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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性侵的小哥告訴我們:郭敬明被指認的事情,真的讓人笑不出來

作者|胡博楊 費知 編輯|金快樂

男性受害者的心理創傷同樣觸目驚心。有的受害者,10年後依然每天至少清洗被侵犯處20多次,每天進食很少以減少排便次數。

昨夜,男性作家李楓在微博上撰文稱曾遭郭敬明性騷擾和性侵犯,還稱郭經常騷擾、性侵犯簽約到其公司的男作者和公司的男性職員,據他所知的就有五人。

兩小時後,郭敬明回應稱,此事完全捏造,已讓律師處理。

事件的真相,目前尚未可知,不可妄下結論。但即使真的發生了如李楓所述的事件,由於發生久遠,以及特殊的私密性,恐怕也很難被取證、證實。

不過,網絡上吃瓜群眾們的聲音,卻充滿了戲謔與段子,一副看戲的熱鬧景象。看到男性疑似遭受性侵害的新聞,很多人首先想到的不是性犯罪,或是受害者的遭遇、心境,而是性取向的調侃。還有一些人則對男性也可能遭受性侵倍感意外。

不過事實證明,與性取向無關,男性也有很大的概率會遭受強奸等性侵害,被男人,或是被女人。這個問題比李楓爆料本身,恐怕更值得關注。

國外小哥講述被性侵的血淚史

在國外,男性遭受強奸或性侵並不是什麼罕見的現象,有很多翔實的數據記載,在全部性侵案件中男性受害者占有一定的比例。

世界上男性遭受性侵威脅最嚴重的國家是約旦,約旦男性遭受性侵率高達27%。

英國每年大約有75000位遭受性侵的男性受害者。為此,英國政府特意在2014年撥款100萬用於幫助那些遭遇性犯罪的男性受害者。

在美國,91%的性侵案受害者是女性,但是也有9%的受害者是男性,而施害者有99%是男性。不僅如此,男性受害者的比例還呈現上升趨勢。

美國疾病控製和預防中心於2010年發布的《全國親密伴侶和性暴力調查》顯示,全美每71名男性中,就有1人在一生中曾遭到過強奸,且超過四分之一(27.8%)的男性受害者初次遭到強奸的年齡在10歲甚至更小。

該機構的進一步調查顯示,男性和女性被脅迫發生性行為的概率幾乎是一樣的。

2011年,紐約一位攝影係學生Grace Brown在網絡上發起了一個攝影項目“堅不可摧”,以鼓勵那些受到性侵犯、家庭暴力或在幼年受到虐待的人,能夠勇敢說出並直麵自己的遭遇。

在眾多分享者中,不乏被性侵的男性受害者。他們勇敢地分享了自己的痛苦經曆,其中包括性侵者在實施強暴時對他們說的話。

“男人不會被強奸。”當我告訴別人我被性侵的經曆時,得到了這樣的回答。

你是GAY,你應該喜歡這個。

“不許告訴你爸媽,知道嗎?”當時我表哥17歲,我4歲。

“你看起來很美。”他做完之後說。

“來吧表弟,很有趣,就是個遊戲而已。”

我的施暴者說:“沒人會愛你,沒人會在乎你,現在你已經被糟蹋了。”

“當時我沒說什麼,因為他把舌頭伸進了我的喉嚨,接著又塞了其他東西。”——那年我才4歲。

“像個男人一樣,別墨跡!”

我的父母說:“你絕對不可以離開我們的視線。”我記不清他們在我身上做了什麼,但他們留下的恐懼是真實的,我想忘了它。

施暴者是我的母親,她說:“你說你被虐待了?怎麼會呢我的寶貝。不如我把你褲子脫了,吸你的xx,讓你感受一下什麼叫虐待。”

“你別再反抗了。你看你都硬了,你肯定也很想要吧。”——當時我14歲,他40歲,他是我的叔叔。

沒事,兄弟之間都會這麼做,這叫練習。

一名國外男性受害者即便在遭受強奸的10年後,依然深受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和強迫症的折磨。他每天至少清洗肛門20多次,每天進食很少以減少排便次數,並通過酗酒、吸毒等方式,使自己暫時忘記被性侵的痛苦。

就在不久前自殺身亡的林肯公園的主唱查斯特·貝寧頓(Chester ·Bennington),生前就曾經公開透露過在幼時遭遇性虐待,並且多年受其困擾,長大後開始酗酒和吸毒。甚至有人認為他的死也與兒時的這段經曆有關。

查斯特·貝寧頓曾公開承認自己在兒時遭遇性侵。

男性也會成為職場潛規則的受害者

被性侵也會留下心裏陰影

長久以來,由於傳統觀念對於強奸的誤解,和現行法律對於強奸罪的狹隘定義,導致人們普遍形成這樣的印象:強奸罪是男性對於女性實施的犯罪,男性是施暴者,女性是受害者。

事實並非如此,男男同性之間以及女性對男性都可能實施強奸和性侵。

但在中國社會的刻板印象中,即便男性遭受到女性的強奸或者性侵,人們往往會認為他“賺到了”,而不會將他視為受害者。例如在成都九眼橋遭到醉酒女子強奸的男子,網友普遍認為他“賺到了”。

在美國,女教師性侵男學生的案件並不鮮見。2015年,美國佛羅裏達州英語老師詹尼佛·費切特因非法與3名未成年男生發生性關係,被指控37項與未成年人有性接觸罪而被判處22年監禁。然而,就在女教師庭審照片曝光後,國內網友卻因其高顏值而對受害學生羨慕不已,甚至有人評論稱“衝我來”、“我要是她學生該有多好”、“直接住她家和她啪啪啪”。

庭審中的女教師詹尼佛·費切特。

其實,男性因遭遇性侵受到的傷害,並不亞於女性。

這些傷害並不僅限於身體上的創痛,精神上也會備受折磨。一些人會倍感恐懼,焦慮,噩夢纏繞,缺乏安全感,一些人會陷入強烈的自卑,對性行為產生排斥感,一些人在忐忑和無助中等待艾滋病檢測結果,嚴重者甚至會有自殘傾向。

更糟的是,由於可能引起對性取向和性別認知的懷疑和歧視,相對女性,男性受害者更不願、也更難向警方報案,尋求醫療幫助,以及向親朋好友傾訴。很多受害者隻能獨自挨過痛苦。

在知乎有關“男性被強奸時受到的傷害有多大”的討論中,多位男性網友分享了自己的遭遇。

一名男性受害者被施暴者以找工作為名約到家中強奸,事後他既不敢報警,更不敢和父母訴說。由於連續便血一個禮拜,加上對方沒有戴安全套,他十分恐懼自己會被感染艾滋病,卻又不敢去醫院檢查,隻能到附近藥店買消炎藥。一個月後,這位受害者才到另外一所城市的疾控中心檢測。

另一位受害者則在網吧趕作業時遭到了陌生人的強奸。施暴者趁他熟睡時,偷偷脫下了他的衣服並拍下照片,以此相威脅,“隻要聽話,等會兒就把照片刪除了,否則就放到學校貼吧上去”,隨後便是長達1小時的強奸。直到現在,他偶爾會在夢中夢到那不堪回首的夜晚,然後一天吃不下飯,即便遇到自己喜歡的人也“不得不”放棄,因為“自己整個人是肮髒的,不配得到任何人的喜歡。”

除了來自陌生人的強暴,熟人更容易成為男性性侵的加害方。

美國疾控中心的一份報告顯示,全美遭受過性暴力的男性中,有15.1%的人男性曾被陌生人強奸,而如被朋友、鄰居、家族朋友等熟人強奸的男性占比數據卻高達52.4%。而在如性騷擾、性脅迫等性暴力麵前,多數男性受害者也曾收受到過伴侶、家人、上級、朋友等熟人的侵害。

其中,領導、老師、教練、醫生等權威者性侵男性受害者的實施性侵的比例雖然不高,但由於存在明確的上下級關係和利益糾葛,也極易被外界標上“潛規則”的標簽,許多受害者根本不敢出麵揭發。

這在一些等級秩序嚴明或同誌氛圍濃厚的行業尤為顯見。

在一些國家,上級軍官性侵同性下級的情況並不鮮見,後者出於自卑和羞恥感,往往拒絕報案。

早在2011年,韓國國防部數據就顯示,2009-2010年間,韓國軍隊男性士兵平均每周遭遇一起性侵犯,但加害人通常隻受到輕度處罰。而美國蘭德公司的調查報告顯示,超過1萬名美軍男兵在2014年遭遇不情願性行為,這種施暴者不止一人的性侵往往被視為一種羞辱性懲罰手段,容易反複發生。

在國內,除如今沸沸揚揚的郭敬明被李楓指控涉嫌性侵事件外,時尚圈和文娛圈也曾多次曝光爆出男性在脅迫下被性侵的事件。但由於對上述行業存在所謂“十男九GAY,有點同性緋聞也正常”、“不過是潛規則上位”等誤解,男性被性侵即便被曝光,也顯得“很正常”了。

2009年,在博文《出位上鏡,尺度極限》展示的4張男藝人照片中,男藝人的身體越來越裸露,表情和肢體動作也從痛苦逐漸過渡到風騷,暗示著不少男藝人對性侵從被迫參與到主動接受的過程。

“太想在這個圈子裏混,為了有戲拍,就去認識一些導演、編劇、製片、經紀人,大多‘伯樂’會告訴你如何去幫你,明白人一聽就是性暗示,不和他們發生關係他們大多會選擇遲遲不幫。”照片中的男藝人表示,一位編劇曾對他提出多次性暗示,並主動提出與其發生關係,在他拒絕對方後,對方表示得罪了自己就別在娛樂圈混了。

不要以為中國男人就不會被性侵

根據性社會學專家潘綏銘教授在2000年前後先後四次組織的全國隨機抽樣調查,在23147位20~64歲的中國男性中,遭受過被迫的性交的占2.7%,遭遇過性騷擾的占15%。但是很遺憾,我們並未找到關於這方麵最新的研究數據。

2013年3月28日,一位醉酒的女子在成都九眼橋附近,將一個過路的男子按倒在地,騎坐在男子身上,男子掙紮了一會過後最終屈服。醉酒女子強暴完男子之後提褲子走人。此事件發生後在網絡迅速躥紅,甚至有網友在微博上留言:“不到成都非好漢,不躺九眼橋真遺憾!”。他們並不認為男子是性侵的受害者。

九眼橋一女子性侵路過男子。

九眼橋事件並非孤例。在中國,男性遭受性侵的事件時有發生。

河北一未滿16歲的少年被三名女性性侵至性功能障礙;陝西一男童遭性侵死亡……

今年6月,江蘇常州的一名女教師,因與未滿14周歲的男學生多次發生性關係,被江蘇常州中級人民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國內首次對猥褻男性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例要追溯到2010年的“男子深夜強奸男同事”案。2010年5月9日深夜11點多,張華在北京某保安宿舍內對18歲的男同事李軍(化名)實施強奸,強奸過程中導致李軍輕傷。但是此案最終被法院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張某被判一年的有期徒刑並罰款兩萬元。但假如受害者是一位女性,那麼張某至少會被判三年。

8月14日,西安中院官微也發布了一起同性間的強製猥褻案例。在這起陝西首例男子猥褻同性案中,張亮強迫受害人王偉與其發生性行為,事情發生後,王偉報警,並前往醫院檢査,被診斷為肛周及肛管軟組織損傷。而被告人張亮被判犯強製猥褻罪,一審獲刑二年。

8月15日,大連一22歲男子(網名“阿裏山神鹵蛋”)在微博發文稱,自己在大連的駕校學車過程中,被教練用口和手對其生殖器進行猥褻,時間大約10多分鍾。涉事教練被行政拘留10日。

這些僅僅是經過媒體報道的少數案例。但考慮到受社會觀念和法律定義的影響,男性遭受強奸的案例,在公共視野中的曝光率和能見度遠遠低於女性。實際情況可能更糟糕。

被強奸的中國男人,應該怎麼辦?

“目前中國的法律裏,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這樣的犯罪取證困難。”

正如李楓在指認郭敬明性侵的文章中所述,在中國,《刑法》關於強奸罪的定義是指違背婦女意誌,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強奸罪的範圍仍然停留在“插入式”的界定方式,受害者僅為女性。對於強奸罪的解釋並沒有包含以男性為受害者的強奸行為,對男性實施性侵者大多數會被按照比強奸罪處罰更輕的猥褻罪處理。

也就是說,在法律上,中國男性是無法被強奸的。

除此之外,更讓男性受害者陷入尷尬境地的是,男性受害者在缺乏法律保護的情況下,還要承受更多的質疑和戲謔。例如,在九眼橋醉酒女子強奸男子事件發生後,很多網友表示自己願意被女性強奸。甚至,男性受害者往往還要麵對“你不是也硬了麼?”“你太軟弱了”“你得了便宜還賣乖”這樣的質疑。

在這些質疑的話語背後,隱藏的深意是隻有男性才是性的主導者和受益者。但事實是,強迫性侵對於任一性別都會造成傷害。而男性迫於這種社會刻板印象的壓力很可能還會承受額外的傷害。

反觀美國對“強奸罪”的定義涵蓋的範圍卻很廣。男性受害者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奧巴馬執掌的美國聯邦政府在2012年1月6日,將強奸罪重新定義為“未經受害人同意,以身體任何部分或外物侵入受害人陰道或肛門,或以性器官侵入受害人口腔,不管侵入程度的深淺如何”。美國新的強奸罪定義對受害者的性別不再進行限定。

美國不是世界上僅有的對強奸罪的定義不做性別限定的國家。英國早在2003年,就將男性也列入到性侵受害者的範圍。英國2003年出台的《性犯罪法律》中規定:未經同意的性行為均屬性侵。這意味著在英國隻要發生非自願的性行為,都算作性侵。而根據英國的法律規定,強奸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日本也於今年6月份修改了法律,將男性列入到性犯罪受害者的範圍。這也是自1907年明治時期製定的刑法以來,日本時隔一個多世紀首次對性犯罪處罰內容進行大幅度改動。

日本新的修正案將現設的強奸罪罪名改為“強製性交等罪”,並將受害者的界定範圍擴至“女子”以外,而且不限於發生性交行為的“奸淫”,其他類似行為也成為處罰對象。

另外,法國、德國分別於1994年和1998年修改刑法典,將強奸罪的受害者明文規定為“他人”,即包括男人和女人。

在我國,法律雖然無法將男性認定為強奸案的受害者,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性侵者可以就此逍遙法外。當遭遇性侵時,報警仍是受害者們最好的選擇,在當前的司法下,性侵者仍可能被以猥褻或故意傷害之罪。

始終需要明確的是:萬一遭受侵害,向外界尋求幫助本身並不是恥辱。遭受強奸等性侵害的一方,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是受害者。

應當感到羞恥的從來都不該是受害者,而是那些施加暴行的人。

你或你的男性朋友,是否曾遇到過性騷擾?請在留言中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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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馬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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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17-08-24 23: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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