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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複同意伊春市城市總體規劃
據中國政府網9月25日消息,國務院原則同意《伊春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2017年修訂)》(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批複指出,伊春是我國北方重要的生態旅遊城市和黑龍江省東北部中心城市。批複要求,《總體規劃》實施要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深入實施新一輪東北振興戰略,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統籌做好伊春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結合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逐步把伊春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批複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製在5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製在64.2平方公裏以內。要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法關於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禁止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要落實好《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開發邊界,加強邊界管控,促進城市緊湊布局。增強城市內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環能力。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控製新增建設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實保護好林地、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最後更新:2017-09-25 17: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