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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嚴防消費貸流入房市 金額超100萬、期限超10年均禁止發放
繼北京、南京、深圳等地之後,今年以來“野蠻生長”的消費信貸,再度遭到各地監管層的強力規範。
第一財經9月19日從監管人士處獲悉,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近期已向商業銀行發文,要求不得發放金額超過100萬元,或期限超過10年的消費貸款,並且嚴禁發放無指定用途消費貸。接近監管的人士證實,深圳近期也出台了消費貸規範文件。
監管出手的主要原因,是對貸款資金真實用途的擔憂。部分以消費名義發放的貸款,最終可能違規流入了房地產領域,部分無指定用途的貸款流向更是難以掌握。“有抑製資金流向房市的意思,但更多是擔憂個人消費貸的無清晰借款用途的增長。”業內人士說。
多地“圍堵”消費貸
9月19日,多名廣州銀行業人士均向第一財經,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近期已聯合向各商業銀行發文,對消費信貸進行規範,並提出具體了要求。監管人士亦向本報記者證實,有關部門近期確實出台了消費貸規範文件,並且已經下發至各商業銀行落實執行。
在這份全稱為《關於消費貸管理、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下稱“通知”)中,兩家監管部門要求商業銀行應針對不同業務品種、貸款對象,綜合考慮貸款人收入、負債、貸款用途、擔保等因素,原則上不發放金額超過100萬元或期限超過10年的綜合消費貸款。
與此同時,《通知》還要求商業銀行要把握個人消費貸投放規模、投向、節奏、結構,加強風險管理,從10月開始,各銀行要向監管報送相關業務數據;對消費貸增長過快的商業銀行加強窗口指導;管理不審慎的商業銀行,則適時加強現場檢查;對違規發放、套取消費貸的行為,將嚴格進行問責。
值得注意的是,監管部門的上述規定,直指利用消費貸“湊首付”購房的行為。根據監管規定,嚴禁個人消費貸款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償還首付借款等行為。已抵押的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不得以再評估後的淨值為抵押追加貸款。
實際上,這並不是監管第一次對消費貸出手。此前,北京、南京等地,均已出台針對消費貸的規範文件。根據媒體報道,深圳近期也出台政策,除個人住房貸款、汽車貸款、助學貸款以外的其他個人消費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且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產抵押,用於發放個人消費貸款。
“人行深圳中心支行近期確實發了文件,要求商業銀行不能繼續發放長期消費貸。”接近監管的人士稱,貸款期限、投放等內容,由人民銀行深圳中支牽頭製定、銀監等部門配合,並由後者主要負責消費貸款的現場檢查等。
某上市銀行深圳分行負責人稱,消費貸有兩種,一種是小額、短期貸款,一般不需要抵押;一種是大額、長期貸款,需要提供房產抵押,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最長的甚至可以達到30年,消費貸隻是發放貸款的一個名義。
“可能還不是發一份規範文件的問題,下一步可能還會嚴查。”某股份製銀行深圳分行人士稱,據其所知,有些銀行不僅消費貸投放規模較大,而且部分貸款的單筆額度也遠遠超出了一般理解的消費貸款的範圍。
對於上述說法,多家銀行深圳分行均稱,目前尚未收到正式文件。不過,第一財經從當地數家銀行了解到,目前其消費貸的使用期限已經大大縮短,10年以上期限的貸款難覓蹤跡,而且銀行也加強了對資金中途的審核。
某國有大行深圳分行人士稱,該行消費貸需要已還清貸款的房產抵押,貸款最高額為房產評估淨值的7成,最長期限為10年,資金須專款專用,不得用於買房、投資,若能提供完整的證明手續,亦可用於企業經營。
某股份製銀行人士則稱,該行消費貸最長期限亦為10年,在有效期內,資金可以3年為期滾動使用,直到10年期滿,但同樣需要房產抵押,最高額度為房產評估淨值的7成,但資金隻能用於消費,不能用於企業經營、購房等投資行為。
資金違規流入樓市
監管出手規範消費貸的主要原因,是來自對貸款資金真實中途的擔憂。廣東的上述文件中,首先便提及了這一問題。
《通知》內容顯示,2017年以來,廣東部分地區和金融機構,短期、中長期消費貸款和信用卡透支快速增長,其中個別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消費貸,與日常消費屬性不匹配,存在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風險。
易居房地產研究院9月16日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2017年3月以來,短期消費貸款同比走勢大幅攀升,明顯偏離穩中有升的零售額同比,預計新增異常短期消費貸款金額約3700億元,估計其中至少有3000億流向樓市,約占新增短期消費貸款總額的30%。
對於上述情況,監管也作出規定:商業銀行強化審慎經營理念,進一步明確各類消費貸款產品準入標準,細化用於範圍,嚴格貸前交易背景真實性調查,從交易價格、借款人消費需求、消費意願與動機等維度多方查證貸款用途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嚴禁資金用於生產經營、投資、支付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款借款,並加強對其他消費貸款資金流向的監管。
上述股份行深圳分行人士稱,消費貸銀行一直在做,但規模並不多。最近兩年來,由於貸款風險上升,為了尋找業務增長點,銀行開始以消費貸名義發放消費貸,最近一年多房價水漲船高,消費貸更是迅速增加,資金實際被用於買房首付款、償還首付款。
“銀行以前的貸款結構是中間大、兩頭小,大型企業貸款筆數,以及個人貸款規模都比較少,以中型企業的貸款為主。最近兩年來,變成了中間小、兩頭大。” 廣州安易達互聯網小貸總經徐北說,在貸款需求不旺的情況下,單筆金額200萬元左右、利息可觀的消費貸,就被銀行當成了利潤增長點。
部分消費貸的去向並不僅僅是房地產領域。上述股份行深圳分行人士稱,除了用於買房,消費貸還被用於投資,2015年前後,利用消費貸款炒股的比比皆是,由於規模有限,並未引起監管太多關注。雖然股市目前仍處於低點,但這種情況仍然存在。
此外,還有部分消費貸在發放時沒有指定用途。為此,《通知》也規定,商業銀行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消費貸。徐北說,無指定用途的貸款,其借款流向真實流向也難以掌控,存在很大潛在風險。表麵上看,相關規定有抑製資金流向房市的意思,但更多是擔憂個人消費貸的無清晰借款用途的增長。
最後更新:2017-09-20 20: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