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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司因司法判決不利下調中報業績

8月4日晚間,皇台酒業、京天利分別發布中報業績修正公告下調中報業績,原因皆為司法判決結果導致計提預計負債。
皇台酒業發布中報業績修正公告稱,公司預計今年上半年虧損4800萬至5200萬元,上年同期公司虧損1877.37萬元。此前,公司預計今年上半年虧損2200萬至2600萬元。
關於本次業績修正的原因,公司表示,8月2日。公司收到《民事判決書》。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10名自然人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根據該判決結果,賠償款2293.39萬元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案件受理費17.39萬元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共計影響公司當期損益2310.78萬元,對公司當期業績產生較大影響。
公告稱,2017年半年報淨資產為負值,如果2017年年度報告披露的淨資產或淨利潤為負值,公司將再次被實施*ST特別處理。
京天利發布中報業績修正公告,預計公司上半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由盈轉虧。修正後的業績顯示,公司預計上半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150萬元-650萬元。此前,公司預計上半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23.78萬元至813.73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至89%。
歸於本次業績預告修正的原因,公告稱,8月3日,公司新增收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6份,賠償金額以及應承擔的案件受理費合計750.43萬元,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公司2017年半年報中需要新增計提預計負債750.43萬元。
而公司自2017年3月31日起,至2017年8月3日止期間,累計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89份(含8月3日新增26份),根據上述判決書,公司在2017年半年度財務報告中計提預計負債3006.85萬元,導致公司2017年半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預計虧損150.00萬元-650.00萬元。
(原標題:兩公司因司法判決不利下調中報業績)
最後更新:2017-08-05 08: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