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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將專設金融審判庭和審判信息平台 互聯網金融“山雨欲來”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開印發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幹意見》,業界對這一新規的討論一直在持續中。意見中要求,在金融案件相對集中的地區選擇部分法院設立金融審判庭,探索實行金融案件的集中管轄。
專設金融審判庭!對此,最高法認為,這是為了保障金融改革,適應金融審判工作需要的新機製。文件對於互聯網金融問題給予了高度的關注,而打擊懲治利用互聯網金融實施非法集資行為是防範金融風險的重點。
與此同時,最高法將探索建立金融審判信息平台,研究建立以金融機構為當事人的民商事案件信息管理係統,實時反映金融機構涉訴信息。充分挖掘運用司法大數據,加強對金融案件的審判管理和分析研判,定期形成金融審判大數據分析報告。
顯然,最高法的舉措將進一步收縮互聯網金融的邊界。還有多少家能過關?當紅嶺創投宣布退出P2P網貸後,合規已經成為互聯網金融現階段主要問題。
RegTech應對FinTech挑戰顯然,最高法院將進一步提升金融審判的信息化水平。這也是監管科技(RegTech)應對金融科技(FinTech)挑戰。
從具體措施上看,法院將結合“智慧法院”建設,探索建立金融審判信息平台,研究建立以金融機構為當事人的民商事案件信息管理係統,實時反映金融機構涉訴信息。充分挖掘運用司法大數據,加強對金融案件的審判管理和分析研判,定期形成金融審判大數據分析報告,研究解決具有普遍性、趨勢性的法律問題,為區域性、行業性、係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預警和重大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這也是RegTech的最新進展。此前,5月中旬,央行宣布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員會,並將強化監管科技(RegTech)的應用實踐,積極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等技術豐富金融監管手段,提升跨行業、跨市場交叉性金融風險的甄別、防範和化解能力。
可以說,正是金融科技的倒逼,才使得監管科技和審判科技走向前台。
我們來重點關注4方麵內容:
1、互聯網金融需要以服務實體經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意見規定,依法認定互聯網金融所涉具體法律關係,據此確定各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依法嚴厲打擊涉互聯網金融或者以互聯網金融名義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規範和保障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
意見提出,要以服務實體經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引導和規範金融交易。要遵循經濟、金融的發展規律,以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為價值本源,依法審理各類金融案件。對於能夠實際降低交易成本,實現普惠金融,合法合規的金融交易模式依法予以保護。
對於以金融創新為名掩蓋金融風險、規避金融監管、進行製度套利的金融違規行為,要以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確定其效力和權利義務。對於以金融創新名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集資詐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無金融資質的國有企業不能成為貸款通道
針對實踐中存在的無金融資質的國有企業變相從事金融業務,成為貸款通道的問題,《意見》要求,對其變相從事金融業務,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的,應當依法否定其放貸行為的法律效力,並通過向相應的主管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等方式,遏製其通道業務,引導其回歸實體經濟。
3、明確地方交易場所的民事責任
針對地方交易場所未經許可或者超越經營許可範圍開展的違法違規交易行為,《意見》規定,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定其法律效力,明確交易場所的民事責任,有效防範區域性金融風險。
4、依法認定政府違法提供擔保的法律責任
在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方麵,《意見》要求,依法認定政府違法提供擔保的法律責任,規範政府行為。依法認定地方政府利用平台公司融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投資基金、購買服務等方式變相舉債作出的行政行為或者簽訂的行政協議的性質、效力和責任,明確裁判規則,劃出責任邊界,有效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集聚。
還有多少家能過關?合規成主要問題“沒有幾家網貸企業能過關。”一位行業資深人士搖頭歎息地認為,經過一年多的清理整頓,全國網貸企業減少了半數以上,如今已剩2000多家。這些企業究竟還有多少是合法性的,仍然需要仔細考核。
作為曾經以大單模式躍居P2P行業龍頭的紅嶺創投,7月27日宣布退出P2P網貸。紅嶺創投董事長周世平稱:“平台有2700多億元的交易量,不僅沒賺錢,還有8個億的壞賬。整體還在風險可控的範圍內,但長期墊付下去,漏洞也會越來越大,總有一天平台會爆掉。所以我們3年內讓投資人安全上岸。”
行業龍頭尚且如此,其他無牌照的企業的最終命運可想而知。據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官網最新披露,截至8月3日,共有62家網貸平台接入互金協會登記披露平台。依據互金協會披露的平台財報統計發現,除2家平台沒有披露財務信息外,60家平台中,有27家去年淨利潤虧損,33家實現盈利,盈利平台占比55%,虧損平台占45%。
從2016年的盈利狀況來看,紅嶺創投虧損1.83億元、點融網虧損1.79億,虧損額排名靠前,就連網貸龍頭陸金服也連續兩年虧損,2015年和2016年分別淨虧損分別達253.48萬元和1500.24萬元。
此外,據網貸之家研究院統計,截至2017年7月底,P2P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台數量下降至2090家,相比6月底減少了24家。
其實,從整個網貸行業來看,留給企業滿足合規的時間仍然比較充裕。具體各地監管備案細則的明確和工作的開展也需要時間。即便如此,目前,大多數平台還未達到合規的門檻,即使達到了這個門檻,也還麵臨著一些行業快速分化的情況。用戶越來越挑剔,隨著機構信息快速披露,實力比較落後的平台麵臨比較大的壓力,流量向優勢平台集中,兩極分化嚴重。
進一步縮小互聯網金融的界顯然,最高法設金融審判庭和金融審判信息平台,集中管轄金融案件,將進一步嚴重打擊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將進一步勒緊互聯網金融肆意妄為的韁繩,劃定行業發展的邊界。
我們梳理一下,近兩年來,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可謂一環套一環,步步收緊,行業規範要求重新回歸。
2015年12月,貸款餘額高達702億元、投資人數約84萬人次的“e租寶事件”爆發,掀起P2P行業第一個巨浪,引發社會極大的關注。這直接導致持續兩年多的越來越熱的互聯網金融,遭遇最嚴厲的“清理整頓”。
2016年4月14日,國務院組織14個部委召開電視會議,將在全國範圍內啟動為期一年的互聯網金融領域專項整治,相關文件由央行牽頭、十餘個部委參與起草。印發了《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對互聯網金融廣告和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行為進行集中清理整治。
2016年12月9日,央行會同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合召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清理整頓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在此次會議上,潘功勝稱,“要探索務實有效的清理整頓方法,堅持”打擊非法,保護合法“的原則,分類施策,依法有序穩妥處置風險,同時開展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要抓緊開展長效機製建設,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為導向,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推動形成促進互聯網金融規範有序發展的長效機製。”
2017年1月23日上午,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潘功勝,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劉國強看望慰問了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
潘功勝強調,清理整頓是專項整治工作的核心和關鍵,要堅決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決心處置一批風險點”的部署要求,紮實推進清理整頓,堅決打擊和取締嚴重違法違規的互聯網金融活動;要標本兼治,完善製度,築牢防範金融風險的微觀基礎和長效機製。
2017年6月30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對互聯網平台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64號).
通知表示,近期,一些互聯網平台仍然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存在較大風險隱患。
最後更新:2017-08-12 22: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