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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本質 同業存單期限縮至1年
8月31日,央行發布公告稱,自2017年9月1日起,金融機構不得新發行期限超過1年(不含)的同業存單,取消2年和3年期同業存單,此前已發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可繼續存續至到期。
大部分業內人士表示,此政策對市場影響不大。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接受采訪時表示,此次將同業存單的期限明確為不超過1年,有利於適當縮短同業存單業務期限,促使同業存單回歸其調劑金融體係內部資金餘缺的本質屬性,避免金融資源長期在金融體係內流轉,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力度。同時,也與《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銀發〔2014〕127號)中“同業融資業務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年”的要求保持一致。
“模擬測算顯示,明確同業存單的期限不超過1年對同業存單市場的影響不大。”孫國峰指出,目前,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的發行量和餘額均相對較少。從發行量看,今年前6個月,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的發行量為372億元,僅占同業存單發行總量的0.4%。從餘額看,截至今年6月末,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餘額為1115億元,僅占同業存單餘額總量的1.4%。同時,此前已發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可繼續存續至到期,對存量同業存單的正常到期兌付也不會產生影響。
從發行量看,今年前6個月,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的發行量為372億元,僅占同業存單發行總量的0.4%;從餘額看,截至今年6月末,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餘額為1115億元,僅占同業存單餘額總量的1.4%。
在31日下午舉行的建行業績發布會上,建行副行長龐秀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此政策對建行不會有實質性影響,“過去建行同業存單發行量很小,建行的流動性管理對其依賴也很小,新規對建行負債業務影響可以忽略不計。從內部來說,由於整個市場流動性比較緊張,建行對同業存單的投放、認購有限。”他說。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認為,隨著此前發行的超過一年期的同業存單陸續到期後,未來同業存單應有的特征將更加突出。同時隨著未來所有新發行同業存單可能都將在2018年第一季度起納入同業負債口徑接受MPA考核,金融機構目前實施的去杠杆也會得到進一步鞏固。
(原標題:回歸本質同業存單期限縮至1年)
最後更新:2017-09-01 01: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