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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通報六起典型互聯網風險案例
隨著互聯網金融不斷創新發展,利用互聯網渠道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的案件接連暴露,呈現出高度隱蔽、瞬間爆發和交叉感染的特點。
中國證券網獨家獲悉,保監會稽查局近日在保險行業內部通報了六起典型互聯網風險案例。並表示:此類案件涉及人數多、社會關注度高,風險防控的難度較大,希望引起各地保監局及各保險機構的重視。
案例一:有效處置自建網站私印銷售意外保障卡風險
某地保監局根據舉報線索,查處一起自建互聯網站私印意外保障卡銷售的案件。
經查,杜某私自印製意外保障卡2.2萬張,並自建卡片激活網站,卡麵無保險公司名稱、麵值等標識,隻顯示保障內容、期限和網站激活方式。杜某將上述卡片以每張40元至5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保險銷售人員,保險銷售人員再以每張65元至10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給客戶,杜某定期匯總網站後台歸集到的客戶信息,以每張35元價格集中投保團體意外保險,從中獲利。客戶通過網站激活卡片,未取得保險公司真實單據或憑證,出險後需聯係銷售人員,再通過杜某獲取保險信息申請索賠。
上述保監局匯總案件線索,製定調查方案,果斷處置風險。杜某自建網站私印意外保障卡加價銷售的行為對行業產生了較壞的影響,鑒於其對因承保時間差導致客戶未獲得賠付的情況進行兌現賠付,履行了對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承諾,對杜某給予警告並處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針對涉案保險公司團險直銷業務管理存在重大疏漏問題,對其進行了監管談話,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團險業務管理,並進行限期整改。
案例二:打擊互聯網非法保險宣傳
某地保監局收到地市協會反映,某汽車銷售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包含“買車險即返 30%現金”等違法違規內容的廣告,並大肆推送轉發,吸引消費者到其線下門店購買車險。
經查,該公司並未取得保險銷售經營許可,其在線下門店收集投保信息,在門店內代收保費後代客戶到保險公司出具保單,或引導客戶到保險公司網點出具保單。由於該公司並未實際出具保單,且客戶多為個人車主,調查取證難度較大,難以適用《保險法》或有關監管規定進行查處。
上述保監局主動創新工作思路,外部借力,有效打擊違法宣傳。經過多方努力,最終當地工商部門以違反《廣告法》為由對該公司進行行政處罰。
案例三:網貸公司偽造搭售“小額貸款意外險”案件
近期,某地發現多起互聯網小貸公司涉嫌冒用保險公司名義,搭售偽造的“小額貸款意外責任險”保單騙取受害人資金的案件。涉案公司通過將投保所謂“小額貸款意外責任險”作為貸款發放的前提條件,與借款人線上簽訂偽造的製式保險合同,按照貸款金額的一定比率收取保費,並要求借款人將保費轉入指定的個人賬戶騙取資金,受害人遍布全國多個地區。
當地保監局指導保險公司迅速采取措施:一是立即啟動排查,摸清案件風險關聯度。二是開展外圍調查,引導協助受害人報案。三是發表公開聲明,有效隔離案件風險。四是持續監測預警,發現類似情況及時處置。同時,做好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加強案件信息共享共商,及時將案件移交當地金融辦跟進處置。
案例四:網絡互助平台非法經營保險業務案件
某地保監局按照保監會的統一部署,在全轄開展以網絡互助計劃形式非法從事保險業務專項整治工作。在開展風險排查過程中發現,注冊地位於該市的一個網絡互助平台存在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的嫌疑。
該網絡平台主要目標客戶為赴美生子的孕婦,主要服務項目是為懷孕期間的孕婦和1周歲以下在美國分娩的嬰兒提供“互助保障”,主要互助條款與保險產品極為類似,產品宣傳存在向社會公眾承諾賠償給付責任或誘導社會公眾產生剛性賠付預期的行為,產品標價由99元至599元不等。
上述保監局經過認真研究案情、實地調查走訪、充分收集固定證據後,及時與該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會商,共同研判,商定處置方式,妥善化解了風險。
案例五:區域性第三方網絡平台與保險合作模式風險隱患
某地保監局發現轄內一家區域性第三方互聯網平台與保險的合作模式存在較大風險隱患。該平台業務範圍主要為車險,經營範圍僅涵蓋本地,主要與保險分支機構甚至縣支機構開展業務合作。合作保險機構在該平台注冊開設“網上營業廳”,平台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信息推送給保險機構,並將各保險機構報價返回給投保人,達成承保意向後在線下完成保費收付和保單配送。
該平台發展過程中暴露出幾個主要風險點。一是保險機構存在內控管理失效的風險。由於平台越過保險機構總公司直接與分支機構開展業務,保險機構內部業務係統不能真實反映渠道來源,導致保險機構總公司對於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內控管理完全失效。
二是平台涉嫌非法經營保險業務。平台為保險雙方提供了客戶推薦、保險比價、投保返現等業務,實質是線上保險中介,但未獲得保險業務經營資格許可,涉嫌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
三是存在數據不真實的風險。該模式下,支付給平台的費用無法真實列支,保險機構主要通過掛單套取傭金、手續費,虛構業務費用,或是以“信息技術費”、“信息維護費”等日常業務名義向平台支付費用。
四是存在可能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風險。該平台未與保險機構業務係統對接,保險機構人工導出投保信息,再通過網銷、電銷或業務員直銷的方式完成投保。這種線上線下脫節的運行模式無法完整保留消費者的投保軌跡,極易發生銷售誤導和理賠難的問題。此外,平台網站上披露的保險產品相關信息非保險公司統一製作和授權發布,也未披露《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要求的全部信息。
當地保監局已就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查處。
案例六:第三方網銷保險平台不規範行為
某地保監局在調研中發現,多家具備第三方網銷保險平台資質的國內知名在線旅行服務公司,在宣傳產品、承保過程中,存在保險產品定名不規範、信息披露不全麵,以及保險核保審查缺失、不提供保險單證等問題。
一是產品名稱存在合規風險。部分保險產品在宣傳、銷售時用詞頗為吸引眼球,如“結婚保險”、“退房保險”、“扶老人險”、“熊孩子保險”等,其實質仍為意外險、責任保險等險種。這些被隨意簡化名稱的保險產品,不僅其定名方式不符合監管規定,而且存在歧義或誤導,極易引發消費糾紛。
二是承保過程不規範。部分第三方網銷平台承保界麵設置較簡單,隻需輸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基本信息即可完成投保與合同生效,投保過程未經過保險公司核保程序,也未對免責條款等重要的保險條款內容進行說明或告知。相關保險公司未主動向消費者提供有效的保險憑證、收費憑據,僅以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保單生效、收費金額等信息。
最後更新:2017-07-11 17: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