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560 返回首頁    go 搜狐


郭敬明同性戀攻受之謎,李楓用自己的故事證明了一切

若是真愛,花開花謝也無妨;若是假意,矛盾相觸皆枉然。

好早以前,我就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問我這麼一件特隱私的事情,那就是關於郭敬明性取向問題,說實話這個隻可意會而不可言傳,因為在你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如果說別人是gay的話,那就是典型的造謠誹謗,那麼詆毀公眾人物是gay的話,那自然而然罪行就會更加嚴重,麻煩也就會越惹越大。

再說同性戀在國內並不受人待見,甚至還有人將這個詞劃分到“侮辱人格”的定義中去,根據刑法第246條的規定,以侮辱性的語言攻擊他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情況嚴重者即構成侮辱罪。

可就在今天晚上八點整,石破天驚一聲響,作家李楓用自己的故事,給郭敬明來了個驗身證明,終於解開了無數網友的心結,同時也解開了娛樂圈藏了好多年的未解之謎,那就是郭敬明到底是不是同性戀?如果是同性戀的話,他到底是攻還是受?

說到這兒,可能很多朋友不太明白同性戀圈子裏頭的一些套路,按照正常人的思維,肯定很難理解他們是如何解決生理問題的。其實,大自然早就告訴我們答案了,天地分兩極,萬物有陰陽,攻受即兩極,陰陽即攻受。好了,太玄學的話估計你們不太好理解,我用一句話來概括吧,兩個gay在一起,肯定會有明顯的分工合作,一個能夠承受那份“堅挺”,另一個能夠承付那份“堅挺”。

當然,還有不少比較科學化的看法,認為gay誰攻誰受不重要,反正不是女人,一定是男人。

對此很多就說李楓完全是在造謠誹謗,甚至可以說是在對郭敬明本人進行人格上的侮辱,理應論罪下地獄。

其實我個人覺得李楓這種做法的確有些欠妥,不管他對郭敬明有多大的仇恨,也不至於寫那麼詳細來證明他是攻還是受對吧?

畢竟人家是如此的看好你,還給過你如此高的好評——“李楓的寫作技巧已經達到了渾然天成、返璞歸真的程度。隨著這些年的成長,能感動自己的事情越來越少。”

可李楓對郭敬明的評價卻是這樣子的——“郭敬明的世界是一個淫亂的世界,他經常性騷擾、性侵犯簽約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職員,據我所知的就有五個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在我知道的人裏麵,有一位,一個直男,一表人才,我很欣賞他,並且他當時有女朋友,有美好和穩定的生活,結果遇見這種事,他早已離職了,我為他感到可惜。”

最後更新:2017-08-22 14:21:12

  上一篇:go 張碧晨裏麵穿條七分褲,外麵還穿白裙子?被吐槽回到原始社會?
  下一篇:go 郭敬明事件後熱點為1次陳學冬、3次朱梓驍、1次王思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