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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知識產權與競爭法”微信公眾號推送我省首例涉壟斷糾紛案二審判決

“武大知識產權與競爭法”微信公眾號推送我省首例涉壟斷糾紛案二審判決

近日,由武漢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創辦的“武大知識產權與競爭法”微信公眾號對我省首例涉壟斷糾紛二審判決進行了全文推送,並對該判決主旨“中小企業因壓縮過剩產能而達成聯合限產協議不屬於壟斷協議”予以高度評價。

該案最初由南漳縣法院受理,案由為合夥協議糾紛。經南漳縣法院一審,襄陽中院二審裁定發回重審。南漳縣法院在重審中認為該案涉及壟斷協議及其效力的審查問題,遂根據集中管轄的規定,將該案移送武漢中院審理。武漢中院一審判決後,上訴人南漳縣年年紅磚廠、南漳縣紅岩磚瓦廠不服一審判決,向省法院提起上訴。省法院李群星副院長在審閱相關材料後,認為在供給側結構改革大背景下,認定本案所涉協議是屬於壓縮產能、解決產能過剩、增強中小企業競爭力的聯營協議還是屬於排除、限製相關市場競爭的壟斷協議,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改革、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等方麵均具有較大的指導意義,遂作為承辦人親自承辦。

2017年6月9日,李群星副院長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李小丹、王赫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因該案係我省審理的首起涉壟斷糾紛案件,自受理伊始就受到學界密切關注。該案二審庭審時,武漢大學法學院組織20多名法學研究生到庭旁聽,觀摩學習。2017年6月22日,合議庭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並送達各方當事人,當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訴。該案作為因去產能而引發的民事糾紛,引起了全國各地的廣泛關注,北京、上海、廣東等地的法學類微信公眾號也將該案作為典型案例進行了推送轉發。

最後更新:2017-08-25 09: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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