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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摇出个“大款”,可惜你只猜到了开头……

微信是当下最流行的网络社交工具,只需你轻轻地“摇一摇”,就能与附近的陌生人进行交流,甚至成为朋友。这种便利的工具也成为了犯罪分子坑蒙拐骗的“利器”。

我们先来盘点一下“摇一摇”闯的那些祸

第一宗罪:相约深夜见面,走进一家宾馆,“你先去洗澡吧。”洗澡出来,微友、手机、钱包统统消失……

第二宗罪:“哎呀,我的手机没电了,你的手机借我打个电话。”几分钟后,微友、手机统统消失……

第三宗罪:“最近周转紧张,身上没钱了,你先借我一点钱吧。”没想到,第二天微友就人间蒸发了……

第四宗罪:微友相约深夜在偏僻的地方见面,结果,劫财、劫色,甚至威胁到生命安全。

真实的案例

阿荣旗那吉镇居民李女士30多岁,2014年在阿荣旗人民医院检查身体,她通过微信摇一摇收到一条要求加为好友的微信,认识了“附近”一名陌生男子。两人“一见如故”,在微信上相聊甚欢,渐渐熟络起来。男子自称“王军”,40多岁,是搞工程的老板,在那吉镇如意三区有别墅,有宝马X5,有玉米收割机,有土地等。微信聊了一段时间,两人便相约见面,久而久之,李女士对“王军”愈加信任。

2015年7月,“王军”打电话给李女士说自己资金周转不开,要借2万元钱给工人开资,李女士同意借款,并要求“王军”打了借条。

然而,约定还款时间到了,几次要钱后“王军”干脆手机关机,微信拉黑,玩起人间蒸发。这时,李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报了警。

民警通过多方线索追查,得知“王军”真名赵某某,今年42岁,已婚并有一个女儿,家住那吉屯农场,不是老板是工人,别墅、宝马都是吹牛说的。事情败露,赵某某受到法律的惩罚。阿荣旗人民法院判决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阿荣检察

【编辑 胡波】

最后更新:2017-10-08 0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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