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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被粉絲罵,是因為他壞了“韓式行規”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雲歸】

10月8日,當紅炸子雞鹿晗突然宣布跟演員關曉彤的戀情,在微博上掀起了軒然大波。微博服務器短期內直接癱瘓,有程序員被迫從婚禮上被調過來加班,提前結束了十一假期。事後公布的數據稱,鹿晗微博昨天一天得到的讚數是256萬,傳播總覆蓋人次達到了8億,流量擔當果真名不虛傳。

圖/@微博數據助手

然而公布戀情本是喜事,鹿晗的粉絲卻哭天搶地,超級悲傷,當真是春心莫共花爭發,一寸相思一寸灰啊。

圖源見微博水印

這其實還挺有意思的,因為明星結婚的不少,鬧出這麼大動靜的不太多,大多數明星的粉絲,稍微失落一下也就過去了。但其實又是情理之中的結果,因為身為鮮肉,敢於如此大張旗鼓地公布戀愛,這種做法已經幾近於破壞行規,在全亞洲的演藝文化裏,也算得上是獨一份兒了。

高寬容度源於低競爭

同屬亞洲文化圈,中日韓三國的演藝圈狀況最為相似。不過,一個明顯的區別是,相對於中國明星的醜聞迭出,日韓演藝圈的明星,私德顯然要更好一些。

這要從日韓的造星模式說起了。日韓的造星流水線已經發展至相對完善的階段,韓國的SM,日本的傑尼斯,都是非常有名的藝人經紀公司。這些公司會通過各種途徑發現新人,花費時間和精力培訓他們唱歌跳舞演戲,設計好他們的路線和形象,等到藝人成熟,就將其推向市場。如果是以“培訓生”形式入行的藝人,由於入行時年紀多半都在十幾歲,他們的學習、訓練、成長過程,也都會被經紀公司有選擇地放出來。這樣的話,粉絲對偶像在成長過程中的參與感,也會成為一個重要的賣點,可以間接培養很多忠實的老粉。

在這樣完備的體係下,明星是可以量產的,因而觀眾對於明星在禮儀、演出以及私德等方麵的要求都非常嚴格。被曝出醜聞的明星不僅會被普通觀眾罵,還會遭到大批粉絲的拋棄。市場競爭這麼激烈,大批優質偶像前赴後繼地撲上來,觀眾又何必在一棵樹上吊死呢?正所謂“可選的那麼多,彼此都差不多,又何必為你赴湯蹈火”。

2016年,韓國SuperJunior組合的一位成員強仁酒後駕車,撞上了便利店旁邊的燈柱,隨後又逃逸。事後,強仁不僅主動配合警局做酒駕檢測,還被首爾地方法院判處罰款700萬韓元(人民幣約4.3萬元)。在秉公處理的同時,他的經紀公司SM也迅速表示“對強仁很失望”,稱他沒有擔當。一直到2017年,強仁依舊無法再以團隊成員身份參加商業演出,網友們的觀點也是出奇一致:

圖源見水印

同樣是在2016年6月,我國的李易峰開跑車撞上了橋墩。北京晨報的報道中提到,李易峰肇事後並未主動報案,自行安排將肇事車輛拖離了現場。這還不算,他還在當天出了國,是經紀人去警局報的案。由於沒辦法做酒駕測試,警方的說法是“沒有證據證明酒駕”。而對李易峰最後的處理,是扣分罰款了事。

嗯,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9月,就在酒駕的強仁被粉絲罵到不行的時候,李易峰主演的《麻雀》順利地在湖南衛視播出了……

這真是應了強仁粉絲的話:“隻反省有用嗎,要實踐啊!”

“偶像”“演員”的邊界,在中國並不明確

除此之外,中國的娛樂圈一般不區分“偶像”和“演員”,而統一稱之為“明星”。而過去的十年裏的演藝亂象,很多時候也都由此而生。

在日韓文化圈裏,“偶像”和“演員”之間,是有一道看不見的界限的。

“演員”顧名思義,主要的工作就是演戲。演員的核心競爭力是演技,當然很大程度上也會受到外貌的製約,趙薇可以演小燕子,李明啟老師就隻好演容嬤嬤。但無論長相美醜,每個人總有適合自己的角色,而業務能力越強的演員,就越能駕馭多種角色,“演什麼像什麼”。

演員於和偉的角色微表情對比,左起為他飾演的鄭縣長、曹操、劉備、魯肅

有趣的是,擁有“換頭般演技”的演員,反而大多是一張路人臉,演繹角色以外的日常生活,也很少願意公開在觀眾麵前。道理很簡單,觀眾如果對演員的個人特質太熟悉,就沒法好好地欣賞角色了。

而“偶像”(idol,讀音近於“愛豆”)的商業模式剛好相反,他們的核心財富就是粉絲的喜愛。所以,偶像的秘訣在於盡可能多地擁有美好的特質,由此來吸引更多粉絲的沉迷。

吸引粉絲的方式有很多種,日係偶像的運營模式主打“夢想”,粉絲通過支持偶像從普通人一步步走向巨星,共同實現“閃閃發亮的”夢想,由此獲得成就感,所以前些日子那部主打二次元的電影才會叫做《閃光少女》;韓係偶像主打“美好”,更加華麗而令人沉醉。但無論手段如何,本質上,偶像依靠粉絲的喜愛而存活的模式是不會改變的。

知乎用戶@孫雲雉

得益於移動終端的普及,眾多粉絲現在可以隨時隨地追一個偶像。既然出錢出力了,那麼理所當然地,粉絲有理由對偶像提出任何(不太過分的)要求。所以這算是一條不成文的行規:偶像存在的唯一意義,就是為了讓粉絲感到更幸福。如果說讀者在觀察動物者網可以“雲吸貓”,那麼粉絲對偶像的獨占則不妨稱作“雲包養”。

前二十年裏中國本土最成功的“雲養成”莫過於05年“超女”選秀,因為李宇春、張靚穎、周筆暢三人,幾乎真的是粉絲真金白銀一塊錢一條短信選出來的,真正是“素人變明星”的神話,堪稱“人民的偶像”。這也就是為什麼“玉米”十數年來不被人理解卻依然忠誠的原因,因為在偶像的成功裏,她們仿佛能看見曾為之努力過的自己的影子。

所以鹿晗的宣布戀愛才掀起了這麼大的水花:本來是依靠粉絲的喜愛而存活的偶像,甚至很大程度上充當著“理想男友/女友”的身份,卻突然就戳破了粉絲的幻想。而且鹿晗的新女友關曉彤不僅貌美,也出身演藝世家,樣樣出色,活脫脫就是給了大多數平凡女粉絲迎麵一拳:王子隻會娶公主,永遠不會青睞灰姑娘的。

而這根本就是大多數偶像文化的反麵。

所以鹿晗的宣布婚訊,頗有些端碗砸鍋的意思,幾乎可以說是“破了行規”。粉絲們鬧著要交待,也並不隻是簡單的追星追壞了腦子。他們之間本身就有這樣一種複雜的依存關係,身為偶像,花著粉絲的錢,這樣不給粉絲交待就輕率地戀愛,確實是不妥當的。

許多粉絲的不滿也正在於此

成熟的日韓偶像對於感情的態度顯然是更為審慎的

在道歉文化盛行的日韓文化圈裏,違背行規的懲罰是很嚴酷的。為了自己不檢點的言行道歉發聲明乃是家常便飯,日本女子偶像團體AKB48的女團員甚至有不成文的“戀愛禁令”,如果隨便鬧出緋聞,就要剃光頭向粉絲謝罪。哪怕人氣高如當年的木村拓哉,也在公布婚訊後曾經被事務所雪藏打壓。

這背後的邏輯非常簡單,粉絲爸爸省吃儉用買你的光盤周邊,供你吃供你穿供你成長,不是為了供你跟其他人卿卿我我的。這樣做不僅欺騙粉絲的情感,也是不遵守商業道德的行為。

AKB48成員峯岸南因為被曝出在男友家過夜而剃發謝罪

然而鹿晗輕飄飄地就這樣做了,似乎絲毫不在意大批粉絲的傷心決絕;同為流量小生的吳亦凡前些日子鬧出睡粉傳聞,也僅僅被嘲了幾句“活菩薩”就翻了篇,之後代言照拿,電影照演。這對於日韓演藝圈的大多數偶像而言,都是很難想象的事情。

為什麼?

因為在中國,很多時候我們並不區分“偶像”和“演員”,而是統一稱為“明星”。

“偶像”“演員”的混淆,是爛戲頻出的根本原因

“演員”和“偶像”是有天然衝突的。為了吸引粉絲,偶像大多需要給自己加上很多美好的設定。然而,個人氣質太突出,結果就是“演什麼都像自己”。

所以偶像想轉型成演員,並不是容易的事情。隻有一種時候,偶像演戲是OK的,那就是這部戲本來就是拍給粉絲的,粉絲看的乃是“折子戲”。既是自娛自樂,當然怎樣都好。

但現在的中國娛樂圈,“演員”和“偶像”這灘水是渾的。

水既然渾了,魚就好摸;既然觀眾分不清偶像和演員,那麼無妨偶像也當做演員來賣。所以前幾年的電視劇看著像是麵向大眾的正常劇,卻偷龍轉鳳把演員全換成了偶像,結果當然是惡評如潮。

然而野心勃勃的偶像們,絲毫不介意被罵到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依然孜孜不倦地尬吹演技。

為什麼他們對於“演技”有這麼強烈的執念呢?

因為那裏有更大的市場。

畢竟,大多數偶像現在最主要的收入,都是商業代言。代言企業們看中的是偶像們的帶貨能力,因為最初的鐵杆粉絲們,為了支持偶像的事業,會不遺餘力地去購買他們代言的產品,常常取得令人驚訝的成績。

楊洋代言的某品牌口紅色號被稱為“楊洋色”

然而,雖然偶像的最初商業價值來源於粉絲們“愛的供養”,但拿到代言後,他們麵向的就是真正的大眾市場了。所以,他們必須把自己的影響力擴展到粉絲以外的廣大人群。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多演戲,多演大眾戲,這樣就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演員”的評價體係。

怎麼評價一個演員是否優秀?唯有看演技。所以鮮肉們明知要挨罵,也必須去尬演、尬吹。

資本的力量是如此強大,以至於前幾年最瘋狂的時候會鬧出“某花居士”之類的笑話:流量小生力壓諸多老戲骨,獲得了國內演技的最高獎項之一。

前幾年最流行的搭配是,鮮肉+戲骨+諜戰+吹演技,然而這個演技……

也正是“偶像”和“演員”界限的混淆,在前些年帶來了許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作品。由於偶像們的業務能力實在太差,許多製片方不得不采取“鮮肉搭戲骨”的捆綁銷售方式,以求得影片質量和市場熱度之間的平衡。還有片方把粉絲的狂熱和推手在微博上造出的輿論當成了真實的市場反饋,以為流量偶像就是“硬通貨”,營銷也全圍繞微博熱點來打。至於結果麼……很多時候就見仁見智了。

因為很多人……根本就不上微博啊。

更糟糕的是,資源是有限的,每年的好劇本好導演就那麼多。偶像鳩占鵲巢去走了演員的路,結果就是演員無路可走,以至於近年來大批原本優秀的演員去整容調臉,走“近偶像路線”,不然就要麵臨無戲可拍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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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許多演員特別是老一輩演員,才會如此痛恨這樣的跨界行為,因為如果偶像們演技不好卻依舊有市場,就是對影視市場規則的一種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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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偶像必須有超高的顏值,因為他們的使命就是讓粉絲欣賞。但演員的使命在於完成對人物的詮釋,而角色是豐富多彩的,每種角色都需要不同的演員,正所謂“千旦易得,一醜難求”。大家如果都長著一張主角臉,那誰來演配角呢?可是斯琴高娃演了二十年配角,氣場卻永遠壓過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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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與老演員們相反,資本無疑更喜歡偶像們的“多才多藝”,而這種跨界反過來也令他們更加有恃無恐。因為隨著受眾構成更為多元化,風險得以被分散,粉絲的喜愛對於偶像們已經沒有最初那麼重要了。

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商業代言資源,已經完全不是僅僅麵對粉絲市場。他們從“粉絲的偶像”,一步步被資本推上輿論高峰,成了“大眾的偶像”。於是他們也不需要像日韓的偶像一樣,如此在意粉絲的想法了。

幾位流量小生代言一覽表。一線品牌代言在手,偶像麵對的就是整個市場。圖/微信公眾號“孟大明白”

也難怪前些年許多偶像在韓國出道發展,最後卻都回了國:這裏曾有最廣大的受眾,最野蠻的資本,最脆弱的規則,最青澀的市場。以“偶像”之身卻能行“演員”之事,在彼時的許多人眼裏,中國娛樂市場應該是幾近於新大陸的樂土。

隻可惜,《人民的名義》一波輿論,喚回了人們對戲骨的記憶,而《戰狼2》狂卷60億票房,許多人二刷三刷,堅定地用腳和錢包發出自己的呐喊。隨著風向慢慢扭轉,市場逐漸回歸理性,“跨界發展”這趟末班車,怕是馬上就要開走不回頭了。

不過,這也真的沒什麼可留戀的。

最後更新:2017-10-12 14: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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