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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李均锋:网贷应侧重事中事后行为监管 运用监管科技
数字技术和普惠金融的结合,也对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监管如何适应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监管部门正在逐步探索和研究。“网贷监管应该坚持六大监管原则。”10月28日,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指出。
“对于网络借贷的监管,在监管主体责任上应坚持协同监管的基本方略;应该侧重行为监管的基本方式,对新兴业态特别是网络借贷监管,应该更侧重于事中事后的行为监管;坚持发挥市场监管的支柱作用;充分应用科技监管的监管手段,在监管上利用数字监管,利用技术监管;坚持引导市场主体,坚持小额分散的金融方式;监管上要贯彻包容监管的监管理念。”李均锋说。
此外李均锋指出,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更高需求与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要靠发展普惠金融。
网贷监管应坚持六大原则
今年8月24日银监会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后,网贷监管体系基本搭建完成。
加上此前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结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以及去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多部委下发的《P2P监管细则暂行办法》,被业内称为“一法三引”。
李均锋认为,对于网络借贷的监管,在监管主体责任上应坚持协同监管的基本方略。协同监管的核心在于充分考虑网贷监管主体的特殊性,网贷既是一个互联网行业,同时从事的又是金融业务,所以必须坚持协同监管,在中央层面、在中央和地方层面要实行协同发力、职责非常清楚的多功能、多条件的监管,包括政府部门、技术部门要协同发力,实行多方位、立体式的监管。
第二个原则,应该侧重行为监管的基本方式。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是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并重。对新兴业态,特别是网络借贷监管,应该更侧重于事中事后的行为监管。行为监管的核心是要求市场主体回归机构的本来属性,回归本源。要按照业务运行、业务行为,在监管规定规则的情况下进行运行。核心是两个:第一,要求市场主体必须回归撮合的本质,就是信息中介的本质,而不是把信息中介办成信用中介;第二,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告诉市场主体哪些是可以干的,哪些是不可以干的,必须在游戏规则边界内进行活动。
第三个原则,坚持发挥市场监管的支柱作用。网贷机构定位于信息中介,监管的主要力量要靠市场监督。首先要求网贷机构必须履行完整、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要向出借人、消费者、投资者,向市场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其次,充分发挥市场行业自律组织和第三方机构的监管。虽然政府是监管主体,但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包括第三方机构——资金存款机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对信息真实性披露的审计;第三,发挥社会对市场主体的监督作用,包括举报等作用。通过市场监管来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
第四个原则,充分运用科技监管的监管手段。利用数字技术开展金融业务,在监管上也必须利用数字监管,利用技术监管,或者是监管科技来实现对数字金融的监管。应用监管科技去监管金融科技。在这个方面监管部门正在构造多维度的监管科技体系,包括行业协会的授信系统,包括监管信息系统的构建,包括国家有关部门的互联网金融信息科技平台的构建,同时要应用监管科技的手段,利用大数据对数字普惠金融实现监管。
第五个原则,坚持引导市场主体,坚持小额分散的金融方式。从目前来看,数字技术在融资领域解决的,主要是小额分散的融资需求。通过数据收集、数据获客、数据画像、数据风控,实现融资全线上。这种风控的模式目前的情况下只能适合小额分散的融资需求,市场主体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经营理念。
第六个原则,在监管上要贯彻包容监管的监管理念。因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产生了很多新模式、新产品、新形态。从监管者来讲,应该鼓励依法合规的创新,允许市场主体在一定的规则下积极创新产品和模式,同时对在创新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也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监管部门也一直在贯彻包容式的监管理念,但是包容式的监管不是没有底线的。
“我们的底线就是,鼓励有效、有用的金融创新,而不是虚拟的创新,或者是伪创新。我们也要通过监管来打击那些打着数字普惠金融的旗号和互联网普惠金融的旗号,来实际从事金融诈骗,或者是骗局的金融活动。我们要防止让数字技术变成‘数字陷阱’或者是数字游戏。对那些利用数字技术进行的一些伪创新的产品,应该依法进行从严监管,避免让投资人和消费者陷入债务陷阱,或者是庞氏骗局。” 李均锋说。
他表示,因此监管部门也要与时俱进,适应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监管和引领,更好地推动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
三种模式发力普惠金融
李均锋指出,从金融领域来讲,要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更高需求与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就是要靠发展普惠金融。
作为服务普惠金融的传统大军,目前普惠金融事业部已经成为银行标配,5月26日银监会公布《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明确大型商业银行2017年内要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随后,建行、工行、农行相继宣布在总行层面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
作为三农与普惠金融领域的先行者,农行已经完成全部县域三农事业部改革并于今年4月成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在10月26日的银行业例行发布会上,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王纬指出,农行目前普惠金融事业部已经在一级分行完成机构组建,一旦体制机制到位后,将把三农金融事业部成功的经验复制到普惠金融事业部去,而不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有加码态势,日前,兴业银行发布《兴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在总行层面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兴业银行内部人士指出,该行普惠金融发展步入快车道。
除了商业银行,目前在县域农村金融以及普惠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机构也多有涉足,例如蚂蚁金服、京东金融以及宜人贷等。
李均锋指出,从融资角度来看,当前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的发展,主要是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传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技术开展数字普惠金融。现在包括大型银行,像工行、建行和互联网企业结合,利用自身的数据和企业的数据建立了线上的信用贷款。还有一些有互联网背景的企业兴办的银行,比如网商银行、微众银行,它们实际上就是互联网银行。
第二种模式,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银行高度融合,形成了直销银行的子公司模式。包括现在批准的中信百度银行,就是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业银行实现了高度的融合。
第三种模式,互联网科技公司从事金融业务。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网络借贷,通过利用数据技术为出借人和借款人进行服务。
(原标题:银监会李均锋:网贷应侧重事中事后行为监管? 运用监管科技)
最后更新:2017-10-30 00: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