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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發言,微博宕機,是否該考慮“數據封頂”或者“接收降權”了?

技術並不中立。

太過瘋狂的圍觀,並不能改變中國。相反,麵對這種狂熱的情緒,應該及時考慮一下“技術手段”。比如“數據封頂”或者“接收降權”。

10月8日12:00,鹿晗通過新浪微博公布了與同為當紅藝人關曉彤的戀情。網絡為之沸騰,朋友圈被刷爆。因瞬間高企的瀏覽量,微博後台宕機造成短暫的訪問故障。

而這距離薛之謙人設崩塌給微博帶來的喧囂還未滿月。隨著公知大V從微博輿論場退場,娛樂明星一枝獨秀成為網絡平台的流量擔當——不僅是微博,微信、知乎、今日頭條等也因此受益其溢出效應。

狂歡背後,泥沙俱下。高調炫富、窺探隱私等沒有道德底線和無視法律高壓線的炒作,隨著國家網信部門對卓偉等所打造的自媒體平台的封殺,逐漸向好回調。但與此同時,“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的明星大V直接發聲,卻提醒著我們:流量越大,蓄積的隱憂越深

隱憂之一:粉絲的應激行為。

鹿晗微博發出後不久,網絡上就開始流傳西南大學有女生因此跳樓,雖校方和警方予以辟謠,但確實有其他粉絲有自殘行為。粉絲為明星瘋狂一直有之,10年前曾有楊姓粉絲迷戀劉德華不惜傾家蕩產,並導致其父跳海自殺。

粉絲之所以會有過激行為,源頭在其對明星畸形崇拜;但之所以會在偶像公布信息之後實施行為,是因為事件的熱度和周圍的熱議讓其不能抵抗住瞬間壓力。

隱憂之二:年輕人的價值觀塑造。

國家網信部門在打擊無良八卦媒體的同時,倡導德藝雙馨娛樂新媒體的建設,破的同時注重立。觀察頭部明星大V,以年輕人居多,所匹配的粉絲也大致如此。不說“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但很多年輕明星大V的三觀是否很正,或者是否已經成型,是存疑的;以未成型,或者不一定很正的三觀去潛移默化數量龐大且很多時候不會理性追星的粉絲,值得警惕。

所以,在今年6月1日施行的《網絡安全法》總則中,明確提出“國家……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於明星大V來說,影響越大,責任越大。

隱憂之三:網絡誠信。

明星大V的微博、微信以及其他網絡平台,和你我普通人分享小情緒小心思小確認不同,實際是增加曝光、提升熱度、宣傳推介的商業變現助推器,而相關的粉絲數、閱讀數等數據,同時又是給自己標價的比對表。近年來,給予商業模式的數據造假成為全社會公開的秘密,比如微信的一次後台升級就能讓很多微信大號裸泳,明星大V除了粉絲“自來水”,有沒有雇來的水軍,有沒有刷來的數據?

隱憂之四:社會動員。

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移動互聯網時代,新媒體的社會動員能力有著傳統媒體或者媒介平台所難以企及的效率,且影響消除的難度更高。明星大V動輒幾百萬的粉絲和動輒一條微博幾十萬的閱讀,其影響力勝過了多少傳統媒體。如果極個別明星大V不能在國家安全、宗教、反恐等敏感議題上站穩立場、劃清界限,後果嚴重。

同時,明星大V的賬號安全也應該引起注意。今年8月,旅遊商報社就出現了官網頭條位置舉報自己社長的內容,這和發稿權限和賬號管理、內容核發脫不了幹係。作為一家正規媒體尚且如此,明星大V們更應看好自己的賬號,防止被盜,更防止被不良居心的人利用。

眾所周知,微信公號的閱讀數據後來才實行十萬+封頂顯示的,之所以這麼做,是為了防止有些自媒體為了數據好看而標題黨甚至造謠傳謠,或者發布反動、低俗、色情內容,淨化圈子生態。雖說這不能根治微信公號圈的惡習,但也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抑製作用。

那麼,微博,或者頭條號等自媒體平台,是否也可以針對明星大V 的微博推出這樣的“數據封頂”機製?比如閱讀數據一旦超過10萬或者50萬即不再對外顯示更多?或者推出“熔斷功能”,一旦某條內容的訪問量達到設定值即不再計算?

1.私人粉絲多於3000人即被降權50%,隻有50%的好友能看到你發的信息;2.暴力刷屏被舉報第一次被封殺可自己解封,第二次被舉報將被永久封號;3.利益誘導分享等行為均被降權;4.用官方的理財工具、買QQ付費會員綁定等可避免被降權。

——網傳“微信降權屏蔽的4條潛規則”

雖然微信官方隨後對此進行辟謠。但在技術上,實現這種“接受降權”當可實現。同理,微博等也可以實現此類功能。

當然,這可能涉及對一部分微博好友的不公平對待。但是如果,我們這種“不公平”的降權推送,是基於數據的分析,比如某名粉絲對明星的狂熱程度以及可能會有的過激反應,是否就具有了理由的正當性?

最後更新:2017-10-12 15: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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