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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外期權規模陡增藏玄機 大戶借道玩“貓膩”
中國證券業協會最新數據顯示,近幾個月來場外衍生品業務交易規模陡增,已從6月的472億元大幅攀升至782億元,已引起相關部門關注。
近日,中期協明確,風險管理公司不得與自然人客戶開展衍生品交易服務。業內認為此舉意在全麵封堵個人參與場外期權通道。此前,監管層已禁止券商與自然人開展場外期權交易,對部分違法違規開展相關業務的機構均及時做出通報或處罰,相關違法違規案例被極大遏製。
然而,一些“鑽空子”的現象並未徹底杜絕:個人參與場外期權等衍生品交易仍可通過“借道”方式避開監管,比如通過認購資管計劃或私募產品;部分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場外衍生品對本公司股票進行交易的行為,易避開相關信披監管。
高淨值個人“借道”
“有些券商做場外期權業務,宣稱並不是在做配資,而把它當做期權業務,因為券商從你這兒收的是期權費。實際上,大家心知肚明,這就是配資。”10月24日,在深圳一間咖啡館中,任職於某大型券商的李明(化名)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達了他對場外期權的看法。
所謂場外期權,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場所進行的非標準化的金融期權合約的交易。相關券商文件顯示,場外期權具有靈活設計期權的各交易要素,滿足個性化需求;一般具有杠杆效應,采用現金結算,不涉及標的證券交割;客戶與證券公司一對一議價,簽署協議。
一位券商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自2015年11月融資類收益互換被窗口指導暫停業務後,部分券商開始采用個股期權模式進行變相配資;而早期部分券商采取了可追加保證金模式,到現在演化成深度實值或虛值期權進行配資。
他舉例稱,某股票市價10元,券商簽發7元執行價、6個月期權費35%的看漲期權。實際上,隻要到期價格高於7元,客戶實際支付5%的融資費用;如果低於7元,則客戶付出的期權費全部變為成本。不少券商在此基礎上發展出70%、80%、90%或平值call(看漲期權),即交付10%至30%期權費,還不用承擔補倉風險的上漲線性收益增強配資盤,相當於2倍至10倍杠杆配資買股票。
不少券商在進行業務宣傳時坦言,場外期權是杠杆配資、比傳統股票配資更佳的替代方式。中國證券報記者獲得的一份券商宣傳文件顯示,該公司直接將傳統股票配資和場外期權進行對比,在融資買入相同市值股票的情況下,股票上漲10%或下跌10%,對客戶而言,場外期權使得收益擴大近1倍或使得虧損降低超50%。
按照相關規定,券商等機構不得與自然人進行場外期權交易,尤其是在當前所謂場外期權實質上為高杠杆配資的背景下,但這對於急切開展該業務的部分券商來說並非障礙。前述券商宣傳文件顯示,高端個人客戶可以借助認購資管計劃或私募產品“曲線”配資,該方式對個人客戶有100萬元門檻要求,同時需外加一定通道費用。
變相增減持或規避信披監管
場外期權的“妙處”不僅在於高杠杆配資。另一家知名券商將場外期權視為股東減持工具——看漲減持融資方案。這家券商的宣傳文件顯示,針對的目標股東是不滿足於現在股價,希望能在更高價位減持;同時需要盡可能多地獲得融資,且最好降低融資成本;為個人股東合理規避所得稅。
相關人士透露,上述通過場外期權進行減持隻是一種較簡單的運用方式,複雜的方式和操作還有很多。他舉了一個例子:近期,某創業板公司(簡稱“H公司”)發布公告稱,實際控製人以自有資金1100萬元認購了某券商的一項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並通過該定向計劃與該券商開展場外期權交易,分別以行權價格28.485元購入看漲期權和行權價格27.203元售出看跌期權。
上述人士表示,H公司的方案以執行價的一點差價打了個擦邊球,可看成執行價非常接近的融資類收益互換業務,而這一業務早已被監管層宣布禁止開展。“一個客戶想要10塊錢放杠杆買股票,可以視為其從券商購入一個執行價為10元的看漲期權,同時賣出一個執行價為10元的看跌期權。如果股價上漲,則券商向客戶支付收益;如果股價下跌,則客戶向券商支付收益(即補倉)。”
H公司回複深交所問詢時表示,在整個場外期權操作過程中,提供服務的券商共投入資金2177萬元購買該公司股票。H公司稱,該券商在二級市場購入股票的行為,係券商為對衝股票漲跌風險,非代公司實際控製人購入股票。
有意思的事情發生在相關行為的信披要求方麵。
對於深交所問詢公司是否應該公布實際控製人的相關期權操作行為,H公司表示,這是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3.8.15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證券事務代表應當在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種的二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董事會在指定網站上進行披露。
李明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H公司公布了上述信息,原因是創業板公司在進行某些衍生品操作時必須公告,而類似一些監管細節上的差異,則可能導致一定程度的監管空白,造成上市公司大股東可以規避信披監管要求,“暗中”進行一些變相的增減持行為。如深交所主板的要求是,董監高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前,應當將其買賣計劃以書麵方式通知董事會秘書。
監管需進一步加強
李明介紹,目前場外衍生品業務包括收益憑證(券商的類債券融資工具)、場外期權和各種非標準化衍生品工具。其潛在風險包括:隱蔽的融資高杠杆,顯性的融券高杠杆,鑽信息披露及變相減持、代持等空子。
“很多券商員工在推廣這類業務時並不情願,因為這背後易摻雜內幕交易,否則誰會有這麼大的膽量加杠杆操作。”李明坦言。他還對銀行理財資金積極參與場外衍生品承擔底倉及信用風險表示了憂慮。
從中國證券業協會公布的最新數據來看,場外衍生品正如火如荼地展開,規模快速上升。今年6月,證券公司開展權益類場外金融衍生品初始交易2204筆,涉及初始名義本金472.11億元,而到了7月,則分別為2630筆和782.65億元(此為能查閱到的最新公開數據).
深圳一位券商人士表示,場外期權近期火爆,一定程度上是由二級市場指數抬高、場內資金活躍,以及本身能夠撬動配資杠杆導致。“它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天然帶有杠杆屬性的金融工具,不會造成類似股票配資式的集體強平事件。”他說,但對場外期權等衍生品的監管的確應有所加強。
(原標題:場外期權規模陡增藏玄機 大戶借道玩“貓膩”)
最後更新:2017-10-28 05: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