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7
搜狐
微信群裏一句話,小夥被判刑9個月!飯可以亂吃,話不可以亂講!
群裏、朋友圈不能亂講話!
浙江一名姑娘以及北京一名男子
因為一句話
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朋友圈裏罵交警,被拘3天
9月23號,浙江麗水縉雲縣壺鎮一女子因違法停車被交警處罰。為發泄心中不滿,她在朋友圈發布了一條辱罵交警的言論。
9月23號,縉雲縣公安局對蔣某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
群裏亂說話,被判刑9個月
16年9月4號,張強在北京昌平區一出租房內玩微信。當他使用“本 · 拉登”頭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時,一個網友說了句“看,大人物來了”。於是,張強就順著這句話,發了一句“跟我加入某組織”。隨後大家繼續聊其他話題。
16年10月13號,北京市昌平區公安分局依法傳喚了張強,以其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將其抓獲歸案。
警方回查他的手機和電腦,發現除了微信群發布的那句話外,張強沒有其他關於恐怖主義的言論。
2017年6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張強法製觀念淡薄,在 300 多人的公共微信群內以發布信息的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其行為已構成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依法應予懲處。
鑒於其被抓獲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無違法犯罪記錄,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但不能認定為情節輕微。
法院判決:張強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 9 個月,並處罰金 1000 元。
律師提醒:
以上2個案例,所有人都應該引以為戒。在公共場所、公共網絡平台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否則就有可能觸犯法律甚至構成犯罪。
任何發言都要擔負法律責任,微信群已經開始立法,規範管理,尤其是群主!所以請群裏的夥伴們今後發微信一定要注意。
長按下圖,識別關注
最後更新:2017-10-08 1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