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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宜停車”微信停車卻被貼罰單 深圳交管部門:係統故障將升級
近日,深圳市民宋先生使用“宜停車”微信停車,選擇了泊位和停車時長,操作完成後卻被貼罰單,原因是 “未按照規定啟動繳費程序”。南都記者采訪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宋先生使用微信停車時係統故障,轍銷宋先生違停取證記錄,並將升級係統。
9月20日下午3點左右,宋先生將自己的車子停在了商報東路的路邊停車位,然後去了健身房。然而,從健身房出來後,宋先生卻發現自己的愛車被交警貼了罰單,原因是未按照規定啟動繳費程序。
宋先生感到很鬱悶,自己明明在“宜停車”微信公眾號上選擇了泊位和停車時長,怎麼會因為未按照規定啟動繳費程序而被罰呢?“一張罰單就是500或者1000,誰能承受起?”
宋先生“宜停車”繳費記錄顯示,9月20日15時34分,宋先生在商報東路景田南段,編號為117581的泊位申請停車,申請時長為210分鍾,費用為43元。這意味著,在申請時間未結束時,宋先生的車便被貼了罰單。違規停放機動車告知單顯示,宋先生的車子未按照規定啟動繳費程序。罰單的開出部門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福田大隊。
南都記者在現場走訪發現,宋先生所停車位為路邊規劃的停車位。隨後,宋先生撥打了“宜停車”客服熱線96001進行反饋,客服稱會在3至5個工作日內幫宋先生解決問題。
部門回應:
原因為係統突發性故障
接到南都記者反映的情況後,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回應稱,9月20日15時34分,市民宋先生將車輛停放在福田區商報東路編號為117581的“宜停車”泊位後,確實通過微信公眾號成功預購210分鍾停車時長,並預繳了43元停車費。
但是,在16時42分02秒係統突發故障,導致117581泊位交易訂單自動結束並進行退費,計算宋先生車子的停車時長為58分鍾,實際消費為9元,退回了餘款34元。同時,泊位車檢器自動刷新,判定宋先生車子為新駛入車輛,並向係統派送了違規停車工單。
17時45分,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巡管人員根據係統工單,按《深圳市機動車道路臨時停放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之規定(未按照規定啟動繳費程序),對宋先生的車子進行了執法取證。
據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介紹,9月20日晚,係統進行自檢時發現編號為117581的泊位存在異常。目前,係統維護人員已對該泊位發出的工單進行鎖單處理。
處理結果:
免除補繳款,並將升級係統
據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介紹,經核實情況後,9月21日,中心對宋先生的反應作出了如下處理,轍銷宋先生車子的違停取證記錄,並免除其需補繳欠費單。
宋先生對南都記者表示,96001客服人員已經將處理意見對其進行了反饋,“我對處理結果感到滿意。”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表示,針對宋先生反映的問題,下一步將對“宜停車”係統進行優化升級,同時結合係統自查和人工篩查等方式,使係統性能更加穩定可靠。另外,對市民反映的各種問題,將會建立內部聯動機製,切實提高處理和反饋問題的及時性。
見習記者 邱墨山
馬上辦評分
被點名單位: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
75分 及格
介入速度10分
處理進度25分
處理效果20分
南都評價20分
南都評點:“宜停車”係統出現故障並非首次。此次事件的處理中,在記者反應情況後,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第一時間介入,處理效果也得到了當事人的認可,為其點讚。推行智慧泊車業務,用“互聯網+”模式進行管理,本應該是緩解停車難,讓大家出行更加方便的好事,但為何會給一些市民製造不必要的麻煩?其中的原因卻值得深思。
最後更新:2017-10-08 08: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