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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擬推養老目標基金 投資股票比例最高30%
11月3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為支持公募基金行業服務個人投資者養老投資,在養老金市場化改革中更好的發揮公募基金專業投資的作用,證監會近日發布《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指引》,養老目標基金擬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運作。
為體現基金長期投資的特點,《指引》明確,養老目標基金應當采用定期開放的運作方式或設置投資者最短持有期限,與基金的投資策略相匹配。養老目標基金定期開放的封閉運作期或投資者最短持有期限應當不短於1年。養老目標基金定期開放的封閉運作期或投資者最短持有期限不短於1年、3年或5年的,基金投資於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30%、60%、80%。
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介紹,“養老目標”基金是指以追求養老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為目的,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資產配置策略,合理控製投資組合波動風險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高莉表示,當前製定《指引》並推出“養老目標”基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和必要性:一是有利於發揮公募基金專業理財在居民養老投資中的作用。目前,公募基金已經成為我國證券市場最大的專業機構投資者,具有較強的資產管理能力,並取得了良好的曆史業績。公募基金管理人是全國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基本養老等養老資金的重要投資管理人,是我國養老金管理的主力軍。
二是有利於形成專門養老投資的基金產品類別,便於投資者識別選擇投資。目前,公募基金數量眾多,已超過4000隻,風格各異,製定《指引》,明確養老基金在投資策略、投資比例等方麵的相關安排,有利於形成專門的養老基金產品類別,便於投資者識別選擇。
三是有利於養老型基金長期持續健康發展。近年來,行業陸續推出部分養老型基金,基金通過采用穩健的投資策略並控製倉位,多數取得較好收益。總結前期養老型基金的運作經驗形成行業標準,有利於養老型基金長期持續健康發展。
按照“平穩起步、規則明確、穩妥推進、控製風險”的原則,《指引》對“養老目標”基金在以下方麵做出專門安排:一是要求產品在投資策略上力求穩健,引入海外市場較為成熟且廣泛應用的資產配置策略,力爭獲得長期穩健收益;二是將基金投資權益類資產的比例與基金封閉運作期限或投資者持有時間掛鉤,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獲取長期穩健收益;三是要求基金采用定期開放的運作方式或設置投資者最短持有期限,避免短期申購贖回對基金投資策略及業績產生影響;四是鼓勵“養老目標”基金設置優惠的費率,讓利於民,支持投資者進行長期養老投資;五是突出“人合”,設置基金管理人條件,支持優秀的基金經理管理“養老目標”基金;六是要求基金名稱中包含“養老目標”字樣且反映投資策略,便於投資者識別並形成專門產品類別。
(原標題:證監會擬推養老目標基金 投資股票比例最高30% 養老目標基金擬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運作)
最後更新:2017-11-04 02: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