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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買車的注意啦!過了2017年 2018年買車就要多花錢了!

我國對於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實行購置稅優惠政策將於2017年底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車輛購置稅將由目前的7.5%恢複到10%。

這意味著,明年買車要多花錢了!

消費者欲搭年底優惠政策末班車汽車銷售年底增多

記者走訪石家莊各大汽車銷售市場看到,很多汽車經銷商都打出購置稅優惠倒計時的告示牌,提醒消費者,並以此來促銷。

汽車經銷商銷售經理:平時一個月賣100多台車,11月我們賣了200多台車,估計這個月車輛充足會賣300台左右。

購置稅率從7.5%恢複到10%,什麼概念?

新車購置稅=新車價格(含稅價)÷1.17(增值稅率17%)×購置稅率

購置稅率恢複10%,意味著:

9萬的車,你要多出1923元稅錢。

11萬的車,你要多出2350元稅錢。

13萬的車,你要多出2778元稅錢。

15萬的車,你要多出3205元稅錢。

20萬的車,你要多出4274元稅錢。

以此類推……

簡單舉個例子:消費者購買一輛20萬元的車,1.6升以下。

2017年12月31日以前購車可以享受7.5%的購置稅優惠:200000÷1.17×7.5%=12820元。

2018年1月1日以後,購置稅率恢複到10%購置稅是:200000÷1.17×10%=17094元。

前後相差:4274元。

買車新政提醒你注意這些

以前我們買新車,一般隻能去4S店或者汽貿店。現在,自從7月1日買車新政頒布:允許多種汽車銷售形式存在,其中包括賣場、網上銷售、實體店等。這意味著,買車真正明碼標價的時代到來。

① 汽車合格證必須隨車

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規定,提車時需隨車附帶合格證。

② 禁止一切形式的加價提車

新政規定以適當形式明示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如果以後在提車時,遇到各種加價提車等情況,就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了。

③ 打破區域銷售限製

新政規定: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保險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

④ 嚴禁強製消費者購買配件等

新政規定: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製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製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遇上捆綁銷售,就可以投訴!

最後更新:2017-12-16 16: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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