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1002 返回首页    go 搜狐


“Tesla”被他人注册成商标 特斯拉公司起诉撤销获支持

高沃知识产权

高沃是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法律服务机构,旗下包含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业务主要涉及商标、专利、着作权的基础申请和维权诉讼等事宜。

“Tesla”被国内一家公司注册成商标,生产电动汽车的特斯拉有限公司(以下称特斯拉公司)要求商评委宣告该商标无效,在遭到商评委拒绝后,特斯拉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9月2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宣判该案,支持了特斯拉公司要求撤销商评委裁定的诉请。

北京华锐凯胜商贸有限公司注册的“Tesla”商标

北京华锐凯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凯胜公司)于2012年9月12日申请注册“Tesla”商标,该商标于2014年1月13日初审公告,后经核准,核定使用在光学器械和仪器、运载工具用电池、点火用电池、高压电池、电池充电器等商品上。

诉争商标“Tesla”

2015年4月15日,特斯拉公司以诉争商标“Tesla”与其在先申请的第7792673号“TESLA”商标和第8008885号“TESLA及图”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一、二)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损害了特斯拉公司的在先商号权、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特斯拉公司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且属于恶意模仿、抄袭特斯拉公司享有极高知名度商标等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然而,商标评审委员会以特斯拉公司的主张均不成立为由,驳回其无效宣告申请。

特斯拉公司不服被诉裁定,以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修改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引证商标一档案

引证商标二档案

经查询, 上述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在第12类的电动车辆、全电池动力和高性能运动型汽车、汽车等商品上。

诉争商标使用在“运载工具用电池、点火用电池、高压电池、电池充电器”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违反修改前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此,尽管原告其他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但是上述主张成立,被告相关认定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在“Tesla”商标与“TESLA”商标近似程度较高的情况下,若将该商标使用在电池或者电动车辆等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从而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撤销了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并判令其重新作出裁定。

版权声明

来源:新京报、人民法院报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不妥之处,请留言告知,感恩,谢谢!

最后更新:2017-10-08 07:37:58

  上一篇:go “标杆产品”,气质不输皇冠,雅阁君越都out了,19万起售!
  下一篇:go 购车手册:斯巴鲁XV怎么选 推荐全驱豪华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