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43 返回首頁    go 搜狐


無人駕駛車要想滿地跑,就得突破倫理與現實的衝突!李彥宏最需要明白這一點

無人駕駛汽車在今天似乎已經觸手可及,但一係列倫理問題尚未解決。例如,當車禍無法避免時應如何取舍?德國梅賽德斯-奔馳公司澳大利亞分公司近期給出一個清晰回答:寧撞兒童,也要力保車內人員安全。不過這一編程思路引發爭議,就連不少自動駕駛技術的擁躉也表示不安。

人們都憧憬著遍地無人駕駛車的世界,因為智能能夠讓人們更舒適的前往目的地,讓車輛更安全的行駛。但事實總沒有想象的那麼美好。如今,無人駕駛汽車要想真正像普通車一樣的存在,還麵臨著倫理、安全性、立法等許多難題。其中“倫理問題”是公眾心裏最大的心病。而其他一些難題的疏通解決都必須在 “倫理問題”得到較好處理的基礎之上,更凸顯了解決“倫理問題”的關鍵性。如此重要的“倫理問題”又必須直麵與現實的衝突,而現實卻成了難以逾越的鴻溝,造成了無人駕駛車的現有困境。

“倫理問題”的症結在於車禍無法避免時刻的取舍問題,是傷害他人?還是犧牲車內顧客?對於普通車輛而言,在遇到無法避免的車禍時,相對來說,駕駛員會結合周圍整體情況做出更明智的思考和判斷,即使真的無法避免傷人,那也屬於“意外傷人”,法律會基於實際對駕駛員做出合理的懲罰,不管怎麼說,公眾的慌張都會落在一個實在並能相對放心的點上。但如果是無人駕駛車,無論是德國這家公司“寧撞兒童,也力保車內人員安全”的編程思路,還是與之相反的思路,卻會給以公眾難以消除的恐慌。

為什麼呢?因為無論是哪種思路,都會給公眾一種感覺,那就是其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讓機器來掌握人的生死大權。在假設的這種危險情況下,人沒有主觀選擇的餘地,隻能麵臨被汽車智能係統選擇的窘境。還有,一旦出現傷亡,誰該負責?是無人駕駛汽車這個機器?還是創造機器的人?恐怕誰也說不好,這就讓人們在出事狀況下都找不到真正能落實發泄的點。

顯然,人生死的選擇權都有可能會被限製,出事後維權保障的權利也呈現弱化狀態,這些情況隻會加劇公眾意識的恐慌,而這種恐慌就是一種現實狀態,其的存在反過來會成為“倫理問題”的阻隔,進而與“倫理問題”形成衝突。

不僅如此,這種因個人權利得不到保障造成恐慌的現實狀態,也有更實際的表現,而這種表現則更真實,更有衝擊力。據報道,目前大約90%的車禍歸咎於人為失誤,無人駕駛車的創造本身就是在以追求安全性、減少人為車禍傷亡為目標的。可現實是,目前做的幾次實驗效果都不理想。比如,穀歌曾在一年多時間中共有49輛無人駕駛汽車在加州道路上進行了測試,在累計完成42.4萬英裏的行駛裏程的同時,發生了341次事故。這活生生的把倫理的糾結驗證成了悲慘的實際,讓倫理與現實的衝突再一次碰撞,同時,也讓公眾更加警惕。

即使已經出現相對安全的無人駕駛汽車,但其仍逃避不了特定狀況下的倫理指責。而且,在這種指責下,立法難以通過,公眾難以接受,也很難短時間付諸於實際,這又將受到人為車禍數量遞增的現實催促,到頭來,陷入兩難,還是受困於倫理與現實的衝突。

據了解,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我國進行無人駕駛汽車的研究,2005年,首輛城市無人駕駛汽車在上海交通大學研製成功,目前,百度也已啟動無人駕駛汽車研發計劃,可謂如火如荼,談到這,我們可以感受到其與我們的聯係了,也需要重視這種倫理與現實的衝突。

當然,要想緩解甚至是去除衝突,除非無人駕駛汽車能具備變通能力,有像人眼和大腦一樣好用的傳感器,能不能有沒人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倫理的心病不除,無人駕駛車就難以逾越現實的阻隔,無人駕駛車何去何從,值得深思。

最後更新:2017-10-20 13:44:13

  上一篇:go 汪涵與吳秀波:誌同道合,不尚虛華
  下一篇:go 陳小春:我不太會遷就我兒子 其實都是小小春在安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