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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祺GS4"解体门"司法鉴定结果出炉

在经过了近几天的调查取证后,湖南郴州警方针对“8.30传祺汽车交通事故”向事故各方当事人发送了“碰撞瞬时速度司法鉴定意见书”,对该事件传祺GS4发生事故时的碰撞速度有了初步定论:

“湘LFL368号传祺牌小型普通客车碰前瞬时速度为122-130km/h之间。”

该报告指出,“该车右前照灯灯罩破裂脱落,前挡风玻璃破裂,车身由右向左呈撕裂状断裂;车身右车门损坏缺失。右门框外侧及车围板右侧明显碰刮痕,由前至后,表面油漆脱落并附有混凝土微粒;右车门支撑架呈挤压性变形,车顶部右侧向下塌陷断裂”,司法鉴定人员根据三个碰撞点之间的滑移距离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采用带入公式的做法得出以上结论。

(非官方示意图)

有媒体联系了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管处副处长梁少雍警官,其表示:该鉴定书主要对碰撞速度进行分析与鉴定,而碰撞角度以及事发时具体情况等详细内容目前还在调查之中,事故车辆第一碰撞点也是最严重的碰撞点位于车辆右侧B柱靠前位置,此外,根据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调查反映,车辆在发生碰撞前已经处于“侧滑”失控状态,从而以一定角度撞击上了水泥防护墙。

另外涉嫌醉驾的驾驶人员王某目前并无生命危险,已出院并被警方刑事拘留。

此前报道:

8月30日在湖南郴州发生的一起严重车祸事故轰动一时。一辆传祺GS4行驶在G107国道路段时,不慎侧撞水泥防护栏,目前这一事件已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车祸后传祺GS4被分成两半,车身断裂,车头和车尾被甩出一旁,相隔好几十米远。图片上传网络后引起了消费者对传祺SUV安全性的质疑。随后广汽传祺官方发布公告,表示将会配合事故的调查工作,判断是由于“高速以及巨大的撞击力导致事故车辆从右门槛底部位被切裂”。

郴州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到达现场取证及调查。在9月2日,郴州市交通警察支队在警情通报中对于事故发生的描述是“车身右侧撞上路边防护墙”。发生事故的当天下午,司法鉴定部门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了血液检验,结果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116.7毫克。也就是说,驾驶员王某在事故发生时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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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17-10-08 00: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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