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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送达“指尖调解”

“已经通过微信向你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等,共12张图片,请确认后回复已收到。”不到10秒时间,对方回复:“收到。”

近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法官利用微信和电话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7年8月27日9时许,党某驾驶“福田”轻型货车沿东西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睢阳区路河乡西马庄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杨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乘客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党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经查,党某所驾驶车辆在浙江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因索赔事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睢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看到被告之一是浙江省某保险公司,本着司法便民的原则,他主动电话联系被告,通过微信将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文书传送到千里之外的当事人手中,整个送达工作不到5分钟。

材料送达后,承办法官在微信中与被告沟通调解事宜,在得知其愿意接受调解后,又与原告电话联系,释法析理,通过多方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真没想到,连对方一次面都没见到,法院便把我们的案件结了,睢阳区法院这样的办案方式真是便民。”案件处理结束后,浙江省某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打电话给承办法官连声称赞。

最后更新:2017-10-13 2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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