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938 返回首頁    go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禁止用戶自行授權第三方,這合法嗎?

近日,新浪微博發布了《微博個人信息保護政策》,由於必須同意接受該政策後才能繼續使用微博,不少人第一次開始認真研讀微博相關協議。有網友發現,在默認用戶同意的《微博用戶服務使用協議》中要求,“未經平台事先書麵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由此引發眾多網友對自己微博版權的擔憂。(9月17日《北京青年報》)

新浪微博

毋庸諱言,新浪微博此時以保護微博個人信息為由,出台新的“用戶協議”,很顯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完全是針對前段時間今日頭條微頭條抓取新浪微博內容,擔心流量流失。因為微博用戶授權第三方平台直接抓取新浪微博內容,意味著微博用戶已經將個人信息提供給了第三方平台,不存在侵犯個人信息的情形。

根據新浪微博“用戶協議”的規定,說白了就是,用戶在新浪微博發表的內容,用戶雖然享有著作權,但用戶卻無權私自授權給第三方平台使用微博內容。第三方平台要想直接抓取新浪微博上的內容,就必須得到新浪微博的書麵許可。否則,隻能是用戶本人登陸第三方平台手動發布相關內容。這實質上意味著新浪微博在沒有向用戶支付稿酬的情況下,直接剝奪了微博用戶依法享有的許可權,這就侵犯了微博用戶的合法權益,屬於違法侵權行為。

從法律角度說,微博內容,作為文字、圖片等作品,其著作權歸微博用戶本人所有,新浪微博並不是著作權人,這一點毫無疑問。而且,《著作權法》明確規定,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複製權、發行權等權利。換句話說,作為著作權人的微博用戶本人有權授權許可第三方平台使用本人發表在新浪微博上的內容,根本不需要得到新浪微博的許可。而且,第三方平台要使用微博用戶的內容,就必須得到微博用戶的授權和許可,這是不可繞過的一道環節。

事實上未經微博用戶的許可,也不向微博用戶支付稿酬,新浪微博私自以書麵形式許可第三方平台可以抓取微博用戶的內容,甚至收受錢財,這改變不了第三方平台侵犯微博用戶著作權的事實本質。《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相反,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總而言之,新浪微博與其他平台進行競爭,可以采用技術手段,但不能就此剝奪了微博用戶依法享受的著作權,不能損害了微博用戶的合法權益。新浪微博必須糾正違法的霸王條款,將微博用戶依法享有的許可權還給微博用戶。隻有走在合法的道路上,新浪微博才能走的更遠!

閱讀、關注、打賞、轉發、評論都是美德!感謝您順手點擊文章最下方小廣告

這樣您不花錢就可以讓小弟賺幾分錢,感恩!

最後更新:2017-10-08 03:49:31

  上一篇:go 蘋果不再對網絡打賞抽取“蘋果稅” 新浪微博CFO餘正鈞離職
  下一篇:go 新浪微博要實名製了!你支持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