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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協議”引爭議 新浪微博:僅針對第三方擅自直接抓取行為

原標題:新浪微博“用戶協議”引爭議

用戶質疑自己發布的內容沒有版權 微博回應僅針對第三方擅自直接抓取行為

近日,新浪微博發布了《微博個人信息保護政策》,由於必須同意接受該政策後才能繼續使用微博,不少人第一次開始認真研讀微博相關協議。有網友發現,在默認用戶同意的《微博用戶服務使用協議》中要求,“未經平台事先書麵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由此引發眾多網友對自己微博版權的擔憂。

16日,新浪微博就此問題作出回應,稱用戶對自己的原創作品毫無爭議地擁有著作權,該條款僅針對未經微博平台同意的第三方非法抓取行為。

協議中暗含“霸王條款”?

最近兩天,關於新浪微博《微博用戶服務使用協議》的爭論成為大家討論的焦點。引發爭論的兩條條款分別是第1.3條: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麵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微博內容即指用戶在微博上已發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包括但不限於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發表、複製、轉載、更改、引用、鏈接、下載、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內容等;以及第1.5條:用戶同意並授權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義就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私自複製、使用、編輯、抄襲、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發布微博內容等行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投訴、訴訟等必要的維權措施。

很快這兩條“霸王條款”就引起了眾多通過微博分享作品的創作者們的擔憂,不少人將其內容解讀為,隻要文章發在微博,版權就屬於新浪,不能再發布在其他網絡平台上。有專欄作家表達自己的擔憂說:“我每天看書看劇然後動不動寫幾千字發微博,寫了一年,集合了兩本書。以後怎麼辦?”

擬將所涉及條款重新修訂

針對網友質疑,16日,微博官方發布《關於微博內容版權歸屬的說明》,說明中提到,1.3和1.5兩條款內容為《微博用戶服務使用協議》既有條款,而並非最近《微博個人信息保護政策》所公示並要求用戶同意的新增內容。“現擬將兩條款內容修訂為:1.3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麵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微博內容即指用戶在微博上已發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包括但不限於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發表、複製、轉載、更改、引用、鏈接、下載、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內容等。1.5用戶同意並授權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義就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私自複製、使用、編輯、抄襲、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發布微博內容等行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投訴、訴訟等必要的維權措施。”

新浪:此舉僅針對非法抓取

同日,新浪微博社區管理官方微博再次就重點問題做出回應。回應稱,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原創內容,版權或著作權理所應當是屬於內容創作者所有,微博作為發布平台隻享有一定範圍的使用權。用戶對於自己具有完全權利的內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發布到其他平台。但是未經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權、允許、協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發布的微博內容,顯然是不能允許的,即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瀏覽等技術手段獲取內容數據。

新浪副總裁王高飛在評論網友疑惑時解釋說:“可以自己發給第三方,但是不能單方授權第三方來抓取,區別在於有沒有訪問新浪的服務器、出了違法信息新浪會不會因為沒有盡到審核責任連帶被告。”(記者 孔令晗)

最後更新:2017-10-08 03: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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