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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用戶質疑原創微博版權歸新浪?新浪微博回應解釋
16日淩晨,新浪微博向所有用戶推送了一條彈窗通知,更新《微博用戶服務使用協議》,其中,“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麵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使用微博內容”這一條款引發網友熱議,被質疑為“霸王條款”。
這一條規定令微博用戶非常憤慨,很多用戶認定這是“賣身契”:明明是自己原創的內容,版權歸新浪微博不說,以後要授權給第三方還得經過新浪微博的許可。
微博官方回應說,該條款主要針對第三方惡意抓取行為,但在表述上確實尚需完善,下一步將繼續完善協議,並及時告知用戶。
微博方麵回應版權歸屬
16日下午,微博方麵發表聲明,對該事件做出進一步說明,承認著作權屬於原作者,微博隻享有“一定範圍的使用權”;又強調“但是未經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權、允許、協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發布的微博內容,是不能允許的。”
以下為微博對於用戶內容版權權益的釋疑:
針對昨晚發布的微博內容版權說明,我們看到不少網友的疑問,這裏做進一步的說明,隨後相關的描述也會在用戶使用協議中進行更新。感謝大家對微博平台的支持和關注,我們深知作者的創作和分享是微博賴以發展的基礎,對於此次給大家帶來的困惑我們非常抱歉。
Q: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原創內容,版權是否歸用戶所有?
A:版權或者說著作權理所應當是屬於內容創作者所有的,權利本身都歸屬於作者。微博作為發布平台隻享有一定範圍的使用權。
Q: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原創內容,是否可以發布到其他平台上?
A:用戶對自己的原創內容毫無爭議地擁有著作權,在微博平台上發布的也不會例外。用戶對於自己具有完全權利的內容,自然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發布到其他平台。
Q:用戶發布在微博上的內容為什麼需要用戶和微博平台共同同意,其他第三方才能抓取?
A:正如前述所講,用戶可以將自己具有完全權利的作品,根據自己的意願發布到其他平台,這是無需微博批準、審批、同意的。但是未經微博平台同意,自 行授權、允許、協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發布的微博內容,顯然是不能允許的。非法抓取是指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瀏覽等技術手段獲取內容數據的行為。
Q:微博現在有什麼用戶版權保護服務?
A:微博現在為用戶提供了保護首發於微博的原創內容的線上舉報產品,還提供了線下提供投訴函件的一般版權侵權投訴渠道,隨後我們還將不斷完善我們的作者原創內容保護機製。
最後更新:2017-10-08 04: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