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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發布重磅新規,大V們炸鍋!官方緊急表態…
你在新浪微博上發的東西,版權到底歸自己還是歸微博?這個問題應該非常簡單。可是,就因為這麼簡單的問題,新浪微博遭到了巨大的質疑。
9月15日,新浪微博更新了《微博服務使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協議》中的要求引起了部分用戶、尤其是加V用戶和一些自媒體人士的注意。該協議表示,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信息,用戶同意不可撤銷地授權微博平台作為微博內容的獨家發布平台,用戶所發表的微博內容僅在微博平台上予以獨家展示。
上述協議還稱,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麵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使用微博內容。
這下網友炸了,“我自己寫的東西還不能自己決定發在哪了?”
新浪微博淩晨發聲
對於這場質疑,昨天(9月16日),新浪微博相關人士在給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的相關答複中表示,事情源於微博向用戶推送修訂後的《個人信息保護政策》,引起爭議的卻是已經修改多時的《微博用戶使用協議》。
對於這份《協議》,新浪微博表示:
《微博用戶使用協議》並非我們這兩天憑空搞出來的,很早之前就存在,隻不過早些發的東西確實用詞不當。
《協議》中引起爭議的是第1.3條和第1.5條規定,原先的規定是這樣的:
對於這條存在已久的《協議》所引發的爭議,9月16日淩晨1點50分,微博官方通過賬號@微博管理員 發布了一份公告表示:對用戶的質疑,微博深感不安和抱歉。
同時,微博表示,將《協議》中的1.3和1.5條修改為:
1.3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麵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微博內容即指用戶在微博上已發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包括但不限於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發表、複製、轉載、更改、引用、鏈接、下載、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內容等。
1.5 用戶同意並授權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義就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私自複製、使用、編輯、抄襲、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發布微博內容等行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投訴、訴訟等必要的維權措施。
但沒想到,“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還是讓大家無法理解。
於是,9月16日下午,@微博管理員 再次發聲,對大家提出的質疑進行了解答,並明確表示,“用戶對自己的原創內容毫無爭議地擁有著作權,在微博平台上發布的也不會例外。用戶對於自己具有完全權利的內容,自然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發布到其他平台。”
對此,知識產權方麵專家王立岩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采訪時表示,內容的直接來源是用戶,構成作品的情況下,其版權歸屬於用戶。但王立岩同時指出,無論著作權是否給到平台,或者這些內容是否屬於作品,平台都可以基於商務運營享有一定的利益。
那麼,用戶自己隨便發的一條微博構成著作權嗎?
王立岩表示,用戶發布內容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首先要看發布內容是否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作品的形式有很多,比如,美術作品、文字作品、攝影作品等等。總體上來說,判斷作品的首要標準是是否具有充分的“獨創性”。
隨便發一條微博,比如,隻是一句話說“我吃過晚飯了”,這顯然是不具有獨創性的,也就無法認定為作品了,用戶自然也不能就這樣的消息主張享有著作權。
大V用戶:我願意授權給誰就授權給誰
微博要求用戶必須把內容獨家授權給微博。作為自媒體行業人士是怎麼看待的呢?
通信行業自媒體人士馬繼華對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表示,“被授權人有什麼資格要求版權方,我願意授權給誰就授權給誰。”馬繼華表示,平台和用戶之間應當做到權責對等,付費獲取的內容可以要求獨家。
馬繼華表示,最近各平台之間的抄襲確實嚴重,但管理抄襲應該是以作者為核心的。作者發布在某一平台內容,被其他平台剽竊,平台在得到作者授權情況下可以代理維權。
電商、品牌方麵自媒體行業人士“萬能的大熊”(真實姓名宗寧)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采訪時表示,版權是作者的,但微博應該也有些權益,版權歸創作人所有是毋庸置疑的,微博如果利用用戶內容產生二次的商業價值,是應該和作者分成。
宗寧說,普通人玩微博和專業做內容的人玩微博,訴求是不一樣的。在對用戶的態度上,應該更加細分化,微博簽約自媒體就是個例子。簽約作者版權和平台共享程度會更高,普通人用戶可以采取行業規則。
事件背後:今日頭條與微博之爭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注意到,微博在聲明中特別提到“未經用戶和微博平台共同同意,擅自直接抓取用戶已經在微博平台上發布的內容的行為均屬於不正當競爭。”
“內容被第三方抓取”,這不免讓人聯想到近來今日頭條和新浪微博之間的糾紛。
今年8月初,微博公告,稱某第三方新聞平台直接程序設定從微博抓取包括自媒體賬號內容在內的行為,微博毫不知情且並未授權。據媒體報道,某第三方新聞平台正是今日頭條。
當時,微博CEO王高飛在微博上回應網民時稱,“作者授權了,頭條安排一個編輯拷貝粘貼應該沒問題,但是不應該直接來我們這裏抓。類似你把手稿賣了兩家出版社,這兩家出版社都有權出您的書,但是A不能直接從B那裏把排版好的文件拿過來自己用。”
而今日頭條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頭條對所有用戶的微博同步,都是在獲得用戶事先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
每經記者 張斯 實習記者 劉春山
每經編輯 王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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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17-10-08 03: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