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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卖假烟 治你没商量
如今,在这个电商充斥的时代,做微商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微信朋友圈中各色商品应有尽有,但也鱼龙混杂,假货频现。
近日,灵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桩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假烟的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吕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4年4月,被告人李某在灵璧县灵城镇经营喜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况下,于2016年过年前后,从袁某某经营的商行,黄某某经营的超市购买香烟销售给他人,销售金额34000余元人民币。
2016年11月9日、11月25日、12月7日、12月16日、12月18日,被告人李某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人吕某共计转款42200元用于购买假烟。被告人吕某收款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人张某共计转款38400元用于购买假烟。被告人张某向方某某(另案处理)转款30210元用于购买假烟。方某某收款后,通过邮寄的方式直接将假烟寄给被告人李某。被告人李某将所购买的假烟在其经营的喜铺销售给他人,销售金额51000余元人民币。2016年12月25日,灵璧县烟草专卖局从被告人李某处将尚未销售的玉溪、硬中华香烟扣押。经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从李某处扣押的玉溪、硬中华香烟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2016年12月22日,被告人李某以15000元的价格购买50条软玉溪香烟、50条硬中华香烟,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人吕某转款10000元,余下5000元待香烟销售后再支付给被告人给吕某。被告人吕某收款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人张某转款13500元。被告人张某收款后,向方某某转款10000元。方某某收款后,将50条软玉溪香烟和50条硬中华香烟分成四个包裹,通过快递邮寄到灵璧,被告人吕某签收。2017年1月4日,灵璧县公安局在被告人吕某处将该香烟查获。经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从吕某处扣押的50条软玉溪香烟、50条硬中华香烟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2016年12月21日,被告人李某通过微信名为A货中华香烟-小赵购买10条玉溪香烟、10条硬中华香烟,货到付款。该香烟邮寄到灵璧后,被告人李某未签收即被灵璧县烟草专卖局查获,经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该10条玉溪香烟、10条硬中华香烟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吕某、张某向灵璧县公安局退出违法所得。
灵璧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出售烟草,销售金额100000元人民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吕某、张某销售伪劣卷烟,销售金额分别为57200元、51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均应依法惩处。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规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吕某、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事实存在,罪名成立,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灵璧县人民法院 陈婉君
最后更新:2017-09-02 12: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