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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收款码付款码傻傻分不清?当心被骗子利用
东莞凤岗镇一犯罪团伙诱骗微信用户发送付款码,两个月内作案70余起,涉案金额累计十几万元。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日前对该团伙中的其中一名“骗码人”作出宣判,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诱骗微信用户发送付款码
去年8月份,东莞市凤岗警方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的微信账户所绑定的银行卡莫名被人盗取了现金。警方发现多宗案件事主银行账户被盗取的金额最少是499元,最多达1497元,最大金额刚好是最小金额的3倍,最小金额又刚刚比微信免密码支付的金额少一块钱。
后台技术人员分析发现,被盗取现金的用户一部分是普通微信用户,另一部分则是微商。对于普通用户来说,犯罪嫌疑人先以点赞送礼品的活动来吸引人气,然后又以礼品缺货为由要退还之前收取的运费,继而趁机索要对方的微信收款二维码;对于微商,则是以微信不能转账或者不能发红包为由,要求对方把收款码发过来,之后转发给刷码人去小店套现。
被盗刷数额多是499元
由于微信支付500元以下之前是不需密码,获取了付款二维码截图就能直接刷码套现。因此,被盗刷的数额大多刚好是499元或者是其倍数。
受骗人多达76名遍及全国
警方发现,东莞境内所有遭遇二维码盗刷的事主,现金被套现的场所几乎都在凤岗镇一工业区内的便利店。经过走访侦查,警方锁定了一个专门骗取当事人微信二维码实施盗窃的犯罪团伙并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5人。经审讯,该团伙自去年6月份开始,两个月内套现达十多万元,受骗人多达76名,遍及全国各地。
今年5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盗刷二维码的套现案件。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称,被告人先加入QQ聊天群随后添加微商为好友,以购买产品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发送微信支付二维码的截图,随后再将该二维码交给扫码人到便利店去套现。被告人与扫码人五五分成或者六四进行分成,诈骗所得共约5448元,被告人分得3269元。
法官提醒
用新型支付方式前
应多了解相关功能
据案件主审法官介绍,本案是东莞市的首宗盗刷二维码套现案件,该犯罪团伙以非法获利为目的而纠集微信群、QQ群,互相传授诈骗犯罪方法,“骗码者”“扫码者”和实体店分工合作、互相配合, 已形成了微信诈骗的灰色产业链。
法官建议这类案件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加强监管力度。另外,相关支付平台应在支付方式方面,多提供一些有效的方法给用户,谨防被骗子钻了空子,如页面提示等,以保障用户的财产安全。
据了解,在该类型犯罪案件发生后,腾讯对收付款功能进行了相关的改进,在微信用户对收付款功能页面进行手机屏幕截图时,页面会提示:“该功能仅用于向商家付款时出示使用,请不要将付款码及数字随意发送给他人。”
通过本案的审理,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利用新型支付方式前,应该多了解其相关使用功能,如本案被告人之所以能“钻空子”,主要是因为没有区分微信的付款码和收款码之间的区别,不要轻易地把自己的付款码和收款码截图发给他人,同时对于点赞送礼品等相关活动应谨慎对待,勿因贪图蝇头小利而上当受骗。
最后更新:2017-10-08 09: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