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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獸
個人貸借款協議 - 服務大廳 - 支付寶
協議編號:XXXXXXXXXXXX-X
借出人:aaa
身份證號碼:XXXXXX
投資申請號:XXXXXXXXXXXX
借入人:bbb
身份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XXXXXXXX
借款申請號:XXXXXXXXXXXX
經上海招財寶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財寶”)的撮合,借出人同意向借入人提供借款,借入人同意向借出人借款。經各方協商一致,現就上述借款事宜訂立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定義
除非締約方另有約定,本協議下列術語定義如下:
1.1 招財寶平台:指由招財寶開發並運營的,向借出人和借入人提供投融資信息發布與管理、投融資交易管理、交易資金結算(由支付機構提供)等服務的金融信息中介服務平台。
1.2 借出人:指經招財寶撮合,向在招財寶平台發布融資需求的借入人提供借款的自然人。
1.3 借入人:指直接或間接在招財寶平台發布融資需求、並在滿足本協議約定條件時獲得借款的自然人或法人。
1.4支付機構:指為招財寶平台用戶提供交易資金結算等服務的機構。本協議項下提供前述服務的機構為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支付寶”)。
1.5 支付寶賬戶:指借出人和借入人向支付寶申請注冊的,且通過支付寶身份驗證後取得的可供使用支付寶服務的支付賬戶。
1.6 借款總額:是指借入人直接或間接在招財寶平台發布借款需求時所設定的所有借款金額。借款總額以招財寶平台具體展示及記錄為準。
1.7 籌集期:是指借入人直接或間接在招財寶平台發布借款需求時所設定的籌資期限。該期限以招財寶平台具體展示及記錄為準。
1.8 指定賬戶:與履行本協議項下權利義務相關的賬戶,包括但不限於支付寶賬戶和銀行結算賬戶兩類賬戶類型。當借出人選擇餘額寶進行付款情形下,該指定賬戶還包括借出人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直銷自助式前台服務協議》及相關協議中約定的賬戶。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指定賬戶類型由招財寶或支付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1.9 服務費:指借入人使用招財寶平台服務而向招財寶支付的費用。
1.10 合同簽訂地:上海市黃浦區
二、借款基本信息
借款金額 | XXXX元人民幣 |
借款期限 | X日 |
借款期間 | XXXX年X月D+1日(起息日)至XXXX年X月X日(借款結束日) |
起息日 | XXXX年X月D+1日 |
借款利率 | 年利率A%,根據實際借款天數按日計息(日利率為年利率/XXX) |
借款用途 | 流動資金周轉 |
還款方式 | XXXXX |
提前還款 | XXXXX |
到期還款日 | 默認為借款結束日或每月還款日,如借款結束日或每月還款日為非工作日的,順延至借款結束日或每月還款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14:00點。資金實際到賬時間一般為到期還款日或每月還款日後3個工作日內 |
借入人服務費 | 借款金額的XXXX,若服務費金額不足一分錢的將按一分錢收取 |
三、各方權利義務
3.1 借出人的權利義務
3.1.1 借出人承諾向支付寶及招財寶提供的信息及時、合法、真實、有效,用於出借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符合招財寶的要求。
3.1.2 借出人同意以網絡頁麵點擊確認的方式簽訂本協議,並不以此為由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即便在簽訂時本協議並沒有借入人的信息、第二條及第五條的相關信息、簽訂日期信息等。借出人同意以前述方式簽訂本協議後即視為不可撤銷及變更地授權招財寶平台根據最終撮合結果自主生成前述信息,且未經招財寶及借入人的同意,借出人不得否認本協議項下債權債務關係或以任何方式撤回、撤銷本協議。
3.1.3 借出人理解並同意,借款金額從借出人的指定賬戶劃轉之日起至起息日(不含)的這段期間內不產生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息)。借出人有權從借入人處獲得借款期間內基於借款金額的約定利息收益。
3.1.4 借出人同意並授權支付寶根據本協議約定從其指定賬戶中劃轉借款金額至借入人的指定賬戶以履行放款義務。借出人應確保在劃轉之時其指定賬戶有足夠的資金以完成放款。
3.1.5 借款到期後,借出人同意並授權支付寶根據本協議約定將借款本金及利息劃轉至指定賬戶即視為借入人已履行還款義務。
若借入人到期不履行還款義務,保險公司依據本協議5.1.1款對借出人進行了賠償,則借出人同意將本協議項下追償的相關權益轉給保險公司。
3.1.6 借出人應保證其指定賬戶狀態正常並足額,確保資金劃入、劃出交易的完成。
3.1.7 借出人理解並同意,招財寶不承擔本協議項下借出人的任何資金損失風險,但因招財寶及支付寶原因導致借出人資金損失的除外。
3.1.8 借出人理解並同意,若借入人到期不履行還款義務,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時,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借出人直接提供或通過招財寶(或其關聯公司)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必要文件, 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的影印件。借出人應積極配合並授權招財寶將前述影印件提供給保險公司, 否則保險公司有權延遲或拒絕保險賠償。
3.1.9 借出人理解並同意,若借出人以本協議項下的借款債權資產,作為其在招財寶平台發布的借款需求的還款保障時,若本協議項下的到期借款本息被直接用於向前述借款需求項下的債權人償還到期借款本息的,即視為借入人已履行還款義務,借出人不得向借入人主張債權,除非借入人未如約償還到期借款本息。
3.2 借入人的權利義務
3.2.1 借入人承諾向支付寶及招財寶提供的信息及時、合法、真實、有效。
3.2.2 借入人應保證借款用途合法合規。
3.2.3 借入人同意以網絡頁麵點擊確認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簽字或簽章確認等方式)簽訂本協議,並不以此為由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即便在簽訂時本協議並沒有借出人的信息、第二條及第五條的相關信息、簽訂日期信息等。借入人同意以上述方式簽訂本協議後即視為不可撤銷及變更地授權招財寶平台根據最終撮合結果自主生成前述信息,且未經招財寶及借出人的同意,借入人不得否認本協議項下債權債務關係或以任何方式撤回、撤銷本協議。
3.2.4 借入人同意並授權借出人委托支付寶根據本協議約定將借款金額劃轉至借入人的指定賬戶即視為借出人履行完畢放款義務。
3.2.5 借入人應保證其指定賬戶狀態正常,確保資金劃入、劃出交易的完成。如因前述指定賬戶不正常導致的所有損失(如借款資金無法及時入賬、還款資金無法劃轉等)應由其自行承擔。
3.2.6 借入人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到期還款並按約支付利息。
若借入人無法到期還款,則其同意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支付寶按照招財寶平台指令(不論借入人指定賬戶狀態是否正常,如發生賬戶功能受限、資金止付等情形),以其在本協議5.1.5款項下的到期資產或權益直接用於償還本協議項下其應付給借出人的到期借款本息。借入人承諾借出人對其於本協議生效之日前已經在招財寶平台上持有的借款債權資產或基金份額或其他任何資產權益,享有排他性的優先受償權。若到期還款日之前借入人死亡,則借入人任何類型的繼承人仍有義務繼續向借出人或已履行賠付責任的保險公司償還到期借款本息。
借入人同意若保險公司依據本協議5.1.1款對借出人進行了賠償,則保險公司有權向借入人進行追償。借入人和保險公司另有約定的除外。
3.2.7 借入人應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的約定向招財寶支付服務費。
3.2.8 當借入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出現重大不利影響時,借入人應及時通知招財寶、借出人或其受托人。
3.2.9 借入人理解並同意,若借出人將本協議項下的借款債權資產,作為其在招財寶平台發布的借款需求的還款保障時,本協議項下的到期借款本息可直接用於向前述借款需求項下的債權人償還到期借款本息。
3.2.10 借入人理解並同意,為實現本協議項下的放款、還款,借入人必須開立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結算賬戶(包括I類銀行賬戶、II類銀行賬戶,以下簡稱“網商銀行賬戶”)。
四、借款發放、還款方式及逾期還款責任
4.1 自支付寶將借款總額自借出人指定賬戶劃轉至借入人的指定賬戶時即視為借出人履行了放款義務。借入人理解並同意在借款發放時,借入人委托支付寶或其他第三方機構從前述借款總額中將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借入人服務費直接扣除並劃轉至招財寶指定賬戶。即便采用前述服務費收取方式,借入人仍應按照本協議的借款總額到期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4.2 借入人按約在到期還款日14:00時前將還款金額劃轉至借入人的指定賬戶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支付寶劃轉資金給借出人完成還款。具體實現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使用餘額寶代扣或餘額寶自動轉入服務。具體服務條款按照《餘額寶代扣及餘額寶自動轉入服務協議(招財寶)》及相關協議約定執行。
借入人理解並同意,如因上述指定賬戶狀態或餘額寶交易不正常導致支付寶無法在到期還款日劃轉資金的,相應責任(如無法如期還款產生的違約責任)由借入人自行承擔。
借出人理解並同意,最終將本協議項下的借款本息或受償款項劃轉至借出人的指定賬戶需要一定的時間,前述時間一般為到期還款日後3個工作日內,前述期間內不產生任何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息)。
4.3 借入人未按本協議約定歸還借款的,借入人除應繼續償還本金和截止到期還款日(不含當日)的利息以外,還應向借出人支付逾期罰息。
借出人理解並同意,到期還款日後3個工作日內免收逾期罰息,即罰息根據逾期未付款項(包括逾期未付的本金和利息)部分,從到期還款日後3個工作日期滿後第一個自然日(含當日)起按照年化借款利率24%的標準按日計收,直至清償完畢之日(含當日)止。
4.4 當借入人應付款項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全額支付時,其還款資金支付順序依次為:借入人服務費(若有)、逾期罰息、利息、本金。
4.5 除上述約定外,借入人還需承擔因未按約還款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催收費用等。
五、還款保障條款
5.1 本協議項下的還款保障方式為5.1.1,5.1.5;
5.1.1由 ____________ 提供保險保障;
5.1.2由第三方擔保人 ____________ 提供保證擔保(擔保函編號: ______ )保障;
5.1.3由 ____________ 開立的以借出人為受益人的借款保函(保函編號: ______ )保障;
5.1.4 ____________ 落實到期兌付憑證等其他資金還款保障方式;
5.1.5 借入人以其於本協議生效之日前已經在招財寶平台上持有的借款債權資產或基金份額或其他任何資產權益,或已經在淘寶網、天貓商城、聚劃算等平台上持有的已成交訂單項下的應收賬款或其他任何資產權益,作為其履行本協議項下還款義務的保障。若該等資產權益仍無法覆蓋借入人在本協議項下還款義務的,借入人仍有義務以其其他自有資產補足。
借入人理解並同意,上述到期資產或權益可直接用於償還本協議項下其應付給借出人的到期借款本息。借入人同意上述到期資產或權益的實現方式,借入人不會再向前述到期資產或權益項下的債務人主張債權,除非債務人沒有足額兌付上述到期資產或權益。
借出人理解並同意,若借入人以上述到期資產或權益償還其本協議項下的到期借款本息的,借出人對該還款方式無異議。若資金足額且劃付到借出人指定賬戶,即視為借入人已經履行完畢本協議項下的還款義務。當借入人逾期還款時,借出人可以且僅能就上述還款保障方式實現自己的債權。盡管有前款約定,對於借出人債權的實現,還須視具體簽訂的保險合同、出具的擔保函或其他協議的約定。本條款約定的上述還款保障機構為上述還款保障方式承擔法律責任。招財寶將確認上述還款保障機構已提供本協議5.1條約定的相關文件或相關證明,如保險合同、擔保函或其他還款保障文件。
5.2 為確保保險合同、擔保函或其他保障措施得以充分有效履行,借出人無條件、不可撤銷及變更地授權 ( 以下簡稱“受托人”) 以其自己的名義行使如下一項或多項權利。借出人同意該等授權溯及受托人既往已實際行使地與本協議相關的前述權利,借入人對此亦不持異議:
5.2.1 在必要時要求借入人增加適當的擔保,增加質押權擔保情形下,擔任其擔保代理人並以質權人的身份簽署質押合同及行使質押權;在有充分證據證明借入人資信狀況、財務狀況、還款能力等對本協議項下債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時,亦可要求借入人提前清償本協議項下債務;
5.2.2 在借款逾期時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或向保函開立銀行追索;
5.2.3 履行被保險人的相關權利義務,包括向保險人提出索賠請求、確認賠款金額、簽發權益轉讓書等;
5.2.4 與上述事宜相關的其他權利。
六、協議的簽訂、成立及生效
6.1 借出人和借入人簽訂本協議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6.1.1 通過招財寶平台頁麵點擊確認本協議;
6.1.2 委托招財寶代為確認本協議;
6.1.3 經招財寶認可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簽字或簽章確認等方式)確認本協議。
6.2 本協議自借出人或借入人簽訂本協議之日(以兩者孰後簽訂時間為準)成立。
6.3 本協議為附條件生效協議,協議生效需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6.3.1 本協議已成立;
6.3.2 借入人設定的借款總額在籌集期已全部募集完成;
6.3.3 招財寶平台根據最終撮合結果生成借出人與借入人信息、第二條與第五條信息及協議簽訂日期信息等要素,且本協議可在招財寶平台查詢。
6.4 本協議生效後,招財寶將通知支付寶將本協議對應的借款金額從借出人的指定賬戶劃轉至借入人的指定賬戶。
6.5 本協議未生效的,招財寶將不會通知支付寶從借出人的指定賬戶扣劃相應的借款金額;如已劃轉的,劃轉的款項將由支付寶退回給借出人。
6.6 借出人與借入人同意以留存在招財寶平台的協議為準。
七、其他事項
7.1 借入人須確保到期足額償還包括本協議借款金額在內的借款總額項下所有協議項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否則不視為還款完成,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及違約責任由借入人承擔。
7.2 借出人及借入人必須通過本協議約定的方式或其他招財寶認可的方式進行放款及還款,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及違約責任由借出人或借入人自行承擔。
7.3 本協議項下借款記錄等信息均以招財寶平台生成並公布的內容為準。借出人、借入人可以通過支付寶賬戶登錄招財寶平台查詢上述信息。
7.4 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債務未經招財寶書麵同意不得轉讓。
7.5 協議各方應對其他方提供的信息及本協議內容保密,未經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協議主體之外的任何人披露,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強製性規定,或監管、審計等有權機關另有強製性要求的除外。
7.6 協議各方知悉並遵守《招財寶平台服務協議》、《餘額寶服務協議》、《餘額寶代扣及自動轉入服務協議(招財寶)》及招財寶平台製定的相關規則的規定。
7.7如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則應認為該條款可與本協議相分割,並可被盡可能接近各方意圖的、能夠保留本協議要求的經濟目的的、有效的新條款所取代,而且在此情況下,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然完全有效並具有約束力。
7.8 協議各方應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各自承擔與本協議相關的稅費。
八、 法律的適用和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借出人簽訂日期:XXXX年X月X日
借入人簽訂日期:XXXX年X月X日
最後更新:2016-12-28 07: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