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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獸
這個人3個月靠搶紅包收入400多萬!微信紅包還有這個操作!
這年頭,
你要是沒在微信群裏發過紅包,
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個現代人。
好像離開了微信紅包,
我們的人際關係網就無法維係一樣。
但是居然有人利用微信紅包來賭博!
近日,來安警方破獲一起微信紅包賭博案,涉案金額達1.7億元,記者從警方了解到,這種賭博方式被稱為“踩雷”,由一名成員發紅包,並指定一個數字,如果有成員搶到的金額尾數與數字相同,就要按照數倍紅包的金額返還給發紅包者,而莊家“哥哥”則享有隻搶不發的特權,他還專門購買了搶紅包的外掛軟件,確保自己第一時間搶到紅包。在短短三個月時間裏,“哥哥”抽水收入400多萬元,從一個無業遊民變成挎名包戴名表的“暴發戶”。
搶紅包“踩雷”賭尾數
今年5月,有群眾向來安警方反映,他被拉進一個微信群玩搶紅包“遊戲”,很快就輸掉幾千塊錢。據介紹,這種搶紅包的玩法叫“踩雷”,在發紅包之前需要標注一個“雷點”,“雷點”可以是0~9之間的任意數字,搶紅包的人如果搶到的金額尾數與“雷點”一致,就叫“中雷”。“中雷”的人需要按照規定的比例,返還紅包給發紅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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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打了一個比方,“比如這個‘雷點’數字為8,發紅包的人可以發一個200元的紅包,事先約定好賠率為1.5倍,如果有人搶到紅包金額為10.8元這樣尾數為8的金額,就‘中雷’了,要賠付200×1.5倍=300元的金額給發紅包的人。”
由於發紅包的人沒有限製,經常會出現很多人同時發紅包的場麵,群裏紅包滿天飛,這種玩法非常快,一兩分鍾就可玩一局。
群主用外掛軟件“隻搶不發”
在這個賭局中,群主“哥哥”就像賭場裏的“莊家”,專門靠抽水營利,當“遊戲”要開始時,他會發個紅包確認一下群裏在線人數。“哥哥”享有特權,隻搶紅包不發,為了保證自己能第一時間搶到紅包,他特地買來了外掛軟件,每次都能第一個搶到。
除了搶紅包外掛軟件,“哥哥”還買來幾千個微信群。據警方介紹,一個正常的微信群裏麵的紅包有上限數字限製,一般紅包發到200個左右就被係統自動屏蔽不能再發紅包了,或者會出現卡紅包的現象,“哥哥”從上線手裏買來大量的“不卡紅包”微信群,這種群沒有紅包限製,但是玩上一兩個小時,就會被騰訊監控並封群,因此需要不斷“轉移陣地”。在三個月的時間裏,警方查到“哥哥”已經使用了上千個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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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群主賺了400多萬
在這個賭局裏,很多參賭者為了追求高額的回報,經常一個紅包就要發500元,但是十賭九輸,“玩家”永遠是輸的一方,有人一晚上輸了幾萬元,而群主“哥哥”則靠隻搶不發的規則,成了穩賺不賠一方。
來安警方告訴記者,他們調查了“哥哥”的微信轉賬流水記錄,發現從今年3月到6月案發的短短三個月時間裏,“哥哥”的流水記錄達到了驚人的1.7億元,他靠著搶紅包營利400多萬元,算下來平均每天可收入數萬。
據介紹,“哥哥”原本在來安當地是一名無業遊民,經濟條件很一般,但是自從開設這個紅包賭局後,他一夜暴富,挎幾萬元的名包,戴上萬元的名表,出入高檔場所。
“搶紅包”賭博屬違法行為
警方介紹,微信紅包賭博方式有很多,不管是哪種方式,群友隻要參與進去都贏不了。這類網上小遊戲跟其他網遊一樣,“外掛”總是如影隨形,可以控製紅包的尾數、大小,讓自己處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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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警方介紹,判斷“搶紅包”是不是賭博,關鍵就看組織者是否從中營利。按照《刑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的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開設賭場的,都將構成犯罪。
以營利為目的的“搶紅包”群,是一種新型賭博形式,其群主的行為就等同於“聚眾賭博”開賭場,屬於犯罪行為,群成員“搶紅包”也是涉賭的違法行為,要受到治安處罰。
平時發紅包調節群裏氣氛
聯絡親朋好友之間的感情是可以的
千萬不要走上違法的道路哦!
快快轉發提醒身邊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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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合肥在線,鳳陽網整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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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17-08-20 00: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