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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獸
連雲港一男子“微信賣車”,4個月騙了17人……
近日,東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馬某詐騙案一審獲判:被告人馬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間,被告人馬某於通過手機微信以出售二手摩托車、三輪電動車為名,先後騙取吳某、餘某等17人購車款共計人民幣42900元。
微信聊天查看車輛圖片,達成購買意向,收取買賣車款,查看物流信息,收貨成交,這樣正常的買車程序,怎麼會被騙呢?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事實上,買家也查看到了物流信息,以為正常發貨了,結果過兩天物流就“離奇消失”了。經過檢察機關的訊問,馬某是這樣供述其犯罪過程的,也就是他能夠詐騙這麼多人的“秘密”。
原來,有些物流公司會提前填寫物流單據,然後再發貨,也有發貨的賣家(如本案中的被告人馬某)到物流點來買很多單據,填好買家的地址等信息,這樣買家就看到了已發貨的物流信息。過兩天當物流公司催促馬某發貨的時候,馬某再告訴物流公司不發貨了,物流公司隻好刪除了物流信息,而此時馬某已然收到了貨款,“大功告成”!而買家自然是錢貨兩失,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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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等網絡聊天支付工具固然方便,但是要時刻提防那些看不見的賣家和物品,以及可以造假的物流信息等風險,別被騙子蒙蔽了自己雙眼。
最後更新:2017-10-08 13: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