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5
魔獸
企業境外投資監管趨嚴 對敏感類項目實施核準製
國家發改委11月3日公布了《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
相較於2014年施行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第9號,下稱“9號令”),意見稿在總結境外投資管理實踐基礎上,提出了取消項目信息報告製度、補齊管理短板、創新監管工具、完善懲戒措施等八項改革。
新的意見稿旨在加強境外投資宏觀指導,優化境外投資綜合服務,完善境外投資全程監管,促進境外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
業內分析認為,相較於近一年來針對境外投資非理性苗頭出台的短期糾偏措施,意見稿更注重建設一個法治化、規範化的境外投資長效機製,並製定了保障國家安全與利益的相關措施。
建立製度化長效機製
意見稿表示,國家發改委將發布敏感行業目錄,將對境外企業開展的敏感類項目實行核準管理。
作為核準製的判斷標準,敏感類項目主要是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的項目,以及涉及敏感行業的項目。前者指與我國未建交,發生戰爭、內亂,根據中國締結的國際條約、需限製企業對其投資的國家和地區的項目;後者主要包括武器裝備的研製生產維修,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新聞傳媒,以及根據中國宏觀調控政策需要限製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今年8月也出台過規範性文件,它更傾向於針對境外投資中出現的一些短期亂象加以整頓,然而此次則更多是從長治久安的角度來建立一種長效製度。”
在他看來,敏感類項目是對此前限製類境外投資的進一步歸納與完善。根據8月份四部委公布的《關於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的指導意見》,赴與我國未建交、發生戰亂或者我國締結的雙多邊條約或協議規定需要限製的敏感國家和地區開展的境外投資,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境外投資,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台被列為限製類投資,三類投資必須經過核準。
白明表示,限製是對外投資的一種管理辦法,並非意味著禁止投資,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嚴格審批,然而在公布限製性行業之後,不少地方無法把握審批的鬆緊度,於是一些地方就采取“一刀切”的辦法暫時先不批,因此,境外投資審批急需製定更具操作性的準則和細則。
國家發改委外資司一位負責人表示,意見稿對核準和備案的程序、時限、變更、延續等環節都作出更加明確和具體的規定,這有利於減少自由裁量空間,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確定性。
發改委原對外經濟研究所所長張燕生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意見稿中的敏感性項目與8月份的限製類投資不能等同,後者列出了具體行業,但主要針對的是短期的非理性投資領域,而敏感性項目的定義則更為彈性。
白明表示,作為一個長期的連續性的管理辦法,意見稿在監管上留出回旋餘地與彈性能夠更好地應對不斷變化的實際需要。“敏感類項目主要是指關係國家安全與國計民生的領域,它是會變化的。上世紀糧食、石油等可能是敏感行業,但現今網絡信息安全可能就會成為敏感行業。”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稿在投資便利化方麵也提出了三項改革:取消項目信息報告製度,簡化核準、備案申請手續,放寬核準、備案時間底線。
白明強調, “中國一直堅持的投資便利化不隻是我們對外資企業給予便利,同時也包括為我們自己的企業‘走出去’給予便利。”
保障國家安全與利益
發改委外資司相關負責人指出,為進一步規範企業境外投資,和9號令相比,意見稿補齊了管理上的一些短板。
他表示,近年來,隨著境內企業國際化程度提高,境外投資方式也更加多樣,一些境外投資活動遊離於現行管理邊界之外,存在一定風險隱患。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管理原則,意見稿擬將境內企業通過其控製的境外企業開展的境外投資納入管理框架。
關於這類投資,意見稿擬采取“事前管理有區別、事中事後全覆蓋”的管理思路:對其中的敏感類項目實行核準管理;對其中的非敏感類項目,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及以上的,投資主體應當將有關信息告知國家發改委,而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以下的不需要告知。
白明表示,“事前管理有區別”反映的是分類管理,一般情況下備案就可以,但是敏感行業需要核準,後者主要是指存在重大風險,且出現問題後會造成無法挽回損失、救濟成本過高的投資,而一般性的投資適用於事中事後監管,一方麵這些領域出問題概率小,另一方麵即便出了問題影響也相對可控。
意見稿提出創新對外投資監管工具。上述負責人表示,針對境外投資監管的薄弱環節,意見稿擬提出建立協同監管機製,通過在線監測、約談函詢、抽查核實等方式對境外投資進行監督檢查。
發改委還將建立全國境外投資在線管理和服務平台,今後絕大多數境外投資管理環節(如宏觀指導、信息服務、核準備案、全程監管、聯合懲戒等)都將通過在線平台進行,從而提高境外投資管理和服務的便利化與透明度。
同時,意見稿擬引入項目完成情況報告、重大不利情況報告、重大事項問詢和報告等製度,加強對境外投資的全程監管,從而更好維護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利益與安全是意見稿的一個關注重點,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意見稿中提及“國家安全”的表述多達10處。
在核準申請材料中,除了包括項目基本信息及投資主體關於項目真實性的聲明外,還新增加了項目對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影響分析,而在核準條件方麵,不威脅、不損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也是核準的一個重要先決條件。
關於威脅或損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行為,意見稿也製定了專門的懲戒條款。存在威脅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將責令投資主體中止實施項目並限期改正。境外投資損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將責令投資主體停止實施項目、限期改正並采取補救措施,對投資主體及有關責任人處以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商務部研究院對外投資合作研究所所長梁桂寧曾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在去年上半年,中國的境外投資曾經曆了一輪狂飆突進式的增長,在此過程中,非理性投資苗頭凸顯,部分企業存在著虛假投資、轉移資產、不規範運作的現象。
白明表示,對於跨境投資的安全監管是各國的慣例,特別是一些發達國家,比如美國在跨境投資過程中有著嚴格的安全審查。相較而言,由於此前規模較小,中國在安全監管方麵是存在短板的,而隨著中國“走出去”規模的快速擴大,補齊這塊短板是非常必要的。
(原標題:企業境外投資監管趨嚴對敏感類項目實施核準製)
最後更新:2017-11-04 06: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