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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2016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湖南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學校“高層次、高素質、多樣化、創造性”人才培養目標,按照“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招生工作機製和“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工作原則,我校2016年繼續開展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

  一、招生對象

  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一等獎並被遴選為國際奧賽國家隊集訓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外語類: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

  競賽類:專業不限。

  外語類:英語、日語。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不接受紙質和現場報名。考生須於2月28日前登陸試點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係統(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按流程和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並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完成報名申請。逾期未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2.上傳材料包括:

  (1)報名係統生成打印的《湖南大學2016年保送生申請表》(須考生所在中學校長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

  (2)中學保送推薦證明材料;

  (3)高中三年成績冊(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並加蓋學校公章);

  (4)高中階段獲獎證書複印件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材料(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並加蓋學校公章)。

  3.考試費:200元/人。考生須於3月2-3日前在網上繳費(http://xysf.hnu.edu.cn/)。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現場確認

  1.時間:2016年3月4日8:00—17:30,逾期不予辦理。

  2.地點: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3.考生持學生證、身份證(無身份證者須攜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及獲獎證書原件到現場確認並采集相關信息。現場確認不接受代辦。

  五、考試

  1.考試時間:2016年3月5日

  2.考試地點:湖南大學

  3.考試方式:麵試

  4.劃線原則:考試成績合格線為85分。合格考生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定錄取候選考生名單。

  5.公示

  錄取候選考生名單分別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教育部陽光信息平台及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

  六、錄取

  對獲得我校保送生錄取候選資格的考生,不需參加當年高考,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要求辦理錄取手續。對錄取的考生,學校結合考生申請的專業誌願,綜合考慮考生考核成績、學科特長、獲獎情況、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等確定錄取專業。

  七、監督機製

  1.保送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考試過程全程錄像。

  2.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序進行申請、參加考試,確保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並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若發現推薦中學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取消該中學下一年度推薦資格,並函告中學所在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八、其他

  1.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外語類保送生入校後不允許轉入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2.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要求,我校將對所有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後進行身體健康複檢和專業水平複核。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3.我校將在招生信息網及時發布招收保送生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並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凡未按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未提供正確的個人信息導致錄取受影響等問題,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4.聯係方式

  (1)政策谘詢與申訴受理部門: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電話:0731-88823560

  傳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網:http://admi.hnu.edu.cn/

  (2)違規違紀舉報投訴受理部門:湖南大學紀委辦(監察處)

  電話:0731-88821680

  九、本簡章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推薦課程:新東方高考係列培訓

  (責任編輯:李遠航)

最後更新:2017-01-01 16: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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