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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支付宝藏钱,二七法官慧眼如炬,连窝端
近日,二七法院执行局通过查询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将高达160余万执行标的顺利执结。
郭先生与被执行人宋某、张某自2012年起合作经营某英国购淘宝网店,期间,公司运营及财务均由二被执行人负责,他们一直没有和郭先生进行过对账和分红。后经多次催要,二人承诺给郭先生160余万元分红,但仅支付5万元之后就没了下文。
无奈之下,郭先生将二人起诉至法院并赢得诉讼,拿到生效判决后二人依旧不履行,在执行阶段,执行员查遍二被执行人名下所有银行卡,仅发现不足30万元存款,离结案尚有很大差距,一筹莫展之际,执行员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既然三人经营的是网上商店,二被执行人会不会把钱存入支付宝账户呢...”,想到这里,执行员莫名的兴奋起来,立即对二被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进行了查询,看到查询结果,执行员会心的笑了,最终,法院从二人支付宝账户中足额扣划了案件款。
据了解,今年3月,二七区法院第一次执行个人支付宝账户是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面对90后的被执行人阿强,就是通过查询支付宝账户,得以快速结案。
今后,凭着法院日益完善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和不断出台的新司法解释,查封、冻结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将会成为执行工作中的常态化措施。二七区法院执行法官提醒那些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不要自作聪明,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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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马 倩
校对: 刘尊超 禄亚楠
最后更新:2017-10-08 08: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