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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云集
会计档案销毁程序
会计档案销毁程序:
(一)本单位档案机构、会计机构派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对已满或超过保管期限且打算销毁的会计档案逐卷进行鉴定,抽出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基建项目会计档案和未结清债权债务有关的原始凭证及会计账簿继续保管;
(二)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意见;
(三)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四)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同时要有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同时要有同级统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
(五)销毁后,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将销毁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
最后更新:2017-01-04 22: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