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223 返回首頁    go 中電雲集


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

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一) 未按照規定印製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三) 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四)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五) 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六)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非法攜帶、郵寄、運輸或者存放空白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收繳發票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私自印製、偽造變造、倒買倒賣發票,私自製作發票監製章、發票防偽專用品,由稅務機關依法予以查封、抵押或者銷毀,沒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一倍以下的罰款。

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稅務人員利用職權之便,故意刁難印製,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或者有違反發票管理法規行為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後更新:2017-01-04 22:34:45

  上一篇:go 營業稅稅收特點
  下一篇:go 浙江省管局關於對已備案網站信息進行抽樣核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