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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第三方賣家)商品售後退換貨服務細則
電動車(第三方賣家)商品售後退換貨服務細則:
適用範圍:含電動車整車及配件類商品
一、商品簽收:
1、當麵驗收:為保障客戶自身權益,客戶在簽收商品前應對商品當麵驗收,檢查貨物外包裝及內物外觀,在確定貨物完好無損後,再進行簽收;如果物流公司不支持先驗貨再簽收,客戶可致電賣家協商之後拒絕簽收。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外包裝破損、商品出現破損、少件等問題,客戶有權拒絕簽收,並在拒絕簽收後聯係賣家進行核實處理;如客戶未進行驗收即做簽收,將默認為客戶已經對商品進行了表麵驗收。
2、委托他人代收:賣家需告知客戶(被委托人)簽收標準,客戶委托他人代收的行為視同於客戶本人已對商品進行簽收。
二、商品退/換貨服務:
1、退換貨時限:
A.退貨:客戶自簽收之日起7日內可申請無理由退換貨;商品詳情頁標注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除外;
B.換貨:自客戶簽收之日起15日內可以申請換貨;
2、退換貨原因:
A.符合法律規定的7日無理由退換貨條件;電動車整車類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換貨;
B.商品售出即存在質量問題。
3、退換貨條件:
A.車架斷裂、變形、大麵積刮漆、貼畫重疊、實物與描述不符、顏色及型號錯發等可申請退換貨;
B.如需要申請退換貨,需要客戶保持商品本身完好,相關附(配)件齊全;
C.商品無安裝、表麵無劃痕、無磨(破)損、無磕碰、無使用、無拆卸等痕跡;
D.(若有)防偽標識碼未刮開或撕損、(若有)唯一性三包卡不能缺失或撕損;
E.未經授權的修理、誤用、疏忽、濫用、事故、改動、不正確的安裝,以此情況不支持退換貨;
F.(若有)贈品破損或發票遺失可折價(如能估量折價的,以估值折價為準;無法估值折價的,折價上限不超過原商品成交價的10%)、發票遺失按相應退稅點由客戶自行承擔。
4、注意事項:
A.對於商品質量問題,客戶需向賣家提供證據,若賣家收到證據後,確認商品本身確實存在質量問題,應接受退貨或者換貨申請。客戶應妥善包裝後退回商品,返回方式及地址以售後服務單審核為準,產生的退換貨運費及檢測費用均由賣家承擔。因拍攝設備、光線、顯示器等原因產生的色差問題,以及因商品測量標準不一致導致的尺寸問題在相關標準規定的尺寸誤差範圍內的,均不屬於商品質量問題。
B.電動車出廠時均已通過廠家質檢,電池也已經過嚴格檢測,若客戶使用後發現電池存在放電過快情況,經核實處理確實存在問題的,賣家應為客戶提供更換電池服務。
C.賣家有如實描述商品並按客戶訂單履約的義務,如因賣家原因導致商品尺寸/容量錯誤、或者商品樣式、材質及服務標準與頁麵描述不符,或出現錯發、少貨等情況,賣家應按照頁麵描述及客戶訂單履約,如客戶要求退貨或者換貨,賣家應接受,產生的退換貨運費由賣家承擔。
5、運費:
非商品質量問題且非因賣家原因而由客戶發起的退換貨行為,運費承擔分以下兩種:
1)、賣家包郵商品,客戶承擔退換貨時產生的運費;
2)、賣家非包郵商品,所有運費均由客戶承擔。
客戶拒收商品運費由誰承擔?
客戶拒收交易(非貨到付款)的貨物,原則上:
若為有理由拒收(商品有質量問題、少貨等情況),賣家非包郵商品,由賣家承擔全部運費;賣家包郵商品,由賣家承擔商品退回時產生的運費;
若為無理由拒收(商品無質量問題、少貨等情況),賣家非包郵商品,由客戶承擔全部運費;賣家包郵商品,由客戶承擔商品退回時產生的運費;
出現爭議時,買賣雙方應協商處理,若雙方無法就退換貨、拒收商品的運費問題協商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在客戶提出退款申請後要求京東介入以協助雙方處理解決。
最後更新:2016-12-24 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