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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前夕中通韻達快遞漲價
TA的每日心情
2017-2-20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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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店鋪賣家論壇威望429 發消息繼中通之後,韻達快遞也跟進漲價:10月11日,韻達快遞宣布,從即日起,對快件價格進行調整。兩家公司均未宣布漲價幅度。
由於眼下正是 “雙11”購物節的備戰期,中通和韻達的漲價消息引發市場關注。有分析認為,考慮到“通達係”快遞公司的密切關係,不排除另外幾家快遞公司跟進漲價的可能性。
當然,快遞業的漲價成本將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問題在於,快遞業的漲價是否具合理?集體漲價是否涉嫌違法?
實事求是地說,中通和韻達給出的漲價理由倒也在情理之中,近年來人力、物料以及運營成本攀升是不爭的事實,而快遞費卻多年“濤聲依舊”。有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快遞業件均收入是14.65元/件,2013年是15.69元/件,2012年是18.6元/件,而早在2005年,這個數字是27.7元/件。有業內人士稱,中國快遞或進入五毛時代(即每一件的利潤),又或者連五毛都賺不到了。
但有人擔心,快遞業集體漲價是不是一種“合謀”呢?價格合謀是有損社會福利的,一方麵損害消費者利益,另一方麵壟斷導致行業競爭力下降,因此,價格合謀一直是反壟斷關注的重點。
雖然快遞市場總體來說屬於一個競爭市場,但隨著規模化、資本運作加快,我國快遞企業呈現集中化的趨勢,並出現了少數幾家公司相對壟斷市場的特征。特別是“通達係”快遞公司關係密切,行業中的龍頭企業通過某種“合謀”機製來操縱價格,行業內份額較小的企業“搭便車”,這種可能性並不能完全排除。
一般來說,漲價行為是否違反《反壟斷法》相關規定,判斷標準有三:首先,是否製定了比競爭性市場更高(過低也構成價格操縱)的價格,即漲價的合理性,是否通過損害消費者利益,將非法利潤據為己有。而如果是合理的利潤及成本分攤,應被視為正常的市場行為。其次,是否有合謀協議或機製,此前被處罰的多以行業協會的名義形成卡特爾聯盟(通常為價格或產量合謀)。此類行為有一定的隱秘性。第三,是否對背離“合謀”的企業實施懲罰。
不過,現在市場上的“價格合謀”通常不會愚蠢到形成合謀協議,一種被稱為“默契合謀”的情況更為盛行,即合謀企業並不需要通過明確的協議條文規定限額,隻要“理解”某些合謀的信號即可。例如,A龍頭企業通過釋放一係列漲價信號,包括對外宣布成本上漲等,與其他企業達成默契後實施漲價,B企業隨即心照不宣地跟進漲價。
至於這種“默契合謀”是否達到法律幹預的程度,要具體來看漲價行為及幅度的合理性。如果尚在市場競爭許可範圍內,監管部門可以持寬容態度,不予幹預。否則就要啟動反壟斷措施,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從公開的信息看,目前宣布漲價的中通、韻達,尚未對外公布漲價幅度,其他快遞公司下一步的行動也不明確,因此尚無法判斷是否存在違法行為。不過監管部門需要密切關注,做好監控和引導,防止“默契合謀”式漲價成為現實。
最後更新:2017-10-19 23: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