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498 返回首页    go 支付宝


余额宝自动转入及快速转出服务协议 - 服务大厅 - 支付宝

本协议是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天弘基金”)与投资者(以下简称“您”或“投资者”)就您进行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余额宝货币基金”)就自动转入及快速转出等服务操作的有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投资者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现场签署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投资者与本公司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协议及本公司网站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各项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有关的各项规定。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公司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第一条 释义
1、支付宝账户绑定,指您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以下简称“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关联并绑定。绑定后,发卡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本公司才能后续为您提供本协议项下业务的相关服务。
2、保底金额:指您在发卡行端设置的余额宝自动转入阀值。当您绑定的发卡行银行卡金额超过阀值时,超出部分款项将自动用于申购余额宝货币基金。如您绑定的银行卡余额低于阀值时,则不作前述自动申购。
3、余额宝货币基金自动申购业务,是余额宝货币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在本协议中是指发卡行根据您所设定银行卡账户中的保底金额计算出每次申购金额后,经您授权代您向本公司发送余额宝货币基金份额的申购指令,同时本公司根据发卡行的指令按照基金等相关业务操作规则及流程为您完成相应余额宝货币基金份额申购操作的一种业务。
4、余额宝货币基金快速转出/份额支付业务,是余额宝货币基金赎回业务的一种。在本协议中是指当客户进行银行卡取现、POS消费等操作时,发卡行根据您的授权代您向本公司发送指定数量余额宝货币基金份额的赎回指令,本公司根据上述指令并按照基金等相关业务操作规则及流程为您完成上述余额宝货币基金份额的赎回操作,并与支付宝为您共同实现快速转出及份额支付服务。
5、D日是指自然日。
6、开放日是指天弘基金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7、T 日是指符合《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等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投资者申购申请日。
8、T + n 日是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第二条 余额宝货币基金自动申购业务规则
1、余额宝货币基金自动申购交易流程为,您根据您与发卡行签订的银行卡服务协议(具体协议名称以您实际签署为准),设定银行卡账户的保底金额,并且授权发卡行就银行卡账户中超出保底金额部分资金余额向天弘基金发出申购指令。同时,您授权天弘基金有权根据上述指令,通过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系统自动向支付宝逐笔发出扣款指令,支付宝根据该扣款指令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取相应款项后,并由天弘基金为您完成相应金额的余额宝货币基金份额的申购操作。
2、您理解并同意,天弘基金为您提供余额宝货币基金的自动申购服务,是以您通过授权发卡行指令或以其他方式自行指令天弘基金已为您成功开立余额宝货币基金的基金账户为前提的,否则天弘基金无法为您完成上述业务服务。
3、余额宝货币基金自动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0.01元,单笔/日累计/月累计最高限额以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及支付宝网站的提示为准。超过单笔/日累计/月累计最高额度的,天弘直销系统有权不接受该笔自动申购申请。
4、余额宝货币基金自动申购是以您保证扣款日当天的银行卡账户余额高于您设定的保底金额且账户状态正常等为前提的,在您的银行卡账户余额不高于您设定的保底金额或您的银行卡账户、支付宝账户、余额宝货币基金账户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及账户内金额、份额被冻结等情形),或天弘基金合作的划款银行、支付机构暂停服务,或自然灾害、网络、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天弘基金无法为您办理自动申购业务的,您理解并同意天弘基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笔申购申请作失败处理并不予以顺延,同时也不就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丧失投资机会而未能取得投资收益等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5、您理解并同意,当您签订本协议后,若发卡行发送申购指令时为非开放日或非开放时间时,则申购申请将顺延至下一开放日。申购份额将在 T+1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6、您理解并同意,天弘基金为您提供余额宝货币基金的基金账户开立或自动申购操作,是以您已充分、合法授权发卡行有权指令天弘基金进行上述操作及支付宝成功扣款为前提的。您理解并同意,天弘基金作为上述操作的执行方,除非天弘基金未操作、延迟操作或操作错误,否则天弘基金不对由此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丧失投资收益而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该等损失及责任由您与发卡行或支付宝自行协商解决。
7、您理解并同意,自动申购业务属于余额宝货币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您就通过本业务所成功申购的基金份额及其赎回、分红和其他业务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严格遵照《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服务协议》及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具体规定,上述规则以天弘基金网站上的规定为准。

8、您理解并同意,您在设定银行卡账户保底金额时,应预测并留存足够的资金余额以保障您后续通过指定账户完成相关交易。若您设定的保底金额过低,在天弘基金为您完成自动申购业务后,可能导致您指定账户不足以支付您的其他交易需求,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其他支付需求无法完成而带来的损失等)由您自行承担,天弘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9、天弘基金应根据业务规则规定的开放时间提供自动申购业务服务,天弘基金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开放时间。
10、您理解并同意,天弘基金有权暂停余额宝货币基金的申购业务,在公告的暂停申购期限内将暂停对余额宝货币基金的自动申购业务服务,同时并不承担由此给您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丧失投资机会而带来的任何损失。
11、您理解并同意,您授权发卡行向天弘基金发出的指令,都不可撤回或撤销,且为天弘基金根据本协议约定方式为您完成自动申购的唯一指令。该指令视为您本人的指令,您应当对天弘基金忠实执行上述指令产生的任何结果承担责任。
12、为实现本协议项下服务,您同意并授权支付宝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联系地址、支付宝账号等)提供给天弘基金。您同意发天弘基金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交易信息、资产状况等)提供给支付宝。

13、您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查询本协议及相关其他协议,以及自动申购的交易申请情况。
第三条 余额宝货币基金快速转出/份额支付业务规则
1、余额宝货币基金快速转出/份额支付的交易流程为,当您根据您与发卡行签订的银行卡服务协议(具体协议名称以您实际签署的为准)在银行卡上进行取现、POS消费等相关操作时,发卡行将根据您的授权代您向天弘基金发出基金份额快速转出/份额支付指令。同时,您授权天弘基金有权按照发卡行发出的上述指令为您执行将指定数量余额宝货币基金份额赎回至您指定支付宝账户的操作,并由支付宝为您实现将赎回款项代扣至您银行卡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的后续服务。
2、您知晓并同意,发卡行根据您的授权于D日向天弘基金提交快速转出/份额支付申请时,若申请符合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则天弘基金受理申请,同时快速转出/份额支付的份额将过户给天弘基金并进行后续赎回处理。您理解并同意,从您提交快速转出/份额支付申请之日(D日,含当日)起,对应过户给天弘基金的基金份额损益归天弘基金所有。
3、余额宝货币基金快速转出/份额支付的单笔最低限额为0.01元,单笔/日累计/月累计最高限额以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及支付宝网站的提示为准。超过单笔/日累计/月累计最高额度的,天弘直销系统有权不接受该笔快速转出/份额支付申请。
4、当您对于通过快速转出/份额支付实现的消费交易发起撤销或退款时,退回的资金将最终返回至您银行卡账户,由此对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预期投资利益的丧失等),天弘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5、您理解并同意,因您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机关要求冻结、扣划余额宝货币基金份额等情形)导致用于快速转出/份额支付的份额赎回申请不能及时被确认,过户给天弘基金的份额赎回款项不能及时到账,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过户份额赎回款项不能及时到账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向天弘基金偿还过户份额对应款项及相应损失的责任。
6、您理解并同意,如因支付宝或者对应银行系统故障、系统升级,或投资者银行卡账户、支付宝账户、余额宝货币基金账户已销户、账户状态不正常(挂失、冻结),或天弘基金合作的划款银行或者支付机构暂停服务,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或网络、通讯故障等非天弘基金原因导致过户份额对应的款项无法按期向投资者划付的,天弘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7、您理解并同意,快速转出/份额支付业务属于余额宝货币基金份额赎回业务的一种,您就通过本业务赎回的余额宝货币基金份额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严格遵照《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服务协议》及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等规定,具体以天弘基金网站上的规定为准。
8、天弘基金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余额宝基金快速转出/份额支付业务中设定的每个投资者单笔、单日及单月限额等。天弘基金可对所有投资者的快速转出/份额支付总额设定限额,如当日快速转出/份额支付总额超过天弘基金设定的限额,天弘基金可临时暂停快速转出/份额支付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9、天弘基金应根据业务规则规定的开放时间提供快速转出/份额支付业务服务,天弘基金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开放时间。
10、天弘基金有权暂停余额宝货币基金的赎回业务,在公告的暂停赎回期限内将暂停对余额宝货币基金的快速转出/份额支付业务服务,并不承担由此给您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因面临投资风险而带来的任何损失。
11、您理解并同意,天弘基金实现快速转出/份额支付业务是以您已充分、合法授权发卡行有权指令天弘基金进行基金份额赎回操作及支付宝成功提供后续扣款服务为前提的。您理解并同意,天弘基金作为上述业务的执行方,除非天弘基金未操作、延迟操作或操作错误,否则天弘基金不对由此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丧失投资收益或发生投资风险而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该等损失及责任由您与发卡行或支付宝协商解决。
12、您理解并同意,您在提出快速转出/份额支付申请时,应预测并留存足够份额余额以保障您后续通过指定余额宝账户完成相关交易。否则因天弘基金为您完成快速转出/份额支付业务后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转出而丧失投资收益所带来的损失等)由您自行承担,天弘基金不承担相关责任。
13、您理解并同意,您授权发卡行向天弘基金发出的指令,都不可撤回或撤销,且为天弘基金根据本协议约定方式为您完成快速转出/份额支付的唯一指令。该指令视为您本人的指令,您应当对天弘基金忠实执行上述指令产生的任何结果承担责任。
14、为实现本协议项下服务,您同意并授权支付宝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联系地址、支付宝账号等)提供给天弘基金。您同意发天弘基金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交易信息、资产状况等)提供给支付宝。

1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查询本协议及相关其他协议,以及快速转出/份额支付的交易申请情况。

第四条 风险
1、您承诺,您已详细阅读余额宝货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已充分理解余额宝货币基金的产品运作模式和风险特点。您理解并充分知晓余额宝货币基金作为风险级别相对较低的基金品种,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您理解并承诺,因购买余额宝货币基金产品而面对的投资风险完全由您自行承担。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银行卡相关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本公司应及时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及相关方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但是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罢工、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及技术风险等。
第五条 协议的效力及变更

1、本协议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服务协议》之补充,与直销自助式前台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没有约定的,适用《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服务协议》的约定。
2、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天弘基金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本协议的修改文本将公告于天弘基金的网站及营业场所或以其他天弘基金认为可行的方式通知。投资者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未向天弘基金提出书面异议,视同已经得到投资者的认可。
3、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天弘基金和投资者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若所失效的内容及条款不影响本协议整体效力的,则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六条 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效力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最后更新:2016-12-28 07:10:15

  上一篇:go 一个支付宝账户可以绑定多张快捷银行卡吗? - 服务大厅 - 支付宝
  下一篇:go 其他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开通的流程 - 服务大厅 - 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