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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額寶自動轉入及快速轉出服務協議 - 服務大廳 - 支付寶
本協議是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天弘基金”)與投資者(以下簡稱“您”或“投資者”)就您進行天弘餘額寶貨幣市場基金(以下簡稱“餘額寶貨幣基金”)就自動轉入及快速轉出等服務操作的有關事項所訂立的有效合約。投資者通過網絡頁麵點擊確認、現場簽署或以其他方式選擇接受本協議,即表示投資者與本公司已達成協議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約定內容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各項協議及本公司網站所包含的其他與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各項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有關的各項規定。在接受本協議之前,請您仔細閱讀本協議的全部內容(特別是以粗體下劃線標注的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任意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本公司對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後續操作。
第一條 釋義
1、支付寶賬戶綁定,指您指定的銀行卡賬戶(以下簡稱“銀行卡”)和支付寶賬戶關聯並綁定。綁定後,發卡行、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支付寶”)、本公司才能後續為您提供本協議項下業務的相關服務。
2、保底金額:指您在發卡行端設置的餘額寶自動轉入閥值。當您綁定的發卡行銀行卡金額超過閥值時,超出部分款項將自動用於申購餘額寶貨幣基金。如您綁定的銀行卡餘額低於閥值時,則不作前述自動申購。
3、餘額寶貨幣基金自動申購業務,是餘額寶貨幣基金申購業務的一種。在本協議中是指發卡行根據您所設定銀行卡賬戶中的保底金額計算出每次申購金額後,經您授權代您向本公司發送餘額寶貨幣基金份額的申購指令,同時本公司根據發卡行的指令按照基金等相關業務操作規則及流程為您完成相應餘額寶貨幣基金份額申購操作的一種業務。
4、餘額寶貨幣基金快速轉出/份額支付業務,是餘額寶貨幣基金贖回業務的一種。在本協議中是指當客戶進行銀行卡取現、POS消費等操作時,發卡行根據您的授權代您向本公司發送指定數量餘額寶貨幣基金份額的贖回指令,本公司根據上述指令並按照基金等相關業務操作規則及流程為您完成上述餘額寶貨幣基金份額的贖回操作,並與支付寶為您共同實現快速轉出及份額支付服務。
5、D日是指自然日。
6、開放日是指天弘基金為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7、T 日是指符合《天弘餘額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等其他法律文件規定的投資者申購申請日。
8、T + n 日是指自 T 日起第 n 個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第二條 餘額寶貨幣基金自動申購業務規則
1、餘額寶貨幣基金自動申購交易流程為,您根據您與發卡行簽訂的銀行卡服務協議(具體協議名稱以您實際簽署為準),設定銀行卡賬戶的保底金額,並且授權發卡行就銀行卡賬戶中超出保底金額部分資金餘額向天弘基金發出申購指令。同時,您授權天弘基金有權根據上述指令,通過網上交易直銷自助式前台係統自動向支付寶逐筆發出扣款指令,支付寶根據該扣款指令從您指定的支付寶賬戶中扣取相應款項後,並由天弘基金為您完成相應金額的餘額寶貨幣基金份額的申購操作。
2、您理解並同意,天弘基金為您提供餘額寶貨幣基金的自動申購服務,是以您通過授權發卡行指令或以其他方式自行指令天弘基金已為您成功開立餘額寶貨幣基金的基金賬戶為前提的,否則天弘基金無法為您完成上述業務服務。
3、餘額寶貨幣基金自動申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0.01元,單筆/日累計/月累計最高限額以本公司網上交易直銷自助式前台及支付寶網站的提示為準。超過單筆/日累計/月累計最高額度的,天弘直銷係統有權不接受該筆自動申購申請。
4、餘額寶貨幣基金自動申購是以您保證扣款日當天的銀行卡賬戶餘額高於您設定的保底金額且賬戶狀態正常等為前提的,在您的銀行卡賬戶餘額不高於您設定的保底金額或您的銀行卡賬戶、支付寶賬戶、餘額寶貨幣基金賬戶不正常(包括但不限於賬戶及賬戶內金額、份額被凍結等情形),或天弘基金合作的劃款銀行、支付機構暫停服務,或自然災害、網絡、通訊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天弘基金無法為您辦理自動申購業務的,您理解並同意天弘基金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將該筆申購申請作失敗處理並不予以順延,同時也不就由此給您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喪失投資機會而未能取得投資收益等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5、您理解並同意,當您簽訂本協議後,若發卡行發送申購指令時為非開放日或非開放時間時,則申購申請將順延至下一開放日。申購份額將在 T+1日確認成功後直接計入投資者的基金賬戶。
6、您理解並同意,天弘基金為您提供餘額寶貨幣基金的基金賬戶開立或自動申購操作,是以您已充分、合法授權發卡行有權指令天弘基金進行上述操作及支付寶成功扣款為前提的。您理解並同意,天弘基金作為上述操作的執行方,除非天弘基金未操作、延遲操作或操作錯誤,否則天弘基金不對由此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喪失投資收益而帶來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該等損失及責任由您與發卡行或支付寶自行協商解決。
7、您理解並同意,自動申購業務屬於餘額寶貨幣基金申購業務的一種,您就通過本業務所成功申購的基金份額及其贖回、分紅和其他業務而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應嚴格遵照《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直銷自助式前台服務協議》及基金相關業務規則的具體規定,上述規則以天弘基金網站上的規定為準。
8、您理解並同意,您在設定銀行卡賬戶保底金額時,應預測並留存足夠的資金餘額以保障您後續通過指定賬戶完成相關交易。若您設定的保底金額過低,在天弘基金為您完成自動申購業務後,可能導致您指定賬戶不足以支付您的其他交易需求,因此給您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其他支付需求無法完成而帶來的損失等)由您自行承擔,天弘基金不承擔任何責任。
9、天弘基金應根據業務規則規定的開放時間提供自動申購業務服務,天弘基金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相應調整上述開放時間。
10、您理解並同意,天弘基金有權暫停餘額寶貨幣基金的申購業務,在公告的暫停申購期限內將暫停對餘額寶貨幣基金的自動申購業務服務,同時並不承擔由此給您帶來的包括但不限於因喪失投資機會而帶來的任何損失。
11、您理解並同意,您授權發卡行向天弘基金發出的指令,都不可撤回或撤銷,且為天弘基金根據本協議約定方式為您完成自動申購的唯一指令。該指令視為您本人的指令,您應當對天弘基金忠實執行上述指令產生的任何結果承擔責任。
12、為實現本協議項下服務,您同意並授權支付寶有權將您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郵箱、聯係地址、支付寶賬號等)提供給天弘基金。您同意發天弘基金有權將您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您在金融機構的賬戶、交易信息、資產狀況等)提供給支付寶。
13、您可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直銷自助式前台查詢本協議及相關其他協議,以及自動申購的交易申請情況。
第三條 餘額寶貨幣基金快速轉出/份額支付業務規則
1、餘額寶貨幣基金快速轉出/份額支付的交易流程為,當您根據您與發卡行簽訂的銀行卡服務協議(具體協議名稱以您實際簽署的為準)在銀行卡上進行取現、POS消費等相關操作時,發卡行將根據您的授權代您向天弘基金發出基金份額快速轉出/份額支付指令。同時,您授權天弘基金有權按照發卡行發出的上述指令為您執行將指定數量餘額寶貨幣基金份額贖回至您指定支付寶賬戶的操作,並由支付寶為您實現將贖回款項代扣至您銀行卡賬戶或其他指定賬戶的後續服務。
2、您知曉並同意,發卡行根據您的授權於D日向天弘基金提交快速轉出/份額支付申請時,若申請符合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則天弘基金受理申請,同時快速轉出/份額支付的份額將過戶給天弘基金並進行後續贖回處理。您理解並同意,從您提交快速轉出/份額支付申請之日(D日,含當日)起,對應過戶給天弘基金的基金份額損益歸天弘基金所有。
3、餘額寶貨幣基金快速轉出/份額支付的單筆最低限額為0.01元,單筆/日累計/月累計最高限額以本公司網上交易直銷自助式前台及支付寶網站的提示為準。超過單筆/日累計/月累計最高額度的,天弘直銷係統有權不接受該筆快速轉出/份額支付申請。
4、當您對於通過快速轉出/份額支付實現的消費交易發起撤銷或退款時,退回的資金將最終返回至您銀行卡賬戶,由此對您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投資者預期投資利益的喪失等),天弘基金不承擔任何責任。
5、您理解並同意,因您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有權機關要求凍結、扣劃餘額寶貨幣基金份額等情形)導致用於快速轉出/份額支付的份額贖回申請不能及時被確認,過戶給天弘基金的份額贖回款項不能及時到賬,或由於其他原因導致過戶份額贖回款項不能及時到賬等情況,投資者應承擔向天弘基金償還過戶份額對應款項及相應損失的責任。
6、您理解並同意,如因支付寶或者對應銀行係統故障、係統升級,或投資者銀行卡賬戶、支付寶賬戶、餘額寶貨幣基金賬戶已銷戶、賬戶狀態不正常(掛失、凍結),或天弘基金合作的劃款銀行或者支付機構暫停服務,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預見的非常情況,或網絡、通訊故障等非天弘基金原因導致過戶份額對應的款項無法按期向投資者劃付的,天弘基金不承擔任何責任。
7、您理解並同意,快速轉出/份額支付業務屬於餘額寶貨幣基金份額贖回業務的一種,您就通過本業務贖回的餘額寶貨幣基金份額而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應嚴格遵照《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直銷自助式前台服務協議》及基金相關業務規則等規定,具體以天弘基金網站上的規定為準。
8、天弘基金可根據業務情況調整餘額寶基金快速轉出/份額支付業務中設定的每個投資者單筆、單日及單月限額等。天弘基金可對所有投資者的快速轉出/份額支付總額設定限額,如當日快速轉出/份額支付總額超過天弘基金設定的限額,天弘基金可臨時暫停快速轉出/份額支付業務,並視情況及時恢複該業務。
9、天弘基金應根據業務規則規定的開放時間提供快速轉出/份額支付業務服務,天弘基金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相應調整上述開放時間。
10、天弘基金有權暫停餘額寶貨幣基金的贖回業務,在公告的暫停贖回期限內將暫停對餘額寶貨幣基金的快速轉出/份額支付業務服務,並不承擔由此給您帶來的包括但不限於因麵臨投資風險而帶來的任何損失。
11、您理解並同意,天弘基金實現快速轉出/份額支付業務是以您已充分、合法授權發卡行有權指令天弘基金進行基金份額贖回操作及支付寶成功提供後續扣款服務為前提的。您理解並同意,天弘基金作為上述業務的執行方,除非天弘基金未操作、延遲操作或操作錯誤,否則天弘基金不對由此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喪失投資收益或發生投資風險而帶來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該等損失及責任由您與發卡行或支付寶協商解決。
12、您理解並同意,您在提出快速轉出/份額支付申請時,應預測並留存足夠份額餘額以保障您後續通過指定餘額寶賬戶完成相關交易。否則因天弘基金為您完成快速轉出/份額支付業務後而給您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轉出而喪失投資收益所帶來的損失等)由您自行承擔,天弘基金不承擔相關責任。
13、您理解並同意,您授權發卡行向天弘基金發出的指令,都不可撤回或撤銷,且為天弘基金根據本協議約定方式為您完成快速轉出/份額支付的唯一指令。該指令視為您本人的指令,您應當對天弘基金忠實執行上述指令產生的任何結果承擔責任。
14、為實現本協議項下服務,您同意並授權支付寶有權將您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郵箱、聯係地址、支付寶賬號等)提供給天弘基金。您同意發天弘基金有權將您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您在金融機構的賬戶、交易信息、資產狀況等)提供給支付寶。
15、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直銷自助式前台查詢本協議及相關其他協議,以及快速轉出/份額支付的交易申請情況。
第四條 風險
1、您承諾,您已詳細閱讀餘額寶貨幣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並已充分理解餘額寶貨幣基金的產品運作模式和風險特點。您理解並充分知曉餘額寶貨幣基金作為風險級別相對較低的基金品種,並不等同於將資金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者存款類金融機構,基金管理人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您理解並承諾,因購買餘額寶貨幣基金產品而麵對的投資風險完全由您自行承擔。
2、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銀行卡相關服務無法正常進行的,本公司應及時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及相關方並積極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但是不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戰爭、火災、地震、水災、罷工、網絡故障、係統故障等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社會異常事件及技術風險等。
第五條 協議的效力及變更
1、本協議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直銷自助式前台服務協議》之補充,與直銷自助式前台服務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沒有約定的,適用《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直銷自助式前台服務協議》的約定。
2、在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天弘基金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本協議的修改文本將公告於天弘基金的網站及營業場所或以其他天弘基金認為可行的方式通知。投資者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十日內未向天弘基金提出書麵異議,視同已經得到投資者的認可。
3、本協議書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和《天弘餘額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天弘餘額寶貨幣市場基金招募說明書》或其他天弘基金和投資者應共同遵守的文件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若所失效的內容及條款不影響本協議整體效力的,則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第六條 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效力具有終局性,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最後更新:2016-12-28 0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