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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
汉口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业务线上服务协议 - 服务大厅 - 支付宝
本协议由汉口银行(填写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行")与我行持卡人(以下简称 "您")就支付宝借记卡/信用卡快捷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互联网(Internet)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您应确保您在使用本服务时绑定的借记卡/信用卡为您本人所有,并确保您将您的支付宝账户与该借记卡/信用卡绑定且用其支付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我行、持卡人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您同意我行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收集并转交我行的,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填写的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借记卡/信用卡卡号、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进行校对核验;并同意将该借记卡/信用卡与您此次登录的支付宝账户进行绑定,以便您此次及今后进行支付。同时我行与支付宝保留随时变更上述确认要素作为校验标准的权利。
一旦绑定成功,您在支付宝网站或相关使用界面输入支付宝账户密码或支付宝账户密码及您所收到的手机校验码后,即视为您确认支付金额及该支付指令,并由支付宝转交我行进行后续处理。您同意并授权我行按照支付宝的交易指令从您绑定的借记卡/信用卡账户中支付相应款项。
您应妥善保管该卡开户户名、开户类型、与之相关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固定电话、通信地址等与该卡有关的一切信息(以下简称"身份信息及卡信息")。如您遗失借记卡/信用卡、泄露身份信息及或卡信息,您应及时通知我行,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因您泄露密码、数字证书、U盾、丢失借记卡/信用卡等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我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或修改支付限额,您对此无异议。您在使用本服务时需同时受我行和支付宝设置的支付限额的约束。在任何情况下,支付金额不应超过我行或支付宝设置的支付限额(以较少者为准,以下简称"支付限额")。如实际支付金额大于支付限额,我行将拒绝执行交易指令。
本协议与本行借记卡/信用卡章程或协议相冲突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您不得利用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进行套现、虚假交易、洗钱等行为,且有义务配合我行进行相关调查,一旦您拒绝配合进行相关调查或我行认为你存在或涉嫌虚假交易、洗钱、套现或任何其他非法活动、欺诈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我行有权采取以下一种、多种或全部措施:(1)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支付宝快捷支付服务;(2)终止本协议;(3)取消您的用卡资格。
您同意,我行有权变更、暂停本协议项下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服务,有权修改、终止本协议,并于执行前通过我行网站进行公告。相关公告经网站发布视为您已收到。您在公告执行后继续办理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的,视同接受有关本协议、快捷支付业务服务修改、变更的内容。本协议终止后,支付宝在协议终止前已接收并发送我行进行处理的交易指令仍有效,您应承担其后果。
最后更新:2016-12-28 07: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