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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捐的吳京怎麼做才算愛國?馬雲給出答案

央視網消息:四川阿壩州九寨溝縣7.0級地震給我們帶來的傷痛還沒有散去,但早有一批“道德帝”已經站在自己構築的道德高地,把“逼捐”當成扛起道德的大旗,在虛擬的網絡世界裏耀武揚威。

近期,因《戰狼2》大火的吳京先是被抹黑“全家都不是中國籍”,而後又被網友“逼捐”,而理由都是一樣的老套:“達則兼濟天下,你那麼有錢就該捐”。周立波先是在微博上稱,已經捐款,但紅十字會表示沒有收到,這又引起了“鍵盤俠”的冷嘲熱諷。但事情的真相是吳京早就默默的捐款100萬元,紅十字會也收到了周立波的捐款,“逼捐”的人臉疼不?

事實上,每有災害事件發生,諸多名人的捐款行為總會引發網友的熱切關注。從積極層麵審視,這種“排隊唿籲”,體現了公眾對於名人在社會擔當上的一種期待,希望在某些關鍵節點、特殊時期,他們能夠發揮自己的影響力做出表率。從2008年汶川地震時被網友“揪住不放”的王石,到2015年網友喊話“你不捐款,我再也不淘寶了”的馬雲,每個名字的被唿叫,代表的都是對一個群體的心理預期。在社會上適度保有一些輿論預期,對公眾人物也是一種鞭策。

我們假設“逼捐”的初衷大多是善意的,但善意不能替代理智、法律和製度,更何況慈善又豈是“逼”出來的?投身慈善,熱衷公益更不是盲目的捐款。曾被逼捐的馬雲對於名人捐款,有一番自己的道理:“當你有幾億元、幾十億元的時候,這不是你的錢,這是社會委托你進行投資,這是對你的信任,是一種擔當和責任。怎麼把這些錢管理好,而不能簡單的捐出去,要等人才、組織、體係都準備好,才能去做。”自2016年9月起實施的首部《慈善法》給了我們一劑清醒良藥,這表明了我們的慈善機製逐漸健全,以法律為依據,是法治社會的必然選擇。那麼,我們的慈善行為更要尊法守法,而不是一夥兒人的網絡挾持,也沒有必要畢其功於一役。

“逼捐者”呈現的心理或許有些病態,這種“劫富濟貧”的思維和蜂擁而至的網絡暴力既是不理智的道德綁架,也對前線救災無甚益處。逼捐者首先要搞清楚,如果我是名人,我會怎麼做?一個社會的良好秩序首先是“從我做起“,自己做不到的,你為什麼要求別人做到。””“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幾千年傳統文化留下來的良訓,但在網絡的保護色下,“道德帝”卻成了偽正義的化身,在現實中他們或許不會扶起路旁摔倒的老人,卻會在網上抨擊別人的冷漠;在現實中他們或許不會感謝外賣小哥的辛苦勞動,卻在網上批評別的客人不知感恩;在現實中他們或許不會捐款捐物,卻在網上緊盯著別人的數額。

回到現實中吧,看看蹬三輪助學300多人,去世十幾年後還有人以他的名義捐款的白方禮;看看從耶魯大學畢業,毅然選擇成為一名腳踩泥濘的村官的秦玥飛;看看地震災區中麵對塌方山體逆向奔跑趕去救援的士官張國全,放下手中的鍵盤,不要用自己的所謂“道德”標準,來綁架別人的財富,賺得多就該捐的多,那不叫捐款,叫納稅。(文/戴萌萌)

最後更新:2017-08-20 1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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