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7年違規積分即將清零
尊敬的商家: 您好!根據《京東開放平台商家積分管理規則》中的相關規定,自然年度違規扣分在次年的1月1日零時清零。 具體執行如下: 一、年度違規扣分清零 所有2017年產生的違規扣分將於2018年1月1日零時清零 (即2017年內開具的違約單對應的扣分均在清零範圍內)。 二、違規節點處理照常執行 1、正在執行的違規節點處理將繼續執行,直至節點處理結束且通過違規考試並完成結算,不受違規積分清零的影響。 舉例: 商家在2017年12月20日因違規產生嚴重違規50分違約單,並於2017年12月25日申訴失敗導致扣分生效,觸發嚴重違規50分節點違約單,涉及店鋪限權14天,則店鋪限權恢複條件是完成違約金的繳納且14天限權期滿並且通過節點考試。 2、如違約單開具時間為2017年,違規扣分生效時間為2018年,則生效的扣分將計入2017年累計扣分並按規則清零。若2018年扣分生效導致2017年累計扣分達到節點處理的分值,則2018年仍會執行節點處理。 舉例: 商家當前一般違規累計分值為24分,在2017年12月29日因發布第三方信息(一般違規扣6分)被開具違約單,於2018年1月3日申訴失敗,此時生效的違規扣分將計入2017年的一般違規扣分。因2018年1月3日扣分生效時商家2017年的違規扣分達到一般違規25分的處理節點,故同步執行一般違規25分的節點處理,但對應分值不會計入2018年。 3、若2017年嚴重違規扣分已滿100分的被清退關閉的店鋪將維持店鋪清退關閉的狀態。 三、違規申訴對於在2017年12月31日前產生的違規扣分,商家仍可按《京東開放平台商家積分管理規則》規定發起申訴,我們將繼續處理,如果您在違規計分清零完成後申訴成功,對應的違約單將會撤銷;如果申訴未成功,則違規扣分計入2017年,並按照上述違規清零方案執行。 【注意】請您時刻關注商家後台消息提醒,並及時處理違約單。 感謝您對京東開放平台一如既往的支持!2018我們一起努力!京東開放平台2017年12月26日FAQ:Q:嚴重違規和一般違規扣分都能清零麼?A:是的,2017年產生的扣分全部清零,含一般違規和嚴重違規。Q:“2017年產生的扣分”怎麼理解?A:隻要違約單在2017年開具,無論生效日期是否為2017年內,均進行清零。Q:進行中的節點處理會停止麼?A:不會,進行中的節點處理會繼續執行,直至節點處理期滿且完成違約金繳納及通過違規考試。Q:2017年的違約單,發起申訴後,在2018年申訴失敗,扣分清零麼?A:清零,隻要違約單開具時間為2017年,扣分均不計入2018年。Q:已被清退的店鋪,在扣分清零後,是否可以正常經營?A:不可以,店鋪維持清退狀態。
最後更新:2017-12-26 21: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