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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回應自營顯卡取消7天無理由退貨:有用戶用退貨牟利

文|AI財經社 陳芳

編|嘉辛

近日,有用戶發現,京東已經悄悄縮減自營商品中7天無理由退貨的範圍,其中最明顯的就是耳機和顯卡。目前,官網已經有了相應顯示,如小米耳機、蘋果耳機、迪蘭顯卡、索泰顯卡等部分商品均已表明不可7天無理由退貨,用戶購買的商品即便沒有拆封也不支持退貨。

7天無理由退貨,原本用來保障消費者權益,京東成立之初就靠這點贏得了消費者的芳心,但隨著體量增大後,京東正在慢慢縮小7天無理由退貨商品的範圍。

京東:有消費者利用7天無理由退貨牟利

9月7日,京東回複AI財經社稱,這麼做的原因是,經調查發現,京東上有部分消費者利用7天無理由退貨政策牟取不當利益,對商品本身價值產生較大貶損,退貨的商品給品牌商造成損失。

例如,今年以來,挖幣致富的神話不斷湧現,不少用戶在京東上購買顯卡使用完後,再以舊換新、以次充好,鑽7天無理由退貨的空子退貨,給京東上的品牌商造成不小損失。之前就有耳機廠商在公開渠道指責京東上出現大量退貨,嚴重影響廠商利益。

京東認為,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使用後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等,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這一回複從某種程度上恰好表明,對於消費者退貨的耳機、顯卡等商品,京東並沒有能力進行辨別,無法確保是否是原來出售的商品,因此隻能選擇“一棒子打死”。背後的本質原因是,退貨率高影響了京東的毛利率。此前京東發布的財報顯示,由於成本激增,今年上半年的毛利率同比減少1.5個百分點,環比減少2.6個百分點,僅為13.5%。

出於多方利益考慮,京東做出了實質性選擇,但是目前卻陷入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爭議中。

律師:京東這是偷換概念

北京誌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向AI財經社分析,對於是否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主要需要根據具體商品自身的特性,結合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所規定的幾條判斷標準,進行具體分析,很難一概而論。

“京東這是偷換概念。”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聯合創始人麻策告訴AI財經社,按照京東的邏輯,所有的商品使用後,都會影響他人的安全、都會貶值,如服裝、毛巾、鞋等商品都與人體接觸,使用後退貨再次銷售,會影響他人安全,手機、電腦、家電使用後,退貨再次銷售,會貶值。但7天無理由退貨是有前提的,退貨的商品必須完好,京東完全可以以消費者所退的商品不符合標準,拒絕退貨,卻偷換概念,直接把7天無理由退貨給封了,沒有拆封也不能退。

“如果所有電商平台都學習京東,說這個商品應用7天無理由退貨後,會降低商品的價值,影響他人安全,即便沒有拆封也不能退貨,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就形同虛設,沒有任何意義。”麻策說。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規定,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

麻策表示,除了上述法律明確規定的以外,其他的都應該遵守7天無理由退貨的原則,耳機、顯卡根據商品的性質明顯不屬於“不宜退貨”類商品,因此,京東此舉有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AI財經社發現,目前,天貓、蘇寧、國美等電商渠道上,耳機和顯卡等商品均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

最後更新:2017-10-08 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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