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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布斯為什麼反對做iPhone?

文 | 林伯虎

十年前,初代iPhone發布。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這部采用了金屬機身、電容屏幕、多點觸控和全新的交互方式的智能手機徹底改變了人們的使用習慣。iPhone的問世更是把喬布斯推上了神壇,讓蘋果公司統治手機行業整整十年。時至今日,人們依舊期待著iPhone8再一次驚豔世界,心甘情願地花上5、6個小時在商店門口排長龍,隻為搶到最新款的蘋果手機。

現在距離喬布斯去世也已經6年,但大家依然習慣性地把目光聚焦到喬布斯一個人的身上,毫不掩飾地讚歎著他超前的眼光和非凡的決斷力,更是把“iPhone之父”的光環戴在了喬幫主的頭上。

實際上,iPhone的從無到有並非喬布斯的天才創舉,隻是世人更熱衷於相信“天才式”大人物毫不費力創造奇跡的故事。

道出這一事實的是一家雜誌社的科技編輯——Brian Merchant。他花費一年多的時間,遍訪了蘋果公司的當事人,寫就了“The One Device” 一書。Brian Merchant用300多頁的篇幅揭秘了iPhone從醞釀到問世的整個過程,讓我們看到了與一般媒體大肆宣傳不一樣的故事。大陸還未引進此書,牛津大學碩士林伯虎將為你搶先解讀英文原版。在iPhone新機發布之際,一起來先睹為快。

這本原版書是整個2017年全球科技界都非常關注的一本書,因為2017年是一個非常特殊的節點,它是蘋果的iPhone手機推出十周年,而這本書是這十年來唯一一本將蘋果手機從無到有的創製過程做詳細記錄的傳記。

這本書的意義絕不僅僅限於果粉,因為不管你使用的是不是蘋果手機,有一個事實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現在智能手機已經不可避免地改變了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你叫外賣、打車,用地圖導航、騎共享單車,看微信微博淘寶手機直播,還有像喜馬拉雅這樣的網絡電台……

這一切已經嵌入我們生活當中的改變都和10年前那款手機的問世密不可分,所以也難怪在過去的十年裏,人們一提到這部手機和這部手機背後的喬布斯總是讚不絕口,甚至一次又一次把他們送上神壇,然而這本書的問世能夠讓我們看到一個不一樣的蘋果。

這本書的作者Brian Merchant是一位資深的科技編輯,從2016年開始,他的足跡遍布全球,采訪了很多當事人,最後寫成了這本蘋果手機從無到有的創製史,通過厚達300多頁篇幅的回顧,他把iPhone從零件到整機這些被我們忽視的重要的人和事一件件娓娓道來。

究竟是誰發明了蘋果手機?究竟蘋果是怎麼把這樣一款手機從無到有做出來的?為什麼蘋果的這款iPhone能夠取得如此之大的商業成功?在今天這樣一個高度協同的科技時代,我們應該如何重新來看待一個重大的科技發明背後這種商人與科學家,公司與員工個體之間的貢獻關係?這些問題值得我們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探討。

01/

誰發明了iPhone?

我想先把大家的視線拉回到2007年,這本書開頭所描述的場景和這本書的書名緊密相連,這本書叫做“The One Device”,我還沒有看到中文譯版,如果直譯,你可以叫做《一部手機》或者《集於一身的一個裝置》。

其實這個說法出自於喬布斯那場注定改變世界的演講。2007年1月9號,當時的喬布斯麵對台下成千上萬的擁躉,說出了那段著名的話,他說,“每隔一段時間總會有一項革命性的產品能夠改變一切,今天我將會給大家帶來三樣革命性的產品,第一款就是一個大屏幕iPod可以播放音樂,第二個就是一款革命性的手機,第三個就是一款突破性的互聯網溝通工具。”

說完以後,喬布斯停頓了一下,然後對著台下說,“你們聽清楚了嗎,我要給你們的其實不是三個產品,而是把這三個產品合在一起,這一個產品我們稱之為iPhone”,光從喬幫主這一番名言,我們就可以窺見iPhone從誕生之日起,他其實就不單純隻是一項發明,而是將眾多的科技成果集於一身

所以當我們接下來探討到底是誰發明了蘋果手機時,我們可能很難把功勞歸結到某一個具體的人或者是蘋果公司自身,如果我們向本書作者一樣去刨根問底,我們甚至都不能夠把第一部智能手機這樣的名號冠以iPhone。

這本書就談到世界上最早的智能手機,它非但不是蘋果,而且出現的時間遠遠早於2000年,甚至它都不是一部手機生產商的產物,而是由大名鼎鼎的IBM在1993年的時候推出的Simon,我們可以把它叫做“西蒙”,這個西蒙智能手機有多智能呢?

首先,今天蘋果手機上的很多功能,比如說屏幕可以自動轉向,也就是橫屏和豎屏的自動切換功能,西蒙手機就有了,還有LED屏,那部手機也有,甚至我們今天手機裏的一些標配軟件,像天氣、地圖、股票價格查詢等功能,西蒙手機也都有,所以問題就來了。

為什麼這樣一部引潮流之先的智能手機沒能在那個年代脫穎而出,甚至沒能進入到公眾視野,而一直要等到十幾年以後才風靡全球?其實這個原因就在於當時很多配套技術沒有辦法跟上,比如說電池,西蒙手機的續航時間是多久呢?答案是幾分鍾,你一定感到很震驚,對嗎?

今天的智能手機做廣告,都是“充電五分鍾通話兩小時”,那在當時可能這得倒過來說。再比如存儲,當時的存儲介質是類似3.5英寸軟盤那樣的,手機內存根本裝不了什麼軟件,所以我剛才提到的那些功能的實現全部仰仗於有外接卡槽,但這還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可能是當時連互聯網都還沒出現,更不要提什麼wifi了。

在20世紀90年代初的時候,很多手機使用的都還是模擬信號,還沒進入數字時代,當然就更沒有2G、3G、4G了,所以當時這部西蒙智能手機的傳輸速度也慢得嚇人,在這樣的背景下,即便IBM做出了智能手機的雛形,也找不到它的商用路徑,因此盡管有酷炫的屏幕、有漂亮的功能,這部手機在沒有刷出任何存在感的情況下很快就淹沒在了曆史的洪流中。

其實,類似於這種技術出現得很早,但真正投入商用需要等待很久的現象,有一個專門的說法,叫做“創新的長比曲線效應”,就是說一個新技術誕生以後,可能在很長一段時間它的價值都不會被體現出來,如果用坐標來呈現就是這個價值曲線。一開始,這條曲線一直是保持一個很平的狀態,之後迎來一個爆炸式的增長,你就會看到這條曲線陡峭上升,就像一個長鼻子。

尤其是在科研創新領域,一個新技術從出現到最終商用,這中間可能會經過幾十年的時間,很多科技企業不是因為自己不善於創新,而是由於自己的研發太過於超前而錯失了市場機遇,明明是自己創造的技術,但最後卻被像蘋果這樣的公司給撿了去。智能手機領域的這種長鼻效應在iPhone上體現得格外明顯,比如大容量小體積的鋰電池,日本人其實已經研發了很多年,但最後被蘋果拿去用了。

再比如說芯片這種功耗又小但效率又高的芯片,韓國的三星公司研發了很多年,最後也首先被用在了蘋果手機上,這樣的例子在這本書比比皆是,我在這裏給大家挑兩個有意思的。

首先就是大家看這個智能手機,不管是不是蘋果,最直觀的一定看到的是這塊屏幕,而且很多人都會抱怨,不管是蘋果還是別家的智能手機似乎都特別容易碎屏,這是因為它是一塊玻璃,但是大家不要小看這塊玻璃,像很多還在忙於給手機貼膜的人可能都意識不到,就是現在的手機屏幕已經非常耐劃痕,不要說拿鑰匙劃,哪怕是拿刀片想要在這塊玻璃上劃出痕跡來都不容易。

這一項創舉最早就應用在蘋果的iPhone上,但這塊玻璃也不是蘋果的發明創造,而是另一家美國公司康寧,康寧公司年代久遠,但在很長一段時間裏他並不是什麼大公司,但這家公司有個非常好的傳統,就是精於工藝研發,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今天我們用的這塊玻璃屏幕看上去非常高科技,但是早在1971年,康寧公司就生產出了這種玻璃,它的強度是普通玻璃的15倍,所以相當耐造耐劃。

iPhone新版的“前劉海”據說是國粹

但是這款工藝非常強大的玻璃在生產出來以後,康寧公司卻找不到買家,因為按照當時的用途,人們並不需要強度這麼高的玻璃,本來康寧打算賣給汽車商,但人家說我們擋風玻璃也不需要這麼強的硬度,而且由於康寧的工藝複雜所以造價也高。

直到喬布斯發現自己的原型機放在褲兜裏跟這個要是一摩擦就會起劃痕非常不好看的時候,這位完美主義者才在朋友的介紹下找到了康寧公司的傳人,而且按照這本書裏麵的說法,這個見麵的場景也非常有意思,我們知道喬布斯非常強勢,一般到哪兒都是他給別人上課,但是到了康寧,他還沒講幾句,就被康寧的老大給打斷了,說關於玻璃你懂什麼我來給你講。

這大概是喬布斯這輩子少有的幾次,就在那兒默默的像個學生一樣聽康寧的老板跟他講為什麼他們的玻璃不易劃傷,聽完喬布斯立馬拍板說,你們家的這個玻璃有多少我買多少,於是康寧公司從一家小店一夜之間變成了世界上最頂尖的玻璃供應商,所以像手機貼膜的很多廣告寫的是“防屏幕劃痕貼膜”,如果你了解這段曆史,就知道這是一個偽命題,並且從iPhone開始,智能手機上這塊神奇的屏幕就絕不僅僅隻是一塊玻璃,透過它我們完成了一次革命性的操作方式的升級。

在PC時代,我們主要的發明是鼠標,而到了智能手機時代,我們才用上了手指觸屏。其實這種觸屏操作的體驗在iPhone手機出現以前我們也已經有了,比如在有的電腦屏幕上麵,ATM機的屏幕上麵或者再早於蘋果的其他手機上麵。

但當時我們所使用的觸屏操作並不省力,因為你需要用手指或者一種專門的筆在屏幕上麵戳,這種壓力感應式的觸屏也叫做電阻式觸屏,早在幾十年前日本的索尼公司就已經研發出來了,但是這種不需要使勁摁,隻需要你輕輕劃過就能實現屏幕操作的體驗確實是由iPhone開啟的,並且從iPhone開始,我們才知道了有一種觸屏技術叫做多點觸屏。

一個最常見的操作就是你兩根手指在屏幕上摁住一張圖片你就可以進行放大或者縮小,這種我們今天覺得稀鬆平常的操作背後其實是一些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技術進步,喬布斯在2007年的那場發布會上也非常自豪地向世界宣布蘋果發明了多點觸屏,但是事實上,這本書告訴我們,發明這項技術的另有其人,這個人的經曆非常勵誌,他叫韋恩·韋斯特曼員,用四個字來形容他,就是身殘誌堅,因為他的家族有肌腱炎遺傳病史,這種病導致他們家庭的很多成員的關節都會出現讓人難以忍受的疼痛。

韋恩的母親就常年臥病在床,但一直堅持工作,韋恩自己也是如此,他的手腕一直就有這種疼痛難耐的肌腱炎,但是他堅持讀書,而且一直讀到了特拉華大學的博士,在讀博士期間,韋恩的研究方向本來是人工智能,但是在這個時候他的身體也麵臨了前所未有的挑戰,他的手已經疼到沒有辦法使用鍵盤了。

因此,韋恩換了研究方向,他研發出了一款像他這樣的關節痛病人可以使用的鍵盤替代裝置,這種裝置隻需用手指輕輕觸碰,不需要任何壓力感應就能完成電腦上的操作。1999年,韋恩的博士論文標題就叫做“在多觸點屏幕上的手部追蹤、手指識別及旋圖像操控”,並且他在論文的致謝頁中專門提到要把這篇論文獻給自己的母親,紀念他的母親以各種聰明的方式來抗擊長期的病痛,並且還把這種聰明的抗擊病痛的方法交給了自己。

憑借這篇論文,韋恩也成為了多點觸控領域的頂尖專家,而且還在學校的資助下與自己的教授在2000年前後成立了一家公司,叫做Finger Works(手指工廠)。這家公司唯一的產品就是為那些無法敲擊鍵盤的人設計手指觸控屏,甚至韋恩甚至還設計了全世界最早的多點觸碰的組合模式。

所以今天如果你使用的是蘋果電腦或者是蘋果手機,你所使用的這種兩根手指或者三根手指的組合手勢很大程度上都來自於韋恩的創意,但是顯然韋恩和他的這家創業公司他們麵向的受眾實在是太小眾了,所以後來蘋果公司在與他進行接洽後決定買下韋恩的技術,並且在它的基礎之上,蘋果公司又將這種觸屏技術拓展到了玻璃材質上,就有了我們今天所看到的以iPhone為代表的所有的智能手機都在使用的多點觸屏技術。

但是比較遺憾的是,當喬布斯向世人展示這種多點觸屏的神奇之處時,他隻說了一句“蘋果發明了多點觸屏”,而韋恩·維斯特曼的名字非但沒有被喬布斯提及,甚至沒有受到邀請去參加這次曆史性的iPhone發布會。

簡單地總結一下,回到我們開頭的那個問題,究竟是誰發明了iPhone?很多人一提到這款手機,唯一能想到的一個人就是喬布斯,或者我們知道在喬布斯的身後一定有千千萬萬的工程師貢獻了他們的心力,但是一旦說到像韋恩這些人的名字時,我們卻完全無知。

這也是我覺得這本書的價值之一,它就像一個顯微鏡一樣,讓這部iPhone上麵的每一個零件,每項發明,都能夠找到它原本的出處,繼而讓我們看到這部手機的成功絕不僅僅是蘋果一家的成功,而是諸多人類智慧的一次集中展現。

當然我們絕不能否認喬布斯的眼光和睿智。

02/

喬布斯反對做iPhone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樣,喬布斯並不是一名科學家,他需要做的隻是從商人的角度替我們看到這個時代的未來和市場的潛力,但這就引向了這本書給我們提出的第二個問題,就算有這麼多外部的發明創造可以利用,但是作為蘋果公司的一個商業項目,iPhone它是如何從無到有,一點一滴的從夢想變成現實的呢?

按照這本書當中的描述,iPhone的成功絕不僅僅是喬布斯一個人的功勞,整個蘋果團隊有太多人值得被我們記住,他們的努力甚至會讓我們懷疑是不是應該把iPhone的頭功記在喬布斯的頭上,比如我們可能會以為是喬布斯首先有了做iPhone的想法,然後再將它付諸實施,事實卻恰恰相反,喬布斯不僅沒有做手機的想法,甚至一直到2004年以前他都反對這樣的想法

各位如果去看喬布斯的履曆,在1997年重回蘋果執掌董事會以後,他其實砍掉了蘋果的很多項目,試圖讓這家公司回歸最初的主業——賣電腦,甚至在2001年推出劃時代意義的mp3產品iPod的時候,喬布斯的打算也僅僅是為自家的這個MAC電腦增加一個酷炫的配件。

而說到iPod,我們不得不說到的一個人就是托尼·法德爾,作為Apple團隊的老大,他被很多人稱作是真正的iPod之父,也是在蘋果公司內部極少數可以和喬布斯直接對懟的人物,包括後來iPhone的出現也和這位人物密不可分。

在2001年iPod推出的時候雖然反響不錯,但銷量平平,原因就是因為喬布斯不肯讓與iPod配套的iTunes軟件和其他操作係統兼容,這是蘋果一貫的作風。喬布斯隻想讓這個iTunes軟件安裝在他們自家的電腦iMac或者是Macbook上麵。

但是法德爾卻不這麼認為,他甚至背著喬布斯悄悄地讓自己的團隊開發出了可以在windows係統上麵安裝的iTunes軟件,後來兩年的銷售表現都不盡如人意,這下喬布斯坐不住了,於是才同意把iPod配套的這個iTunes軟件裝在別的係統之上,這才讓iPod迎來了全球性的現象級大賣。

但就在2003、04年的時候,手機行業又迎來了一輪井噴,這個時候的手機已經不像最初那樣,僅僅隻能打電話發短信了,很多手機其實已經內置了音樂播放功能,甚至當時風頭正盛的摩托羅拉還和蘋果還達成了一項合作,就是把蘋果公司的iTunes軟件預裝進摩托羅拉手機,當時在蘋果公司內部,就已經有人在問喬布斯為什麼我們不自己造一款手機。

喬布斯當時的回答是這樣的,因為手機不同於其他的電子產品,不能夠直接到達消費者的手中,而是要受製於很多運營商的限製,所以蘋果不願意接受這樣的限製。實際上當時的喬布斯可能已經對自己的看法有了一些動搖,因為在摩托羅拉和蘋果達成合作以後,蘋果公司內部成員始終覺得這樣的合作很尷尬。

因為這款合作的軟件如果你做得太好,人們在手機上就能聽到非常棒的音樂,為什麼還要來購買你的iPod呢?而如果你做得很隨意很糟糕,那難免又會砸了蘋果自家的招牌,那麼希望通過摩托羅拉手機來擴大自己產品影響力的目標就達不到了。

並且在蘋果公司內部,越來越多的高管意識到隨著手機功能的進步,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願意拿隨身攜帶的手機來聽音樂,而不是另外再買一個mp3,如果蘋果公司還一味地躺在iPod的銷量上沾沾自喜的話,那他們也許很快就會被別人取代。

所以在2004年11月,蘋果公司的一位高管Mike Bell給喬布斯寫了一封信,這位曾任摩托羅拉高管,在蘋果公司工作15年的高管說,“我知道你不想做手機,但是我們做出來的這個雛形你真的應該看一看,我們應該做一款自己的手機,而不是把我們的東西裝在別人的手機上。

結果郵件剛剛發出去,喬布斯的電話就來了,那天晚上他們聊了個通宵,幾天以後,蘋果公司的其他高管得到了喬布斯決定造手機的明確指示,從那個時候開始,蘋果公司內部就有一些員工神奇消失了,這些人往往是各個部門的精英,他們被調去了哪裏,無人知曉,他們去做什麼也沒有人知道。

蘋果的保密工作可以說做得十分到位。另外,我覺得特別值得拎出來講的,就是蘋果是如何研發出自己的首款智能手機的。

其實蘋果一開始的思路不是一款而是兩款手機,原因就在於,蘋果的高管,包括喬布斯本人在內,他們也不知道該造一款什麼樣的手機,一種比較現實的做法就是利用現有的iPod,在這款mp3播放器的基礎之上,利用它的外形,也利用它現有的Linux係統,再加上上網和打電話的功能以後,就能做出一款手機,這是一個比較保險的做法。

另一種做法就很冒險了,不僅要有一個全新的外觀,甚至還要把蘋果公司已經做了十幾年的這個在MAC上麵運營的iOS係統在很短的時間內改成一個適合在手機上麵跑的操作係統,那究竟是拿現成的mp3來進行改造還是想辦法把電腦係統裝進手機,說實話喬布斯本人在當時也拿不定主意,於是他幹脆一拍板說兩種手機我們同時研發,最後出來誰的方案好我們就上誰的。

當時在蘋果高管的閉門會議中,就有銷售總監提出應該參照當時市麵上風頭正盛的黑莓手機推出實體的全鍵盤,但是這個模式被蘋果其他所有高管包括喬布斯在內否掉了,最後蘋果公司的頭號設計師Jhonny Eve終於設計出了一塊讓他自己都興奮不已的手機,下方是一個home鍵,上方是一整塊大屏幕,使用手指進行多點觸控,操作頁麵上下可以拖拽兩個手指,一組合還可以進行畫麵的伸縮,這個原型就是今天的iPhone乃至於全世界所有的智能手機都參照的經典樣式。

當很多人把這樣的外觀設計歸功於喬布斯的時候,他們並不知道喬布斯一開始看到這樣的原型設計時是毫無興趣的,他甚至不覺得這樣的設計有任何價值。不過,在接下來的幾天裏,喬布斯據稱又重新思考了這位傳奇設計師的方案,最終決定他愛這個方案。

這句話是這本書裏的原話,叫“He decided he loved it.”我覺得這句話挺可樂的,就是喬布斯對這款iPhone外形的喜愛,他不是發自內心的,而似乎是經過了一個比較長的時間理性思考以後,他替市場而不是自己做出了這個決定。

綜上所述,當我們回顧蘋果公司如何把iPhone從一個想法變為現實的時候,我們似乎看到了這樣的事實,iPhone從一開始就不是喬布斯本人的構想,而iPhone被人津津樂道的外形設計也好,它的屏幕操控方式也好,還是它的內部係統也好,也不是在喬布斯的指導下完成的,而恰恰相反是在蘋果公司內部有一群能人賢士,他們反向推動著自己的老大去做出這樣的決定,而喬布斯在當中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做出正確的決策。

3/

為什麼是蘋果公司?

這本書在最後還幫助我們解答了這樣一個問題,就是即便有美好如詩的產品,蘋果又憑借什麼把iPhone做成了現象級的產品。

本書的作者Brian Merchant著重提出了一點,就是蘋果公司的神秘化包裝就是從喬布斯時代開始的。這家公司一直刻意去保持對外的神秘感,並且通過這樣的神秘感來促進它的品牌提升和產品銷售。除了高管人員外,哪怕是層級較低的管理人員也被要求簽署一大堆的保密協議,不得對外透露半點消息。

包括喬布斯本人在生前也隻跟幾家大媒體的首席記者保持一定聯係,通過他們來透露有限的消息,比如《紐約時報》一位跟了喬布斯很多年的記者講到,說喬布斯跟你講東西的時候,他最喜歡用到的一個詞就是Majic或者Magical,就是神奇的、魔法一般的意思。但是喬布斯不會跟你說這些酷炫的效果背後究竟是怎麼做到的,所以你聽了像喬布斯這樣的蘋果高管給你的介紹後,你隻知道它很神奇,卻不知道這種神奇背後的謎底,就像你看一場魔術表演一樣,你隻看到了現象卻不知道原因,從而激發了你對這個內容的好奇和興趣。

此外,全世界的果粉都很清楚,喬布斯對於每一次發布會之前的保密工作,那可是巨細靡遺,蘋果2007年的那場iPhone首發會,在頭一天晚上彩排時,喬布斯甚至要求保安鎖住整個發布會場,所有的工作人員不得離開,直到發布會結束,甚至為了避免iPhone的外觀遭到泄露,他不允許工作人員打印任何的海報,所以直到登台前全世界幾乎沒有多少人知道iPhone本來的麵目。事實上,此後一代又一代iPhone的發布會也延續了這一傳統,甚至還引發了另一股泄密iPhone的風潮。

不過這本書也告訴我們,對於這股泄密的熱情,蘋果公司可並不覺得是件壞事,通過泄密照的傳播能夠勾起人們對這款新手機更大的熱情,從而聚集大家這種壓抑的購買欲望,從而在產品一經推出時就能讓消費者產生強烈的搶購欲望。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蘋果的商業成功不僅僅歸功於他們製造出了一款好產品,也在於它們善於營造一種神秘文化,調動起消費者們的搶購熱情。

除了上麵探討的問題,這本書還可以給我們更多的思考。

比如說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喬布斯和蘋果公司,應該說喬布斯依然是一位偉大的商業奇才,蘋果公司也顯然是當今世界上最厲害最值得敬仰的企業,但我想也許我們不用把他們放在那麼高的神壇之上,通過這本書的描述,我們看到喬布斯依然有常人的局限性,他未必像我們想象當中的那樣具有超凡的深邃的前瞻性,就像喬布斯並不是首先想到iPhone的人,甚至對於iPhone該長什麼樣、具有什麼樣的功能,這位商界領袖似乎也不是最清楚的那一個,當然我們肯定不能就此否定喬布斯的偉大。

因為一個偉大的商界領袖未必是那個最早知道信息的人,而是在紛繁複雜的信息和討論中,他能夠一錘定音找到正確路徑的人。我想在iPhone的創製過程中,喬布斯所起到的關鍵性的作用,一方麵就是他的決斷力,另一個就是他培養團隊的能力,特別是通過一定程度的內部競爭,最終找到問題的最優解。

可當我搜索iPhone的發明者iPod發明者時,我看到的結果無一例外的都指向了喬布斯,但是就像這本書所告訴我們的,這一部手機的背後凝聚的是很多代代科研人員和很多家公司共同的心血。

喬布斯和蘋果公司本人的高調和包裝顯然是造成我們這樣一種認知誤區的原因,但我覺得還有一種更加深層次的原因,也是這本書的作者在本書的開頭和結尾都談到的,叫做“愛迪生似的神話”。就是說對於發明創造,人們似乎總喜歡把它的發明者歸結到某一個具體的人身上,就好比當年的愛迪生名下的種種發明其實都離不開他的團隊,甚至很多都是由團隊中的其他人而不是愛迪生本人所提出的。

但是出於對發明家的敬仰和愛戴,人們總喜歡把這樣的光環安在一個人頭上。今天,科技發展已經進入到了一個全新的時代,這個時代所取得的任何科學成就似乎都不太可能像以前那種從0到1的發明創造,而更可能是站在前輩的肩膀上或是團隊協同創造。

所以,也許我們的這種發明家觀念也應該推陳出新了。當我從麻省理工的圖書館借到這本書,坐在查爾斯河畔的長椅上把它讀完時,我想我最大的改變就是當我再次拿起身邊的手機時,當我看著它的屏幕,當我劃開它的頁麵,這個冷冰冰的家夥突然讓我覺得有了溫暖的感覺。因為透過它,我不僅能看到那些光鮮亮麗的明星人物和明星企業,還有千千萬萬默默無聞但依然偉大的人類,因為他們的努力讓這個擁有了智能手機的世界更加美好。

最後更新:2017-10-08 12: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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