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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与老东家官司又败诉?原来鹿晗和吴亦凡成功解约还有内幕?

今天,扒爷听到了一个对黄子韬来说,不太好的消息,他跟SM公司之间的官司,又败诉了!

与此同时,黄子韬方也作出了回应:绝不接受,还要继续上诉!

是不是感觉黄子韬这一次战役打得特别艰难?

其实在此次二审宣判之前,黄子韬和SM公司之间的拉锯战已经持续了两年了!

2015年4月,黄子韬退出EXO组合,准备回国发展。同一年的8月,黄子韬就以自己和经纪公司签订的所属协议在收入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公平条约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判处自己与SM公司的所属协议无效。

而当时SM娱乐公司则表示他们与黄子韬签订的协议是基于公正交易委员会颁布的标准签订的,并不存在任何不公正之处

与此同时,SM还在中国把黄子韬给告了,理由是触犯了其公司签约艺人的“专属经纪权”,就是不同意黄子韬在公司外私自接通告活动

去年11月,SM在北京起诉黄子韬的案子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就是说我们韬韬胜利了!

一次败诉后,SM公司又在上海起诉了黄子韬另一起因代言侵权的案子,结果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再次裁定SM败诉。就是说我们韬韬又赢了!

而黄子韬在韩国法院起诉SM的案件,因为需要双国取证,所以才会拖这么久,从2015年直到2017年4月才进行了一审判决!

当时,首尔地方法院判决黄子韬败诉。黄子韬工作室不满这个判决,就有了第二次上诉!

半年后,也就是今天,案件的二审判决也出来了,小婊贝们也都看到了,黄子韬再次败诉

黄子韬工作室回应称此次判决不公平,因此不认可且绝不接受。

并且表示:“韩国是三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并不会生效,他们已经做好一切准备,继续上诉维权。同时,截至目前,SM在我国境内起诉黄子韬侵权的有关案件均以败诉收场,北京、上海两地法院的判决更加证实了SM公司一直所主张的所谓专属经纪权在中国法律上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无法得到中国法院的支持。”

黄子韬律师此前接受采访时,也是一样的坚决态度:“如若韩国法院做出不公平的判决,我方则坚决反对,且已做好一切准备。”

总的来说,这次的官司是,SM公司不肯轻易放走黄子韬,而黄子韬又是个不会轻易认输的人,看得出,他也做好了准备,继续打这场硬仗。

吴亦凡作为第一个选择离开SM公司,离开EXO组合的人,和SM的解约官司打的也是异常艰难。

2014年的五月,吴亦凡率先向首尔地方法院请求判决其与SM公司的《专属合同》无效。

双方的主要矛盾就是在于个人发展,收入分配和健康三个问题方面。

在递交解约申请的第二天,吴亦凡就在微博上用一段手写文字表示自己还好。

7月8日,首尔地方法院开始对吴亦凡和SM.Ent进行第一次调解。

这个调解肯定也就是走形式,婊贝们都懂的,双方肯定都谈不妥。

结果吴亦凡这边的矛盾还没解决,鹿晗步入吴亦凡后尘,时隔五个月之后宣布离开SM公司,并也向首尔地方法院请求判决其与SM公司的《专属合同》无效。

于是牛鹿二人又再次需要成为队友,联合对抗大魔王SM.Ent。

这也就开始了长达两年的调解之路。

12月5日,吴亦凡方面的第二次调停率先开始,无疾而终!

12月16日,鹿晗方面和SM娱乐在首尔地方法院的第一次调停开始。

时间一拖就拖到了2015年,本来作为最热门的小鲜肉之二,想要与时俱进的春晚自然也就不会放过这个机会。邀请了吴亦凡和鹿晗。

之前一切都很顺畅,甚至都已经参加了央视羊年春晚第四次彩排顺利。结果却在距离春晚还不到一个星期的时候,节目突然被毙掉。

其中有一个猜测的原因就是因为牛鹿二人的合同问题没有解决。恰好这个时候SM公司表示牛鹿二人在专属合约解除之前在中国进行演艺活动,并对拍摄广告的鹿晗和广告商正式提出了法律诉讼。这一诉讼已于2月4日在上海法院正式受理。

为了避免日后麻烦,央视只能忍痛毙掉了节目。

3月底,首尔发院又开始了牛鹿两人和SM娱乐公司的调停工作。

这一次,已经是吴亦凡的第三次调停,鹿晗的第二次的第二次调停。

依旧没有结果。

10月,调停重启,吴亦凡的第四次,鹿晗的第三次。

总之这个调停就一直是在首尔法院坚持不懈不停地调停再调停失败中,日子就过去了。

2016年的6月,诉讼双方又各自向法院递交了新的仲裁提案,因此法院决定对诉讼双方再次进行调停。

两人加一起,法院调停前前后后将近十次,婊贝们看下来也快累了吧。

终于在2016年7月,鹿晗工作室微博声明,表示鹿晗与S.M公司达成和解,称至此,鹿晗将以现有的模式在中国自由开展演艺事业。

随后吴亦凡的工作室也发表声明,表明吴亦凡在除日韩地区外的全世界范围内,拥有自有开展演艺活动的权利。

所以婊贝们以为吴亦凡历时两年多,鹿晗历时将近两年,终于解决合同问题,完全自由了?

发现没有,不论是鹿晗方面还是吴亦凡方面,都没有用“解约”二字。

鹿晗方面用了“和解”,吴亦凡方面用的是“合同纠纷终止”。巧妙地避开了“解约”两个字。

原因就是因为牛鹿二人其实和SM公司的专属合约仍然有效,有效期到2022年止”,SM公司将以委托管理权的方式管理鹿晗和吴亦凡在日韩以外地区的演艺活动,吴亦凡、鹿晗需要给SM.Ent相应的收入分配。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用分成换了自己的零阻碍未来发展。

所以啊,娱乐圈里想解约,真的不止是韩国公司,国内的公司也经常是一件很难得事情,周笔畅当初还卖掉了自己的房子呢!

希望韬韬挺住,并且能最终获得胜利!支持他的点赞让扒爷看到!

最后更新:2017-10-28 0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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