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後信息安全亟需上鎖
兩年前,來北京旅遊的孫晴(化名)不慎將身份證丟失,今年她卻意外發現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記成為了一家公司的法人,這家公司還被列入了經營異常名錄。近日,孫晴特地從江蘇來到北京,忙著在派出所、工商局與司法鑒定機構等部門中奔走處理,希望把名下的這家公司變更成原來的法人。有律師表示,身份證丟失後應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11月13日,北京青年報)
毋庸諱言,不管是個人“馬大哈”,還是“被盜”,丟失身份證的事情都非常正常,也很普遍。很多人覺得丟了就丟了,大不了再補辦一張,的確,補辦新的身份證並不複雜,不到一個月就可以拿到新的。但事實上,丟失身份證看似小事,實則潛藏極大隱患。如果遺失的身份證成為他人違法犯罪的“通行證”,輕則影響個人“信用”,重則給自己和家人帶來很大麻煩。
最近幾年,關於身份證丟失後,失主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冒用的報道多不勝舉。有的“被欠款”、有的“被老板”,甚至有的貧困戶還因此被取消了低保資格。縱觀這些新聞,可以看到一個共通點,就是丟失的身份證不需要本人前往就可以辦理業務,而且絲毫不受失主更換新身份證的影響。就拿報道中的事件來講,如果不是失主丈夫無意間發現,或許隻有等到司法部門的公函到來,或者失主辦理其他業務被“卡”時,才可能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名下莫名其妙多了公司。
固然,這其中有相關業務部門在受理業務時把關不嚴的原因,但也應理性看到,在當前監管機製並不夠完善的情況下,發生這樣的問題並不能完全避免。一來,監管體係的完善是一項大工程,並非一蹴而就,不管如何完善,總有不法分子會“研究”監管的漏洞,趁機“鑽空子”;二來,在當下人情社會的密切“關係網”下,真要做到一切從嚴,按“條條框框”辦事,或許還有一定難度;三來,對一些不是政府部門,而又要靠“業務量”來謀利的公司,要讓他們完全嚴格“規矩”辦事,並不太現實。
當然,並不是說監管體係因此就不用完善,事實上,完善的監管體係是群眾個人身份信息安全的重要保證,必須及時健全並與時俱進更新。但是,更重要是應及時給身份證上好信息安全鎖。
首先,盡快給身份證上好“安全密匙”,讓個人信息不會輕易被盜用。這就要求有關部門盡快提升身份證芯片的技術升級,完善注銷或信息替代功能,讓身份證的“唯一性”得以實現,隻要同一身份證號碼有新生成,舊身份證內芯片信息就自動注銷,盡快讓丟失的身份證成為“無用證明”。
此外,有關部門還應該盡快研究規範的身份證丟失辦理手續,比如上網掛失、登報告知等,讓業務部門可以及時知曉。同時也應將冒用信息的處罰從嚴落實好,必須“殺一儆百”,不能總讓事件停留於整改,而沒人受罰,這樣無疑會助長不法分子的囂張。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最後更新:2017-11-17 15: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