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發開展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實施方案
財政部6月12日印發《開展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實施方案》,以適應農村改革內外部環境和條件深刻變化的需要,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和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案提出健全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機製、完善鄉村治理機製、構建農民持續增收機製 、建立農村生態文明發展機製等四大工作內容。並於今年選擇山東、安徽、湖南、廣東、雲南、陝西6個省份,每個省份選擇2個縣(市、區),每個縣選擇一定數量鄉村開展試點。
最後更新:2017-06-18 01:02:15
財政部6月12日印發《開展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實施方案》,以適應農村改革內外部環境和條件深刻變化的需要,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和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案提出健全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機製、完善鄉村治理機製、構建農民持續增收機製 、建立農村生態文明發展機製等四大工作內容。並於今年選擇山東、安徽、湖南、廣東、雲南、陝西6個省份,每個省份選擇2個縣(市、區),每個縣選擇一定數量鄉村開展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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