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發文要求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工作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日前聯合商務部發布關於做好2017/2018年度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工作。
附:通知全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2018年度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山東省、河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自治區、新疆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大連市、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冬春蔬菜儲備製度是“菜籃子”市長負責製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北方大城市蔬菜保供穩價的重要手段。為做好2017/2018年度冬春蔬菜儲備工作,保障今冬明春北方大城市蔬菜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製度的通知》(發改經貿〔2011〕252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工作是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一項重要任務。這項製度自2011年實施以來,對保障元旦、春節和災害天氣期間北方大城市乃至全國蔬菜市場的平穩運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使廣大群眾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得到了實惠,已經成為城市政府的一項重要惠民工程。各地要從保供應、穩物價、惠民生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冬春蔬菜儲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早部署、周密安排,抓緊做好蔬菜儲備各項工作。
二、完善機製提升水平
有關大城市要認真總結往年成功經驗和做法,進一步完善和細化2017/2018年度冬春蔬菜儲備的收儲投放方案,因地製宜確定儲備品種、儲備規模、收儲方式、補貼標準、投放時機和價格、投放網絡和渠道等具體工作要求,其中儲備規模應不低於城區常住人口5-7天的消費量。在此基礎上,要著手研究建立長效機製,完善組織調度、財力保障、運行保障等方麵的製度安排,通過建章立製保障儲備工作長期有效運行。
三、及時入儲加強調控
近期即將進入秋季大路菜集中上市期,有關大城市要抓緊製定收儲方案,及時開展收儲工作。要加強蔬菜產銷形勢分析和市場價格監測,確保在大路菜集中上市期按質按量完成收儲,避免因集中上市導致價格過度下跌。除落實政府儲備外,各地也可根據本地實際,更多地通過市場手段增加冬春季節蔬菜供應量,如與周邊省份簽訂蔬菜供應協議,建立跨省區的蔬菜基地;發展以批發市場、大型超市等骨幹流通企業為依托的蔬菜保供穩價體係,配合冬春蔬菜儲備投放增加特定時段的市場吞吐規模,提高市場調控力度等。
四、加大支持做好保障
有關市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實儲備規模,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對承儲主體在蔬菜儲備過程中發生的合理費用給予必要的補償,並對承擔政府蔬菜儲備任務的冷庫和配送網點等設施進行重點扶持,調動承儲企業的積極性,保證承儲設施能力充足、安全可靠、運轉正常。
五、落實責任強化監督
省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冬春蔬菜儲備工作的指導和檢查,督促人口超過100萬的大城市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並於11月底前將收儲情況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經貿司)和商務部(市場運行司)。要逐級明確主體責任,加強儲備投放監測,確保調運得力、投放及時。必要時國務院相關部門將組成專題督查組,赴重點地區進行督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2017年9月26日
最後更新:2017-09-30 11: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