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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海外版:央企重組不設時間表 未來力度不會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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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央企重組動作不斷,2個月左右的時間裏,共有3組7家企業進行重組。而加上這7家,中共十八大以來,國資委已先後完成18組34家企業的重組,中央企業由117戶調整至98戶。對此,專家指出,在央企重組的過程中,關注央企數量變動的同時,更需特別重視質量、效益及競爭力方麵的變化。未來,央企兼並重組力度仍將加大,提高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會繼續成為重點。

重組加速引關注

“自2015年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這兩家中國規模最大的軌道交通裝備製造商整合以來,先後有五礦集團與中冶集團、中國遠洋與中國海運、中國國電與神華集團等一大批央企進行了重組,且重組頻率有所提升,規模和力度也都很大。由此也可以明顯看出,央企重組和國企改革的進程正在不斷加快。”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劇錦文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麵對央企重組的加速推進,不少媒體、機構將目光聚焦在央企數量的變動上,並開始預測在重組至100家之內以後,央企總數何時會縮減至90家以內。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秘書長彭華崗日前表示,央企重組整合不是一味地減少數量或是純粹做大規模,而是通過重組整合,使央企戰略定位更加準確,功能作用更有效地發揮,央企總體結構更趨合理,國有資本的配置效率得到提高,發展質量獲得提升,形成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

效益回升變化大

事實上,相比於央企數量的變動,其背後質量、效益的變化內容更豐富。數據顯示,在央企持續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其經營狀況顯著改善,今年前7個月央企利潤總額由去年同期的同比下降3.7%轉為同比增長16.4%,資產負債率比年初下降0.2個百分點。

“從央企效益提升的原因來看,一方麵今年以來經濟的持續向好發展為央企效益提升創造了良好環境;另一方麵央企重組以後效率的提升功不可沒,特別是在重組之後,央企核心競爭力的提升、資產負債率的下降對央企利潤的增長提供了重要支撐。”劇錦文說。

在效益轉降回升的同時,央企重組整合後的積極變化也不斷增多。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局長白英姿介紹,通過本輪重組整合,央企在整體布局、行業結構、業務結構及資產質量等方麵都呈不斷優化的態勢。例如,通過重組整合,國有資本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不斷集中。截至目前,國有資本在軍工、電網電力、石油石化、交通運輸、電信、煤炭等企業的占比達到80.1%。此外,央企重組推動了行業集中度有效提升,如重組後的中國建材水泥總產能達5.3億噸,位居全球第一。

未來力度不會減

在已有成績的基礎上,未來,央企重組還將會有怎樣的發展?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加大央企兼並重組力度,穩妥實施混合所有製改革。

白英姿表示,下一步,國資委將繼續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提高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為中心,努力做好中央企業重組各項工作,推動國有資本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實現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具體工作中將重點抓好“五個聚焦”:一是聚焦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二是聚焦突出精幹主業,三是聚焦做強做優做大,四是聚焦行業健康發展,五是聚焦創新能力提升。

“總體來看,未來央企重組的大方向、路線圖都是明確的,且煤電行業、重型製造裝備行業、鋼鐵行業等依舊會是推進重組的重點領域,但至於說具體什麼時間會進行重組、某一時期會重組多少家,這還需根據央企的具體發展情況、外在的客觀條件等因素來定,‘成熟一戶、推進一戶’依舊會是未來央企重組堅持的原則,所謂的央企重組時間表是沒有且沒有必要的。”劇錦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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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重組從分到合:總數已減半更注重重組效果

8月28日,國務院國資委網站發布消息稱,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並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這是今年6月以來,國資委宣布的央企兼並重組“第三單”,經過此次重組,目前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企業(央企),從2003年國資委成立之初的196家大幅縮減至98家—從數量上看,央企已經減半。

“總體上不設時間表和數字目標,成熟一戶、推進一戶。”8月30日,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局長白英姿在媒體通氣會上表示,十八大以來,先後有18組34戶央企實施了重組。下一階段央企重組將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及“一帶一路”倡議的總體需求,因時因企采取不同的方式進一步推進。

1997年,國有企業經營困難,出現了大麵積的虧損,並進入了“三年脫困”時期。當時國有企業改革出現了“拆分”的思路,譬如電信業拆分、國家電力公司拆分等。2003年國務院國資委成立後,提出了做大做強國有企業的目標,國企重組由“拆分”又走向了“合並”。

“不同時期,麵臨的問題不一樣,采取的手段不一樣。不過,改革的目的都是打造更強、更有效率的國有企業。”對外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教授李長安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

作為國有企業的重中之重,央企20年間的“分與合”背後,麵臨的是哪些問題?改革的邏輯是什麼?本輪重組中,央企的目的和使命是什麼?

合並提高國際競爭力

2012年下半年,中國北車與七八家公司在競標阿根廷動車訂單時,報出了239萬美元/輛的報價,中國南車卻突然介入,最終以127萬美元/輛的低價拿下了訂單。此前,阿根廷一直是中國北車的市場。

中國北車向中國機電商會狀告中國南車惡意競爭,認為此舉降低了阿根廷對中國軌道交通裝備價格的信任。事實上,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此類惡性競爭並不罕見。在國際市場上,中國企業因規模小而缺少話語權的事情也曾出現。

這也是央企此輪重組合並的主要背景之一。

為了增強國際競爭力,減少兩敗俱傷的局麵,2015年8月,分拆了15年之後,南北車又走到了一起,重組為中國中車。重組前,兩家公司在業務上高度重合,曾是世界前兩大高鐵製造商。

“兩家行業內的龍頭企業合並,這在2000年代肯定不會發生。”國資問題研究專家祝波善表示,2010年之前央企重組主要是強勢企業兼並弱勢企業,目的是希望打造出更多的世界500強企業,同時保持行業內的一定競爭。如2009年中國聯通和中國網通合並為新的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形成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三足鼎立的競爭格局。

此輪央企重組為何會出現兩家龍頭企業的合並?民生證券研究院院長管清友等人聯合撰文指出,目前國內麵臨嚴重的產能過剩,必須依靠出口和產能輸出來化解,在國際市場萎縮的背景下,隻有通過提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才能實現出口的高增長。強強聯合的方式短期內可以避免內部的惡性競爭,打造國家品牌,對“走出去”效果最為明顯。

“目前央企的整合,一是縱向打通上下遊產業鏈,二是強強聯合,橫向上合並同類企業。”白英姿在前述媒體通氣會上表示,這種聯合有益於企業發揮規模效應,解決重複投資、同質化發展的問題,避免企業過度競爭和惡性競爭,還能促使企業集中資源形成合力,盡快向高端方向發展。

從產業鏈角度進行重組

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強調,2017年國企改革的重點任務之一,就是深入推動央企重組,特別是在鋼鐵、煤炭、重型裝備、火電行業,“不重組是不行的”。“前幾年同類企業該合並的都合並了,現在剩下來的同類企業不是太多。下一步更多的還是從產業鏈的角度進行重組。”祝波善說道。

李長安解釋道,過去央企在發展過程中,規模越做越大,一些業務產生了交叉,出現了重複建設、產能過剩的問題。此外,像煤炭、電力這類位於產業鏈上遊的國有企業,大多處於壟斷地位,對市場的反應速度比較慢。當市場對下遊的某種產品需求降低時,國有企業可能難以及時反應過來,也容易導致產能過剩。“產能過剩不僅是中國有,國外也有。”李長安說道。

8月28日,發電企業中國國電與煤炭企業神華集團的重組案終於塵埃落定。根據公告,神華集團吸收合並國電集團,雙方上市公司成立火電合資公司,由國電電力控股。國電電力表示,此次交易將兩家企業位於山西、內蒙古、遼寧、江蘇、浙江、安徽、寧夏、新疆等業務重合度較高的火電資產進行整合,將大幅減少同業競爭。交易完成後,兩家企業將形成長期穩定的煤炭供應關係,充分發揮煤電產業鏈的協同效應;實現在發電領域的優勢互補,避免重複投資,降低產能過剩風險。

有業內人士擔心,央企大規模的兼並重組不利於市場競爭,存在加劇壟斷的隱患。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可以采取“統分結合,內外有別”的方針,即同領域企業在麵對國際市場時,通過合並打響中國品牌,在國內依舊保持相對獨立,參與市場競爭。李錦舉例說,合並後的中車公司,在國內市場中,可以按科研、生產、銷售環節分別成立三個公司,在公司下麵分化出若幹個子公司,內部充分競爭,確保活力。“要繼承上一輪國企改革的成果,如果全都合並在一起,就可能退回去了。”李錦說道。

20年“分合”邏輯

上一輪國企改革的方式,主要是拆分。

1997年爆發的亞洲金融危機,使得本就困難的國企雪上加霜。相關數據顯示,1997年底,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為16874戶,其中虧損的為6599戶,占39.1%。1998年新一屆政府上任後,提出了國有企業“三年脫困”的目標。

彼時還沒有“中央企業”的說法,隻有大國企。重組的主要思路是將大國企進行分拆,打破壟斷,刺激競爭。

而其時國企重組的背景,是20世紀90年代提出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改革目標,在當時的情況下,用市場手段解決國企問題是比較好的做法,因此確立了國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一些國企漸漸從競爭性的行業中退出來,給市場騰出了更大的空間。

2003年4月,國務院國資委掛牌成立,原來由若幹個部委分散監管的企業變為由國資委統一監管,這改變了國企監管責任不清,“九龍治水”的局麵。

“這些企業的情況差異比較大,有的在同一個領域裏分得比較細,存在同質化競爭。”祝波善對時代周報記者說。另一方麵,國資委成立後,提出要培育30-50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做大做強國有企業。此後央企重組的思路從“分”轉向了“合”。

此後7年裏,央企數量從196家大幅降至123家,平均每年減少10家央企。數量雖然減少但規模卻不斷擴大,躋身世界500強的央企數量從7家增加到了38家,總利潤從2400億元增長到了1萬億元以上。

不過,激進重組的背後,央企“大而不強”“整而不合”等問題逐漸出現。有些央企整合後,在實際業務經營、人員管理方麵並沒有實現協同效應。

隨著改革深入,重組的風險和難度不斷增加,2010年8月,新上任的國資委主任王勇提出央企數量縮減速度要放緩。此後不到3年內,央企數量隻減少了8家。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後,新一輪國企改革拉開大幕。作為國企改革的重要抓手,央企兼並重組的速度加快。其中,2015年12月就有4起央企重組,占全年的2/3.2016年又有6起央企重組。

對於下一階段央企重組的重點,國資委副秘書長彭華崗近日表示:“央企重組中,數量並不是最終目的。下一步將更加注重重組的效果和質量,希望打造的是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來源:時代周報)

以央企重組整合打造可持續發展競爭力

進入下半年以來,央企整合重組案例頻繁湧現。國務院國資委發布的信息顯示,在8月20日至28日共九天時間裏,共有四家央企曝出了重組整合的最新進展。8月21日,中國輕工集團公司、中國工藝(集團)公司獲準整體並入中國保利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8月28日,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獲準合並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自此,國資委直接監管的央企數量減至98家,央企戶數縮減至百家以內的目標提前完成。

一、央企重組整合的發展曆程

回顧央企重組整合的曆程,自國資委2003年成立以來,中央企業的整合重組在“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三個時期一直都在進行之中,可以大致劃分成三個階段。

(1)2003年—2010年(從196家減到123家):規模大,速度快

國資委在成立之初就提出,到2010年把196家央企縮減至100家左右,並且要培育30—50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這一階段的央企重組最大的特點是規模大,速度快。截至2010年8月,央企數量已經從196家降至123家。國務院於2010年9月發布了《關於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意見》。該意見明確定指出,推動優勢企業實施強強聯合、跨地區兼並重組、境外並購和投資合作。

(2)2010年—2014年(從123家減到112家):速度放緩,質量提高

隨著央企整合的難度和風險不斷暴露和問題不斷出現,央企重組的速度明顯放緩,放棄了過於追求速度的目標,更加強調“數量服從質量”,風格開始轉向“成熟一家,重組一家”。在這一階段將近五年的時間裏,央企數量由123家減少至112家,速度有所放緩,質量明顯提高。

(3)2014年—現在(從112家減到98家):第一批央改試點開始實施,中央企業改革全麵部署

十八大以來,國資委按照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優化的要求,繼續推動央企重組整合。從政策麵看,2014年5月,中央發布《關於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文件,明確要求加快國有大型企業的調整和重組,促進企業資源優化配置。2015年10月,國務院出台《國務院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的若幹意見》,強調央企集團分類合並,推進國有資本優化重組,建立健全國有資本收益管理製度。從實際推進看,2014年底,部分央企陸續公布了合並重組方案,較為典型的案例有:南北車合並成立中國中車、中國遠洋集團與中國海運集團重組以及中電投與國家核電合並成立國家電投等。央企的整合基本按照“成熟一家,重組一家”的節奏推進。2016年被業內稱為“央企重組年”。央企重組步伐進一步加快,截止到2016年年底,中央企業戶數已調整至102戶。2017年以來,央企重組更是動作不斷。國資委的最新統計顯示,自十八大以來,國資委先後完成18組34家企業重組,截止到8月末,國資委直接監管的央企數量已由2003年國資委成立之初的196家降至目前的98家,數量已縮減了一半。與此同時,地方國企兼並重組也在提速。據悉,近期包括廣東、山西、四川等均出台多個地方國企改革方案,把並購重組作為優化資產的重要手段並提出具體“路線圖”和“時間表”,2017年下半年有望迎來國企並購重組密集落地潮。

從目前來看,央企重組主要出於以下三方麵的考慮:一是瞄準培育世界一流企業推進重組,二是助力產業發展轉型升級推進重組,三是發揮協同效應提升效率推進重組。本輪央企合並重組采取了以下三類方式:一是橫向式的同業間合並。這既包括央企間的“強強聯合”型的合並重組,諸如寶武合並、南北車合並等,其主要目的在於提高集中度,化解過剩產能,或希望通過強強聯合,發揮規模效應,提高央企競爭力;也包括“強並弱”型合並重組,如港中旅合並中國國旅集團等,其主要目的在於減少國資委直接控製。二是縱向式的沿產業鏈上下遊合並,或利用資本運營公司進行跨行業合並。如中糧與中紡合並、中國機械工業集團與中國恒天集團實施重組等,其主要目的在於做大做強、發揮協同作用或推動轉型升級。三是共建共享的新組建方式。比如三家通信企業共同出資成立了鐵塔公司,節約了大量的土地資源、節省大量投資。

統計顯示,重組紅利已經開始逐步釋放。中央企業通過重組實現了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盤活了存量,減少了同業競爭和重複建設,優化了國有資本的布局與資源配置。比如重組後的國家電投加快推進了我國核電技術自主創新,有力推動了AP/CAP三代核電產業化發展和核電國際化發展。重組前,中國遠洋和中國海運在行業中分列排名世界第6和第8,重組後中國遠洋海運綜合運力、幹散貨、油輪和雜貨特種船隊運力規模排名世界第一。從經營業績角度看,重組後經營成本明顯下降、企業效益明顯提升。比如中國遠洋海運在波羅的海指數創新低的情況下,利潤逆勢上揚,2016年實現利潤161億元,同比增加47.3%,2017年1—4月實現利潤總額54億元,增加17.7%。寶鋼和武鋼重組以後,兩家企業開展了180多項業務協同,產生了很大的協同效益。

二、繼續重組提升企業競爭力

並購重組曆來是企業規模擴張的重要方式。已故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G·斯蒂格勒曾經說過:“縱觀美國著名大企業,幾乎沒有哪一家不是以某種方式、在某種程度上應用了兼並、收購發展起來的,幾乎沒有一家大公司能主要依靠內部擴張成長起來。”這一點對中國企業也不例外。兼並重組一直是近年來中國企業(不隻是央企)做大做強、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手段。即使在金融危機影響嚴重的2009年,據不完全統計,國內大型企業之間共發生了50多起並購重組案例。現階段,央企(包括國內其他企業)之間的兼並重組有著多方麵的益處。由於我國的工業化進程尚未完成,因此,對於現階段的我國企業而言,在現有基礎上通過重組繼續擴大規模,對於實現規模效益、提升產業集中度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國資委最近表示,下一步將加強頂層設計,加大推進力度,按照“成熟一戶、推進一戶”的原則,圍繞做強做優做大目標,加快深度調整重組步伐,以推進煤電、重型裝備製造、鋼鐵等領域重組為重點,繼續推進央企集團層麵重組。現階段央企無疑仍有較大的重組合並空間,未來大型央企間合並重組或風雲再起,其路徑或首先按照同業間合並重組(強強聯合)或沿產業鏈上下遊(如煤電一體化),而後才利用投資運營公司進行跨產業合並重組。因此,“十三五”時期的未來三年仍將是中國國企重組的活躍期,淘汰案例會明顯增多,參股、控股、收購兼並、通過產權市場出售資產等多種形式的整合將會加速。

綜合考慮前期央企整合重組的經驗與國企改革的政策支持環境,著眼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長遠目標,未來推進央企(包括地方國企)的重組要充分考慮以下因素。

一是做好統籌協調和頂層設計。國有企業改革進行到今天,各項改革以及改革與發展已經密不可分、互為支持。央企重組的根本目的是通過資源的重新配置產生提高效率的效果。因此,要將央企重組與深化改革打通,把重組整合與化解產能過剩、建立健全現代企業製度、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內容有機結合起來,以重組整合為抓手牽動整個國有企業改革向縱深突破,實現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聯動協同效應。

二是更加重視重組後的整合。央企重組不是為了減戶數,而是更加關注重組的內涵和實效;不是僅僅停留在物理變化上,而是追求發生化學反應。因此,重組不是目的,重組後的央企重組後還將麵臨包括進一步的整合問題,如在戰略、組織、業務、管理製度、人力資源以及企業文化等諸多方麵的整合。世界各國的重組案例表明,判斷企業兼並重組成功的標誌,不是兼並重組事務的完成,而是能否形成協同效應。與重組相比,重組後的整合更具有挑戰性。隻有有效整合重組資源,才能確保重組的效益到位,實現重組的初衷目標。(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作者係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

(原標題:中國央企重組不設時間表)

最後更新:2017-09-09 11: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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